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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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9時27分)次長早,本席非常認同次長剛剛所提到的,我國的遷徙登記是以居住事實為基礎,並以人籍合一為原則,也就是說,你原來住在哪裡,你的戶籍就在哪裡,可是我想請教次長,你知道臺灣人籍不合一的情況有多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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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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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個都要透過人口普查,從人口普查的資料裡面就比較可以看到我們人口在遷徙上面的差異性,因為現在臺灣各個縣市產業的發展不同,各個產業的就業等各方面就會導致戶籍地跟事實居住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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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誠如次長剛才所提到的,所以就產生了很嚴重的人在籍不在這種狀況。內政部有提供一份資料,不過我在討論這份資料的內容以前,我要先要求內政部,因為你們的資料真的非常老舊,我有要求內政部提供臺灣地區戶籍地與現住地相同人口比率的資料,結果你們提供了在這份2017年報告裡面的趨勢圖,可是這個圖只有調查到民國104年,我問內政部有沒有更新的資料,內政部說沒有,這就是最新的資料,所以你們對於資料的更新真的要去做檢討。那我們就來看內政部所提供的這份從民國80年到民國104年的資料,在這24年當中,我們籍在人在的人口比率下降得非常的嚴重,這24年來下降了將近百分之20%,因為你們的資料太老舊,所以本席的辦公室跟主計總處要資料,根據他們在2020年人口普查的資料,其實有將近704萬人的戶籍地跟現住地是不同的,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我們設籍且常住人口的比率降為70.7%,全國有將近704萬人其實不住在戶籍地,所以人籍不合一的情況真的非常嚴重,次長,在國家擬定施政政策的時候,這樣會不會造成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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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剛才我們在報告裡面也特別提到戶籍資料的基礎很重要,剛剛跟委員說明了,我想我們還是會加速更新,因為如果要看實際的差異性,應該還是要以主計總處所負責處理的人口普查為依據,就如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在擬定各種不同的政策時,確實會以此為判斷跟執行的依據,如果落差很大的話,當然就會導致政策的擬定有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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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對啊!像我之前看過一份台灣城鄉發展學會的報告,在報告裡面有提到,臺灣的戶籍資料是最不準確的官方資料之一,因為我們人籍不合一,這樣會不會影響到一些公共工程建設?一定會啊!不管是捷運的建設或公路、鐵路路線的規劃,其實都是按照戶籍人口,不是嗎?對於運輸量的評估可能也是按照戶籍人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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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跟委員說明,除了戶籍人口以外,另外還有一個是常住人口,因為我們對戶籍這個部分也不能說它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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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次長,我想請教你,現在我們人口普查這個政策是不是已經取消了?我們只有抽查,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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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個要問主計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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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現在好像只有抽查,並沒有普查,不是嗎?過去我們有所謂的10年人口普查,對於人口數的分布要如何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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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記得還是有在做人口普查,只是所採的作法跟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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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可是我記得是抽查,戶政司司長不是有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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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個可能要詢問主計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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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所以是主計總處負責嗎?戶政司對這個不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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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是主計總處在處理人口普查,我們只是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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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今天主計總處的人員有來嗎?能夠針對這個部分說明一下嗎?我們現在的人口普查到底是如何運作?我記得這部分是用抽查的方式,不是嗎?我們要如何確實掌握人口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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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翁專門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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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專門委員燕雪:委員早,不好意思,我是負責預算,對統計的調查不是那麼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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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你是負責預算,所以你對這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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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專門委員燕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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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所以內政部也不知道我們現在只有抽查而沒有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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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只能根據我的印象,因為我們都是執行端,就是接受主計總處的規劃來做這些,在我的印象中,好像作法有一些調整,但是基本上還是一個人口普查的概念,只是過去是挨家挨戶、每一戶都會做,現在是採抽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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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現在是採抽樣的方式,所以我滿懷疑能不能確實掌握人口的分布,次長剛才也有提到,可能因為人籍不合一而導致有一些公共政策的擬定和執行產生誤差,其實遷戶籍還有另外一個亂象,次長,你知不知道現在有所謂的遷籍仲介這種職業?現在遷戶籍有仲介,次長有聽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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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坦白說,我是第一次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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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你第一次聽到,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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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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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為什麼會產生遷籍仲介這種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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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坦白說,每一個人要辦理戶籍資料的異動都很方便,無論是上網或到戶政事務所,都非常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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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那不一定哦!次長可能不瞭解,現在有些家長要幫小孩子遷戶籍到明星學校的學區,可是因為他不是住在這邊,所以要找一個仲介,就是因為這樣而產生這種仲介。次長,請你看一下,在今年元月份有一個新聞,就是有人大剌剌地在好房網裡面說寄戶籍一個月一千塊,本席昨天也看到在臉書有一個公開社團,有家長在問:「請問有戶籍在中山學區的好心人,能幫忙寄放戶籍嗎?事成必厚禮答謝」,然後就有人說:「私密我」,像這樣有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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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如果經查證屬實的話,就會違反戶籍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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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對啊!這違反戶籍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竟然這樣大剌剌地就在網站上面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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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對委員所提供的這個資訊,我們也會來看,不過各縣市政府或各個學校對於入學資格的規定跟規範,坦白說,其實真正可以用委員所提的這種方式是有限的,而且現在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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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部長,你可能錯了,你真的是錯了,你真的對這個部分非常不瞭解。本席之前有收到不少陳情函,有家長說我的孩子明明在這裡住了多少年,可是因為這裡是明星學校的學區,所以有些家長很早就替孩子遷戶籍,其實孩子根本就不住在這邊,反而住在附近的孩子沒有辦法進入這個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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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所以這個問題是在於那個學校的規定,因為多數學校的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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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有些學校是依照孩子住的時間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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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如果真的是這樣,多數學校的第一優先順序是他的父母親原來就住在這裡,而且他就是在這個戶籍地出生,這樣才會有優先權,後來才遷入的都會排在比較後面,所以我剛剛才會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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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次長,有些家庭是因為一些因素而全家從其他地方真的搬到這個地區,可是當小孩要入學的時候,卻發現小孩沒有辦法進入這所學校就讀,然後才知道原來有其他不是住在這裡的孩子比他們更早把戶籍遷進來,占掉了這個學校的入學名額,所以他們的孩子就不能進入該校就讀了,我們在每個新學年大概都會接到這樣的陳情,像這種遷籍仲介的亂象,內政部是不是要去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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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們會跟地方政府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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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他們竟然就大剌剌的在社群網站問,甚至有一定的價碼,一般是1,000元到3,000元,所以我覺得內政部應該要去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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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是,我們會立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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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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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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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湯委員蕙禎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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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5-12
speakers ["鄭天財Sra Kacaw","賴香伶","鄭麗文","游毓蘭","羅美玲","湯蕙禎","王美惠","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管碧玲","莊瑞雄","吳琪銘","林文瑞","李德維","張其祿","溫玉霞","李貴敏","翁重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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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7"]
gazette_id 1116701
agenda_lcidc_ids ["1116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趙正宇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 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翁重鈞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萬美玲 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 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7 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超明等25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趙天麟等18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羅致政 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7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