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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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9時48分)政次早。今天要討論戶籍法第十六條跟第七十九條,剛才有幾位委員進行提案說明或質詢都有提到。據本席了解,這一段期間讓我們的鄉親很煩惱、擔憂的是,第一個,他們為了工作或跟子女居住而出國後,都害怕不能回來他最喜歡的故鄉─臺灣。民眾最煩惱的是生病、洗腎要回來,因為開銷非常大,所以政府有一直修正,修到現在最主要的是,民眾如果沒有居住在臺灣滿兩年就一定要遷出嘛!遷出之後,民眾回臺會有健保的問題。現在百姓很擔憂,很煩惱入境後是不是可以馬上使用健保,因為以前我們所聽到、理解的是,他入籍之後一定要等六個月才可以使用健保。針對百姓的擔憂,是不是請政次再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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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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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王委員早。我想委員關心的也是很多海外同胞關心、在意的,就是健保、勞保、稅務等問題。就委員提起健保的部分,現在健保署已經放寬,只要一回來之後恢復戶籍即可,原本兩年未入境臺灣戶籍要遷出,之後兩年內回來,只要恢復戶籍那一天開始加保就恢復健保;如果再超過兩年,才會有入籍六個月後健保才能恢復的問題。過去幾年,等於你只要在四年內回來就可以隨時恢復健保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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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政次剛才解釋得很清楚。百姓擔憂回來之後有沒有健保,我相信大家都在意健保就醫的問題。本席要跟你講的是,既然回來恢復戶籍,健保就沒問題了。
本席再跟你探討一下,有的退休人員去國外,這兩年已經遷出,他又回國遷入的時候,他領的退休金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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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因為他超過兩年的時間,所以已經遷出,就退休金來講,要確定你住在哪裡、還在不在才可以繼續領退休金,所以他只要去外館認證他住哪裡,這樣退休金就可以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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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可以照常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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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因此沒有影響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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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我有索取資料,國人去外國太方便了,105年到108年,這段時間每年都差不多有4萬左右的民眾遷出,109年疫情開始發生的時候,有6萬多人遷出,110年跳增到18萬3,369人,今年光是1月到2月就已經5萬4,000人了。本席要跟你講的是,政府的政策要讓到國外後想回來的百姓非常方便,隨時要回來,國家的大門都隨時迎接他們。我相信我們對要回來的人完全沒有限制,有的國家還有限制,連自己的國民要回來都不可以,越南也是,澳洲也是。臺灣是因應疫情調整,這個國家不會剝削百姓的福利。本席要跟你探討的是,未來假如這些民眾回來,隨時有健保,遇到問題的時候,也不會影響到任何權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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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是,相關的權益都有配套予以輔導,暫時放寬條件,相關部會都有去做,最重要的是剛才委員也有提起,2020年1月23日開始實施入境必須檢疫14天,雖然我們在邊境都有採取一些防疫措施和管制,但是我們對於國民和持有居留證的外國人,都允許隨時進出,沒有作任何管制,我們只有針對外國人入境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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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我現在跟你探討的是臺灣人愛臺灣這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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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從頭到尾都沒有作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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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本席還要跟你探討,大家都說剝奪他選舉的權利,我認為如果出國那麼多年,回來就有辦法選舉,對長久以來一直居住在臺灣這塊土地上的人是不公平的。第二、如果我要在臺北參選,我就要在選前四個月把戶口遷來臺北,才能取得參選的資格。所以如果長久居住在國外,回來就可以參選,首先,選民不瞭解參選人的特性和理念,第二,對長久以來一直居住在臺灣的百姓也不公平的。否則,戶口就不必遷來遷去了,我要到哪裡投票就可以去投票,這樣國家就亂了。請問次長,對於這種狀況要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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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剛才我在報告裡有提到,只要你是中華民國的國民,總統、副總統選舉都不受影響,但是地方型的選舉是選行政區的首長、民意代表,當然要在當地住滿一定的時間,對地方有一定的瞭解,才有辦法判斷選出自己想要選的人,所以戶口的制度和選舉制度是兩套制度,要互相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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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不過,本席在此要提醒次長,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有24萬人沒有回國,我們的地方選舉包括高雄、臺北的議員席次都減少了,萬一這些人回來擾亂,戶口遷去哪裡讓你霧煞煞,次長,這是有可能的,不是不可能,要先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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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是,我們會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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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千萬要注意,因為有將近24萬人,遷去任何地方都會影響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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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海外回來的大部分都會回到原來的住所,但是委員提醒的部分,我們會特別注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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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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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5-12
speakers ["鄭天財Sra Kacaw","賴香伶","鄭麗文","游毓蘭","羅美玲","湯蕙禎","王美惠","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管碧玲","莊瑞雄","吳琪銘","林文瑞","李德維","張其祿","溫玉霞","李貴敏","翁重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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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7"]
gazette_id 1116701
agenda_lcidc_ids ["1116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趙正宇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 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翁重鈞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萬美玲 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 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7 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超明等25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趙天麟等18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羅致政 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7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