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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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11時15分)次長好。今天審查戶籍法第十六條及第七十九條,這不是在次長業管的範圍裡面,所以我要請教戶政司司長,今天所討論的戶籍法第十六條修正草案,就是出國超過兩年沒有回來臺灣的,應為遷出登記,我早上也看了一些資料,過去以來我們就是將其一直放寬、放寬到兩年,其實兩年之後才回來,也沒有因此喪失他的相關權益,所以本席還是比較站在內政部的角度來看這件事。的確,不能因為疫情而來做改變,畢竟有一天疫情過去了,是不是要再改回來?老實說,那也是很麻煩。對此,請司長來做說明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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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戶政司林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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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清淇:謝謝委員。基本上戶籍法兩年遷出的規定當然是為了戶籍的穩定,我們要確定這個人是在這個戶籍當中,其實兩年時間已經是滿長的,因為戶籍牽涉到包括各級政府在整個施政政策上一個滿重要的依據,講個最實際的例子,就是救災的時候、災害發生的時候,這個戶籍有多少人住這裡,其實從戶籍登記制度就可以來做;如果一個人長期沒有住在這個戶籍,但卻永遠留在這個戶籍,可能後續會產生很多爭議問題。 |
就整個制度來講,其實戶籍它只是一個登記的概念,讓它註記在上面,當然他出國之後,如果超過兩年他就會被遷出,但回國之後,他可以馬上辦理遷入,然後相對權利的部分,他當然就可以享有,所以在戶籍法這樣一個制度下,我們覺得規定出國兩年的時間算是滿長的。事實上,以前大家都是來來回回,有時候出國一年多才回來,所以他的戶籍從來不會被遷出,若他考慮暫時不要回來,等以後再回來,這時可能就會超過兩年,所以這個事情是當事人的一個選擇,但是我一直覺得我們的戶籍制度還是要在一個穩定的狀況下,然後去明確這樣一個制度,避免時間再拉長會產生失真的問題,就是實際上沒有人住,但是這個人的戶籍還是在這裡,如此一來,不管是動員或是所有災害的救援;不管是我們所有的政策的施政都會有所謂的失真問題,所以我們在這裡特別堅持,戶籍法這個部分不宜因為短暫的疫情而去做一個放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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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好的,本席瞭解,因為最主要的是他兩年後回來,他的權利不要因此喪失了,而且相關申請的手續一定要簡便,最主要就是便利性的考量,所以他的勞健保也是回來後就可以馬上恢復,重點是手續上一定要簡便,這應該是他們比較注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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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清淇: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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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好,司長請回。 |
因為今天陳宗彥次長請假,改由花次長列席,所以我要請教關於花次負責督導的業務,針對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方案,對一些租屋族來講,這是一大利多,但這一大利多也可能會變成租屋黑市,變成房東不願意提供租賃契約或是有種種刁難,所以會造成那些租房子的,他們還是會碰到這樣的困境。本席要請教的是,關於租屋補貼的金額以及條件,我們要怎樣來做會更有便利性,就是要便利民眾來申請,然後又不會遇到房東的刁難,不要讓房東認為可能會有稅額的增加,即內政部整套的措施提出後,是沒有稅額的增加,反而還有減免,所以你是不是要讓社會大眾知道,若有房子就拿來出租;只要有租賃契約的,也讓他們可以拿到政府的補貼,這都可以創造雙贏,對此,請花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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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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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謝謝委員給我們這樣的機會。我想300億元、50萬戶擴大租金補貼的專案,當然是希望讓更多的租屋家庭能夠得到保護,原則上,現在這個50萬戶就是占國內一半的租屋人口,未來就是由政府直接來照顧,當然大家一直在擔憂房東的問題,其實我要這樣講,第一個,房客他自己來申請就好,不需要有房東的同意書,只要有租賃契約就可以來申請租金補貼;反過來講,房客一旦申請了租金補貼,房東就自動得到所謂公益出租人的資格,房東也不用來申請減稅,房客一申請完,房東馬上就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公益出租人的好處,就是他出租的房子,其房屋稅、地價稅都比照自用住宅,像地價稅的稅率就會從百分之一降到百分之零點二,少了八成的地價稅;房屋稅從百分之二點四降到百分之一點二,少了一半的房屋稅;他的租金所得部分,每個房子每個月有1萬5,000元的免稅額,也就是說,這個房子房租在1萬5,000元以下的,完全不用繳所得稅;超過的部分,它還是有成本的扣抵,假設每個月租金兩萬元的房子,1萬5,000元免稅,剩下的5,000元,裡面的百分之四十三當作它的成本,換言之,實際上每個月收兩萬元,但是計算所得稅的時候,他只收了2,700元而已,然後再用2,700元去乘以他的稅率,進而算出他要繳的所得稅,但他房屋稅、地價稅減少繳納的部分可能就超過他要繳納的所得稅,所以到最後其實租稅反而是更輕的。過去大家都在講黑市、房東不願意等等,很多是因為房東不瞭解現在政府的政策,但其實對房東來說還是有很多友善的稅優,所以現在這也是我們的責任,應該很積極地宣傳這樣一個優惠措施,讓房東願意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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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次長,這些所有相關資訊一定要將其傳播出去,讓房東瞭解,讓房客也瞭解,這樣大家都會清楚這300億元的美意,是真正要來照顧這些租屋族的。此外,最主要的就是手續上一定要很簡便,愈複雜的話可能會變成有所謂的代辦單位,他們當然都要抽佣金的,我們一定要遏止這種代辦單位的出現,然後將優惠直接落實到租屋族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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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現在的申請程序很簡單,填一張很簡單的申請表,把你的租賃契約跟你的帳戶,就是將存摺封面上傳過來,這樣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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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愈簡單愈好,畢竟租屋族有時不一定有時間去瞭解,所以愈簡便愈好,大家的肯定度也會愈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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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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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最後,針對現在社會住宅在新北市推動的情形,請次長簡單說明一下,尤其是土城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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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現在手邊沒有細部的數字,原則上中央在新北市預計要推大概2萬5,000戶到3萬戶左右的社會住宅,目前土城頂福安居是一個比較大且非常棒的基地;此外,我記得土城好像還有兩、三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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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有5處。沒關係,因為現在你手邊沒有細部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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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的,我今天沒有把資料帶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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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屆時請負責的單位再向本席報告相關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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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現在有的已經招標出去,準備發包、動工了;有些則還在招標中。總之,這些資料我們會再提供給委員。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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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好的。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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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李德維委員質詢之後,我們就休息。 |
請林委員文瑞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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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15-12 |
speakers | ["鄭天財Sra Kacaw","賴香伶","鄭麗文","游毓蘭","羅美玲","湯蕙禎","王美惠","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管碧玲","莊瑞雄","吳琪銘","林文瑞","李德維","張其祿","溫玉霞","李貴敏","翁重鈞"]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04-27"] |
gazette_id | 1116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67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趙正宇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 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翁重鈞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萬美玲 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 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7 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超明等25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趙天麟等18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羅致政 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67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