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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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11時57分)次長好。我想今天來討論一個議題,也是貴部重要的主題eID,上個會期我們也有一些在預算上的決議,目前eID算是暫緩,我們也要求待專法通過後來執行,我們也知道你們好像已經買了機器,你們應該也很清楚,請教現在相關的機器、設備到底是怎麼處置?次長瞭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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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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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委員好。現在應該還在中央印製廠,我們現在就是做最基本的維護和運作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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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對,現在等於是機器有了,放在印製廠這邊,也給次長瞭解一下,這些機器有兩個模式,可能外界也不見得很清楚,它有點像是我們的核四一樣,已經有機器在,但現在沒有在使用,現在是兩個模式在選擇,一個是使用最低運轉的方式來維運,另外一個就是直接把它封存。你們後來選擇的模式,好像還是覺得應該要讓它能夠動一下,因為完全把它封存又怕機器壞掉,說實在話,這部機械也是滿精密的,因為它以後是要製作eID,這不是開玩笑的,所以就是用保留維運最低的人力,維持機組妥善率,這個大概要花多少錢?次長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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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委員,對不起,我最後一句沒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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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做這些事情大概要花多少錢?您清楚嗎?這筆錢應該是從內政部支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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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對,我們一年四千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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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沒關係,我們也不是要考倒次長的,等一下看得到詳細的金額。目前選這個模式,次長瞭解當時為什麼不選封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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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不是很清楚詳細的狀況,請司長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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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戶政司林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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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清淇:當初立法院決議封存,因為要讓機器封存,其實後續我們有研議一些政策,考慮是不是年限到了這個機器就直接報廢掉。基本上,我們會覺得它是一個可以運用的機器,我們也在思考身分證好久沒換發,已經超過十幾年,未來有沒有需要進一步換發?假設不換發晶片身分證,要不要換發更高度防偽的PC卡身分證?這個當然我們持續在研議。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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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當然大概的想法還是覺得這個東西要動一下,如果完全不動擺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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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清淇:對,完全不動很容易就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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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完全不動就很容易壞,當然應該這樣想。我必須這樣講,我現在沒有要究責當時怎麼會選擇這個模式,當然都有它的道理。現在我們要編這筆錢進行最低維運模式,大概一年就要4,000多萬元。除了這個之外,我們其實還碰到一筆錢,因為他的另外一個夥伴是東元電機,要提供材料等等。現在等於契約沒辦法執行,我們可能為了這件事還要付給他們1億元,這個費用現在要怎麼樣出?司長清楚嗎?跟東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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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清淇:因為這裡面涉及的是承包爭議問題,可能還是要先進行類似仲裁等程序,之後再編預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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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坦白說,就算真的要給他1億元,我們也沒錢給。因為上個會期預算砍了1億元,你們現在應該支付這個4,000萬元就結束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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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清淇:是,我們現在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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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要是真的碰上東元電機覺得這個契約是國家不執行,你們有辦法找這1億元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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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清淇:當然我們目前沒有這筆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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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所以這個真的是出問題。我們現在看這個事情,當然剛才有先講這兩個模式選擇一個,一個就是把它封存,另一個就是最低的維運。我們先不管東元那一筆錢有沒有著落,每一年光維運就要4,000萬元,我們算一下,如果經過8.75年,等於要3.5億元。為什麼要把3.5億元講出來?因為那個機器大概就3.5億元。這當然也是我們的一個選擇,如果這樣弄,要是不小心存了很久,說實話,也等於是那個機器的價值,這也是它的問題。如果要把那1億元都算進來,更恐怖,2.5年就已經到3.5億元。當時不選封存,等於有點把成本攤在各年,說實話,這個負擔滿重的。我覺得這是一個善後的難題,我承認這是個難題,不是在怪誰,我們現在反而要確實點出這個真正的問題,eID遲遲不能上路,這個結果就是這樣,很多民脂民膏就耗在那裡,現在又要編列預算,編列這個預算也不見得非常划算,搞不好花3.5億元,要是到時候機器打開不能用就得重買一臺;現在每年4,000萬元,要是不小心東元還要跟我們拿1億元的話,那兩年多就結束了。我覺得這個東西的關鍵還是回到eID這件事,部裡可能還是要審慎決斷這件事。次長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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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確實,去年1月行政院的決議也不是說完全停,而是要我們持續溝通,甚至研擬專法,這個部分其實就變成部裡當然要持續努力。今天您的垂詢又提出這樣的財務分析,背後也告訴我們,即使純粹站在財務合理管理下,我們也有責任要儘快重視這件事情並往前做。至少我們要再研擬一些分析方案跟推動方案,在一定的時間之內回報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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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好,謝謝次長,其實真的就是需要您剛剛最後這一段話,今天質詢的重點真的在於,這件事不是去年砍預算,現在東西封存就沒事,而是未來我們還是必須要做。因為這個預算確實被保留了,現在有更大的困難,甚至講白了,要是東元真的要那1億元,我們還真的連錢都不知道從哪裡有著落。最終還是希望eID整體的制度與專法都能夠上路才行,不然這個爛攤子真的會收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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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瞭解,謝謝委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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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這個地方還是請內政部加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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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溫委員玉霞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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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5-12
speakers ["鄭天財Sra Kacaw","賴香伶","鄭麗文","游毓蘭","羅美玲","湯蕙禎","王美惠","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管碧玲","莊瑞雄","吳琪銘","林文瑞","李德維","張其祿","溫玉霞","李貴敏","翁重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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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7"]
gazette_id 1116701
agenda_lcidc_ids ["1116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趙正宇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 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翁重鈞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萬美玲 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 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7 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超明等25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趙天麟等18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羅致政 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7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