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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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12時6分)主席好、次長好。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是戶籍法第十六條,很多國人在海外,不論就學、經商或工作,因為疫情的關係不能回國,超過兩年就要被除籍。立法院很多委員都提案修法,內政部卻還是不支持,是不是不尊重民意?執政黨也有很多委員提案,總共有15個提案。很湊巧,剛好有一群海外臺商怕被除籍而從美國返臺,現在就在外面,他們要我上台後一定要替他們說話,可以不要除籍嗎?難道不可以嗎?一定非要這樣做嗎?因為他們怕被除籍,現在趕快買機票回來,不然年底他們就沒有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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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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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溫委員好。其實他們在今年7月26號以前回來,都擁有今年年底的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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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就是這樣,所以他們現在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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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針對這件事情,這一、兩年來,大家有非常多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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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這是因為疫情的關係,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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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們怎麼判斷哪一些是因為疫情、哪一些不是,哪一些是因為其他的考慮,所以操作的定義如果沒有很明確地討論就全面放寬,是不是有必要?反過來講,另外他有哪些權利受到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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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這兩年大部分都是因為疫情,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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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現在唯一看出來的就是今年年底的投票權利,如果沒有在7月26號之前回來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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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對,所以他們趕快回來,因為現在已經快5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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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眾多權利中,只有這個部分受到影響,要不要因為這樣來處理?所以這個東西要好好討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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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要好好討論啦!去年我是第一個跟院長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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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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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你應該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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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因為委員最重視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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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因為海外臺商反映,他們怕被除籍,那時候院長說如果是因為疫情,我們可以再研議,所以第一時間也感謝內政部部長及院長,他們說國民年金放寬檢討,勞保年金及稅法都可以放寬,但是只有戶籍沒有放寬。現在一些海外學子、經商者或工作者反映,難道一定要這樣做嗎?不能等疫情結束以後再規定嗎?比方說我的提案是疫情結束以後六個月,如果再不回來就表示願意放棄戶籍。院長說要研議,你們有研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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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有關投票,另外一方面也要及早確立投票人、投票名冊,以及誰擁有投票權,這個部分還是要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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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今年投票的話是5月底要確立,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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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7月26號之前回來的人都擁有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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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好,有這麼多立委提案,你們都不再研議看看嗎?這樣不是對這15個提案的提案人一點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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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們不是無動於衷,我們其實很緊張也很認真看待這些提案,對於委員或者海外同胞的意願,當然我們也重視。這裡面有一個很核心的原因就是必須確立誰擁有這個地方的投票權,如果他投票前五天才回來,我哪知道他要回來,我們要怎麼確定投票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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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所以我說你們可不可以考慮暫時延後除籍?譬如疫情結束後半年,他們如果不回來,就把他們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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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大家現在唯一care的就是投票權而已,其他權利沒有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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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海外臺商怕被除籍,有一群人回臺,現在就在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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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這樣他們就都有投票權了嘛!其實他的權利沒有受影響,唯一受影響的就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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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他們對這個國家很有向心力,想要保有這個權利,他們有繳稅的義務,現在都還在繳稅,他希望保有他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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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知道,我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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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所以你們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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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因為要確認投票人的名冊,不能說他投票前三天回來還給他投票權,如果那時候每個選區可以投票的人名冊是浮動的,這個影響才會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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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我知道你們不支持這個修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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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不是這樣的講法,確實要多方考量平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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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第二個問題,到3月份已經有20萬人被除籍,此舉不僅影響投票權,甚至造成帳面上的人口流失,也會影響市議員選舉或是市長、副市長的席次。人口流失已經造成某些地區的市議員有可能會減席,譬如士林、北投、松山及信義區都有可能少一席,你們有沒有掌握到底有多少地方的席次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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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其實臺北市人口減少,九成左右不是因為無法從國外回臺,而是國內的流動,即臺北市的人口減少大概九成是因為國內的流動所造成,所以實質上不是這個原因導致某一個地方的議員員額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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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有,影響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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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們都有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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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臺北市預估今年5、6月人口數可能會跌破250萬人,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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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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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新北市目前人口數已經低於400萬人,剩399萬人,但是新北市政府民政局長柯慶忠表示,主要是受到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出入境,許多人因為在兩年內未入境而依法被除籍,去年未入境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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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他要提出數字嘛!他不能只是這樣喊,要提出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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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有,資料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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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臺北市3年累計差不多9萬人,新北市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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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不,他說去年未入境者有4萬228人,難道這沒有影響到議員的席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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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減少的人主要是遷出到其他縣市,那更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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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他有提到未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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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這就是比例的問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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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民政局局長柯慶忠說未入境有4萬228人,這就是了,事實明明就擺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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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人口減少中有多少比例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是重點,不是說那裡有減少,所以只有那裡是重點,好幾個地方都有減少的原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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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臺中也有減少,臺中也跌破281萬人,最後總是會影響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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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減少主要是遷到其他縣市,不是沒有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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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要遷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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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臺灣每個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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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臺北市遷出,新北市遷出,臺中也遷出,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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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臺北市跟新北市很多遷到桃園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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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每個城市都一直減少,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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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這些都有統計資料,不能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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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但是這個資料不是我的,而是民政局柯慶忠局長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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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知道,但他不能只說一句話,其他數字的內容都沒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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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我是指人減少這麼多是不是會影響到席次?比如臺北市減少,新北市減少,臺中市也減少,每個地方都減少,你們要掌握會影響到多少個市議員的席次,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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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會,當然這個大家很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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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你們有掌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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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們當然會瞭解並掌握,民政及戶政都會串聯、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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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雖然今天移民署也有出席,但是我還是要請教次長,外籍看護雖然不是內政部主管,可是抓非法外勞要靠移民署,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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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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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我知道移民署專勤大隊很辛苦,可是政策上要如何加強,內政部的首長是不是也有責任?臺灣已經變成非法外勞的天堂,所以我們要好好檢討移工政策。去年9月高雄湖內有阿嬤被外籍移工虐待,包括用熱水燙傷、臉打到瘀青等等,如果這是我們的長輩,我們是不是很痛苦?雖然家屬有對移工提告,移工也被開罰6萬元,並移送簡易法庭。問題來了,過了7個月他沒有付那6萬元,那還不要緊,簡易法庭尚未開庭之前,他本該在4月18號回仲介公司,但4月18號仲介公司通報他跑了。這個人還沒開庭之前就跑了,所以家屬來投訴,到處詢問的結果是移工逃跑後3天才能通報,他4月18號逃跑,4月22日還沒通報,但是4月17號這個移工大搖大擺,買機票從我們的國門離境,難道警政署、移民署或航警局都沒有連線?這個人本來應該限制出境,竟然可以從我們的國門大搖大擺地出去,臺灣的長者被他們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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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這當然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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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當然不可以,你們看要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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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回去儘快瞭解到底是什麼情形,再向委員回報詳細的狀況,好不好?因為我沒有掌握到這個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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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這個case當時滿大的,連高雄市市長都很震驚,說要嚴懲,最後這個人卻連6萬元也沒付,有7個月也不知道去哪裡非法打工,到要開庭的前幾天就溜掉了,背後應該有人幫忙,不然他怎麼知道這個時點可以逃跑?照理說,他是被限制出境的人,為什麼限制出境竟然還可以離境?這就很奇怪。我們的制度一定要扣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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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瞭解,感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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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拜託移民署、警政署、勞動部及法務部,大家一定要串聯起來,思考如何預防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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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好,瞭解。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回去會趕快瞭解清楚,再向委員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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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好,謝謝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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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林委員思銘、林委員奕華、高委員虹安、陳委員歐珀、邱委員志偉、何委員欣純、莊委員競程、楊委員瓊瓔、高委員嘉瑜、張委員育美、羅委員明才、邱委員臣遠、林委員德福、廖委員婉汝及洪委員孟楷均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李貴敏、翁重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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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5-12
speakers ["鄭天財Sra Kacaw","賴香伶","鄭麗文","游毓蘭","羅美玲","湯蕙禎","王美惠","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管碧玲","莊瑞雄","吳琪銘","林文瑞","李德維","張其祿","溫玉霞","李貴敏","翁重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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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7"]
gazette_id 1116701
agenda_lcidc_ids ["1116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趙正宇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 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翁重鈞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萬美玲 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 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7 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超明等25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趙天麟等18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羅致政 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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