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282

發言片段: 0
曾委員銘宗:(12時19分)主委,我就你今天提出來的報告跟你討教,有關農民退休儲金的部分,到去年底的提繳人數是8萬4,000人,占比是20.98%,主委,對於這樣的比率,你滿不滿意?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發言片段: 2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好。要檢討。
發言片段: 3
曾委員銘宗:怎麼檢討?
發言片段: 4
陳主任委員吉仲:第一個,我們是否有宣傳到位,所有有農保資格、65歲以下的是不是都知道有這一個新的退休儲金措施……
發言片段: 5
曾委員銘宗:這就是我提案的最重要理由,誘因不足,政府現在提撥比例是1比1,我希望予以提高到1.5%,希望主委可以同意,我的理由就是您的報告第4頁表2的30年年資退休保障水準的比較。主委,你是天才,你知道嗎?農民現在沒有月薪,你用25,250元來算,勞工也是25,250元,對不對?
發言片段: 6
陳主任委員吉仲:沒錯,那是用基本工資作為提撥依據。
發言片段: 7
曾委員銘宗:這是勞工基本工資。
發言片段: 8
陳主任委員吉仲:對。
發言片段: 9
曾委員銘宗:但是你也知道勞工薪水有很多樣態,比如說勞保最高可以保到45,800元,但你用勞工的最低標準跟農民的標準做比較,農民沒有薪資啊!
發言片段: 10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
發言片段: 11
曾委員銘宗:但是勞工最高可以保到45,800元,你現在用勞工最低標準跟農民的最高標準相比,這樣不合理啊!
發言片段: 12
陳主任委員吉仲:農民因為沒有雇主,所以我們用一個標準,就是基本工資……
發言片段: 13
曾委員銘宗:對啊!這是農民的最高標準,你把農民看成三等國民啊?
發言片段: 14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你這樣講不對,我們沒有這樣講,而且我們對所有農民的照顧是盡最大心力……
發言片段: 15
曾委員銘宗:你用勞工的最低標準跟農民相比,這樣不合理哦!很多的勞工是保45,800元,所以,第一個,標準不合理。第二個,折現值2%,合理嗎?你知道中華民國統計從49年到去年,62年的通貨膨脹率平均多少嗎?
發言片段: 16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當然不會去……
發言片段: 17
曾委員銘宗:3.69%。
發言片段: 18
陳主任委員吉仲:但是我們最近10年的……
發言片段: 19
曾委員銘宗:你是保30年,並不是10年耶!
發言片段: 20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知道,我們最近10年或是未來10年的折現率是多少……
發言片段: 21
曾委員銘宗:主委,你說用最低薪資標準30年後是領27,697元,這個金額高不高?你以為很高?假設折現到30年後是領這樣,你曉不曉得這是30年後的27,000元?
發言片段: 22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當然知道啊,你把它折現回來就不是這個金額,因為你……
發言片段: 23
曾委員銘宗:15,000元,你真的是糟蹋農民!
發言片段: 24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我不接受你這一句話!
發言片段: 25
曾委員銘宗:事實是這樣子!
發言片段: 26
陳主任委員吉仲:怎麼會是這樣子?那個退休儲金是三十幾年來都從來沒有人做到,而我們做到了……
發言片段: 27
曾委員銘宗:標準要做好!
發言片段: 28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照顧所有的農民,還在這裡被說我們所謂的預算增加……
發言片段: 29
曾委員銘宗:當時要不是我們國民黨把條件拉得更好……
發言片段: 30
陳主任委員吉仲:你可以討論,但不能用你剛剛連續用了兩次的字眼,說我們糟蹋農民、說農民是三等國民云云,我們當然不能接受啊!
發言片段: 31
曾委員銘宗:當然啊!那你為什麼要用勞工的最低工資標準來跟農民比?
發言片段: 32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是用這個公式給各位參考,確認這樣的提撥比例提高合不合理……
發言片段: 33
曾委員銘宗:主委,這樣的比較合理嗎?你用勞工的最低薪資標準來跟農民比?你要農民領最低薪資嗎?
發言片段: 34
陳主任委員吉仲:農民沒有所謂的薪資,他的收入樣態不一樣,但是我們在計算農民的退休儲金是用基本工資……
發言片段: 35
曾委員銘宗:主委,就算你沒有用最高的金額來比,至少也要用中位數才是,怎麼會用最低薪資來跟農民比?你是瞧不起農民,是不是?
發言片段: 36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你又來了,你這樣的質詢其實是反效果啦!
發言片段: 37
曾委員銘宗:什麼反效果?
發言片段: 38
陳主任委員吉仲:有沒有對得起農民,我們到鄉下就知道了,不是在這裡用這樣的方式……
發言片段: 39
曾委員銘宗:這個不合理,你欺騙大眾啊!
發言片段: 40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剛才有報告說,站在農民角度,你要提高多少?當然是越高越好,可是我們是站在整個職業的衡平性,如果這個衡平性的數字不正確,那我們很樂意檢討,但是……
發言片段: 41
曾委員銘宗:就不正確啊!為什麼農民要用最低工資跟勞工比?
發言片段: 42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就已經提過了,所有的……
發言片段: 43
曾委員銘宗:為什麼不用勞工的中位數?
發言片段: 44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很樂意把勞工薪資裡面所有不同的樣態再來做一個比較,提供給經濟委員會,我們也很樂意啊!
發言片段: 45
曾委員銘宗:你今天的報告裡面就沒有啊!你是瞧不起農民啊!
發言片段: 46
陳主任委員吉仲:你這樣針對……
發言片段: 47
曾委員銘宗:你用勞工的最低薪資標準……
發言片段: 48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你用這樣的字眼來抹黑農委會所有同仁對農民的照顧,這樣不公平啊!
發言片段: 49
曾委員銘宗:你的報告就是這樣寫啊!
發言片段: 50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何時對農民是用這樣的方式?我們對農民太好,到大院還被各位批評耶!
發言片段: 51
曾委員銘宗:你的報告是這樣寫啊!主委,你假如要客觀,就要用最低工資、中位數或者最高去比較,這樣才合理啊!
發言片段: 52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如果你一開始就這樣講,我們很樂意地用更客觀的方式,我們就依照委員的建議把勞工的……
發言片段: 53
曾委員銘宗:太好了!顯示你這個不客觀嘛!你自己講的啊!
發言片段: 54
陳主任委員吉仲:不是不客觀,我們提的是一種比較方式,委員還提供了更多的方式,我們也很樂意再提出來做比較,我們同意啊!這樣不是很專業地把數字提出來嗎?可是委員你剛剛講的那幾個字眼……
發言片段: 55
曾委員銘宗:我講的是事實啊!
發言片段: 56
陳主任委員吉仲:不是對我而已,對農委會所有的同仁在照顧農民上……
發言片段: 57
曾委員銘宗:我講的是事實。
發言片段: 58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講的我同意,勞工按照不同的薪資……
發言片段: 59
曾委員銘宗:中位數、最高的……
發言片段: 60
陳主任委員吉仲:可以來比較……
發言片段: 61
曾委員銘宗:你怎麼只用最低標準來跟農民的最高標準比較?不合理啊!
發言片段: 62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同意啊!我也同意委員原來的提案是要對農民好的,所以我們的目標也都一樣……
發言片段: 63
曾委員銘宗:但是你全部否認我的提案啊!
發言片段: 64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沒有否認,我說這是提出來以後的一個比較嘛,如果我們……
發言片段: 65
曾委員銘宗:剛才陳明文委員也支持,你支不支持?我就講結論,你支不支持?
發言片段: 66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既然你都建議按照這三個方式,我們把數字攤開來之後,如果比勞工還低、如果比勞工還低……
發言片段: 67
曾委員銘宗:你聽我講,你用2%的折現率來算也不合理嘛!
發言片段: 68
陳主任委員吉仲:折現率適用勞工,也適用農民,所以那是一個計算的……
發言片段: 69
曾委員銘宗:標準不合理啦!主委,你要給我報告,OK,但我也要問你,接不接受我的提案?
發言片段: 70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我們是不是應該有同樣的目標,就是提高農民的收益?而且至少不得低於勞工的水準,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就以這個目標來進行相關的規劃,這樣不是更客觀、更理性?
發言片段: 71
曾委員銘宗:我就跟你說嘛,你就不能用勞工的最低薪資來比。
發言片段: 72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同意啊!我同意委員的建議。
發言片段: 73
曾委員銘宗:你還要用中位數、上位數做比較,這樣才合理嘛!
發言片段: 74
陳主任委員吉仲:同意。好,中位數、最低與最高。
發言片段: 75
曾委員銘宗:還有,折現率不能用2%來算……
發言片段: 76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做不同的情境模擬,包括2%、3%、4%,這樣更客觀。
發言片段: 77
曾委員銘宗:好。
發言片段: 78
陳主任委員吉仲:最後就可以知道合適的提撥比率,這樣不是就往前走了嗎?
發言片段: 79
曾委員銘宗:這樣才合理,謝謝。
發言片段: 80
陳主任委員吉仲:謝謝。
發言片段: 81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不在場)張廖委員不在場。
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250
meet_id 委員會-10-5-19-16
speakers ["謝衣鳯","曾銘宗","蘇巧慧","莊瑞雄","陳歐珀","張育美","林奕華","陳椒華","游毓蘭","羅美玲","邱議瑩","呂玉玲","邱顯智","蘇震清","楊瓊瓔","高虹安","蘇治芬","陳明文","陳亭妃","邱志偉","賴瑞隆","李貴敏","高嘉瑜","林岱樺","蔡壁如"]
page_start 145
meetingDate ["2022-04-27"]
gazette_id 1116701
agenda_lcidc_ids ["11167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20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 查及審查本院委員羅致政、委員鄭麗文、委員許智傑、委員江永昌、委員黃秀芳、委員蘇震清、 委員林俊憲、委員葉毓蘭、委員陳歐珀、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張廖萬堅、委員洪孟楷、委員張 育美、委員陳明文、委員謝衣鳯、委員高嘉瑜、委員羅美玲、委員李貴敏、委員陳亭妃、時代力 量黨團、委員蘇巧慧、委員林奕華、委員費鴻泰、委員林昶佐、委員莊瑞雄、委員徐志榮、委員 湯蕙禎、委員孔文吉等分別擬具「動物保護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計41案
agenda_id 11167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