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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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10時35分)謝謝主席,有請林次長以及指揮中心莊人祥發言人。大家好,昨天本席和潘文忠部長探討過考生若遭隔離無法參加大學面試的議題,教育部也明確公告考生受限疫情的應變方案。也就是說,若考生因為疫情無法參加大學的面試,我們就會改成書審的方式,以外加名額錄取。今天輪到林次長帶體育署同仁來備詢,本席要特別提醒一件事,別忘了,運動績優生的獨招入學同樣也要面對防疫的議題。
這些運動績優生,我們俗稱體保生,很多都是透過大學自辦的單獨招生管道入學,這些單獨招生的管道就是不看考試成績,只看運動表現,所以幾乎各校都會舉辦體育考試。本席舉臺南應用科技大學為例,他們對體保生的測驗項目就是坐姿體前彎、仰臥起坐、立定跳遠、心肺能力的測驗。
本席知道有些學校會直接測驗單項運動的相關內容,像球類的技能,例如棒球類的體保生可能就會測驗傳接球、投球等等,這就面臨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如果考生被隔離不能參加現場考試,怎麼辦?因為他不能像一般的面試,例如開視訊的方式跑步給教練看,或是做仰臥起坐給教練看。
關於運動績優生的單獨招生,目前教育部並沒有公布所謂的防疫指引,只有個別學校自行公布一些防疫措施。通常運動績優生會有兩波獨招,第一波是三月上旬,這是一般大學配合高中學測辦理,第二波是五月中旬,由科技大學配合高職的統測辦理,投影片的內容就是第一波。已在三月上旬辦完獨招考試的臺北市立大學,針對居家隔離的學生,北市大採取的方式就是請學生填退費申請書,直接退費請他們不用來考試。
幸好北市大是在三月上旬就辦完考試,因為當時的本土病例並沒有那麼多,相對現在來說是很少的,所以沒有太大的問題。可是接下來在五月中旬舉辦獨招的科技大學,對他們來說問題就大了,因為會有很多考生面臨必須居家隔離等無法應試的狀況,這部分教育部應該訂定指引。請教林次長或是莊副署長,何時能訂出這個指引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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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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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針對運動績優生的部分,分兩個部分來說,高級中等學校的單獨招生,術科測驗是5月7日辦理,另外還會訂定一個補考術科測驗的時間,就是5月28日,所以如果你因為確診,當天沒辦法參加術科測驗,就是另外以補考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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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採取補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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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至於大專校院的部分,如果參加考試的學生確診,這部分的名額都是外加,如果是屬於大學的部分,就由大學自行審酌。以剛才說的臺南應用科技大學為例,術科的部分,如果是確診的考生,是否還要考術科測驗?或者要用視訊的方式處理?或者是延期,另訂補考的時間辦理?這些都不會影響到其他考生的權益,這個部分會由各大學處理。至於委員提到的,就是針對確診學生是否要有相關規範,這部分我們會請體育署研訂相關規範給各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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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因為五月中旬快到了,請體育署儘快檢討,讓孩子有方法可循。另外要和您探討的是,關於進入健身房需打三劑疫苗的議題,指揮中心4月15日宣布,自4月22日需接種三劑疫苗才能進入健身房,業者、員工、消費者都一樣要打滿三劑才能進入,這件事情引發民眾和業者的反彈,原因是只有短短一週的緩衝期,讓大家無所適從。第二,現在餐廳內用也好,或是搭乘大眾運輸,都沒有規定要打完三劑,所以民眾不能理解,為什麼健身房必須打完三劑才能進入?
業者受訪的時候也說了,其實疫情爆發以來,健身房的生意一直很不好,最近幾個月我們開始準備和疫情共存,但健身房也沒有出現所謂的報復性健身潮。其實健身房業者都在苟延殘喘,如果此時此刻政府又提高對健身房的限制,業者和愛好運動的民眾都會非常不解。我們重新來看這張圖表,健身房、八大行業、宗教遶境、團體旅遊都被納入需打第三劑疫苗的範圍,原因是會接觸不特定人士,無法持續有效的保持社交距離。
本席想詢問的是,像昨天也取消了簡訊實聯制,我們去餐廳內用的時候,不也是接觸不特定的人士嗎?健身房很多都是會員制,對於進來的客人,會比餐廳更容易掌握,其實他們接觸到不特定人士的問題也相對比較少,為什麼健身房被規範,而餐廳卻不用?這一點指揮中心和教育部都沒有說明清楚。所以本席想請問兩位長官,發布這個政策的時候,指揮中心和體育署到底有沒有充分溝通?到底了不了解健身房的型態?為什麼對健身房做這樣的限制?針對本席提出的疑問,不曉得你們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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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莊副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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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副署長人祥:很抱歉,因為這個部分沒有做比較好的溝通,應該是說,健身房的部分因為會大量運動,如果不戴口罩,呼吸時會有比較大的感染可能性,所以我們希望進入健身房的人士可以加打第三劑避免感染。第一個,打了三劑之後,如果確診,他的傳染力會降低,第二個,也會降低感染之後的重症比例,事實上這都是以維護健康為考量。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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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對,可是如果用這樣的邏輯來看的話,這和餐廳有什麼差別?因為餐廳的客人也都是不特定人士,也是脫口罩吃東西,所謂的社交距離或許比健身房更短,因為大家是圍著一個桌子吃飯,反而是健身房,或許我們還可以規定距離,所以本席覺得這部分可能還是要做一些檢討啦!
教育部有在21日發布一篇新聞稿,將規範的範圍限縮至運動中心內設置的健身房,其他空間不屬於本次規範的對象。我們以國民運動中心來看就好,整棟國民運動中心只有健身房受限,也就是所謂的重訓器材室,只有打滿三劑的人才能進入,至於其他空間,像飛輪教室、韻律教室、攀岩場、蒸氣室、游泳池、桌球等等,都不用打滿三劑就可以使用,本席覺得這樣讓去健身房、重訓室運動的人情何以堪!因為只有他們要打三劑。
本席還是不懂標準是什麼,當然剛才莊發言人有提及,因為他們可能需要大量呼吸等等,可是其他運動就不需要大量呼吸嗎?本席覺得你們的標準滿不一致的。因為我們今天質詢的主題是健身房因應新防疫措施造成損失的紓困,所以本席要強調,事後補發紓困真的是下下策,本席期待針對疫苗要有一致的規範,對一般消費者來說,為什麼去健身房要打三劑,去餐廳內用卻不用?政府真的要給一個令人信服的理由,否則就不要有這樣的差別待遇,這是本席的意見,次長覺得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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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剛才提到的是國民運動中心、健身房和健身會館的差別,主要是國民運動中心的健身房是一個獨立的空間,但健身房、健身會館可能都在同一個空間裡面。不過這部分我們也有聽取業者的建議,如果他的健身房也是屬於獨立的空間,對於是否必須施打三劑,我們會再聽取業者的意見,也會和CDC討論後做滾動式的修正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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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再檢討看看啦!好不好?謝謝,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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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宜瑾委員。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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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10
speakers ["林奕華","萬美玲","陳秀寳","鄭正鈐","黃國書","范雲","王婉諭","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賴品妤","楊瓊瓔","高虹安","何欣純","劉世芳","陳椒華","游毓蘭","邱志偉","張廖萬堅","邱臣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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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8"]
gazette_id 1116901
agenda_lcidc_ids ["11169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各項大型賽會防疫準備與延賽規劃及健身房產業因新防疫措施造 成損失之紓困因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69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