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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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9時44分)部長早。請教部長有關臺大的事。上週本席才請教過國北教的問題,這兩天又看到臺大的事,請問臺大是不是全國資源最多的大學?既是如此,部長如何看待這次的事?部長兩年前就發文各大學有關檢疫的指引,可是現在臺大臨時應變的方式竟然是讓學生以睡袋睡會議室,而且沒有洗手間,也無法洗澡,或者住在宿舍地下室,部長認為臺大的應變及格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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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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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早。臺大的資源當然多,但學生數相對也多,加上這次疫情變化速度非常快,所以一開始確實讓確診學生住在像會議室之類的地方,這是比較不宜的。原本我們對大學防疫也有通則、原則性規定,與一般民眾所遵循的相近,但大學同時也具有特殊性,很多學生都住宿,又因為是上課期間,所以宿舍都住滿了。委員從國北教大開始就很關切此事,這次教育部得知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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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部長對臺大的反應方式打幾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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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學校都很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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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是很辛苦,但是確診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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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所以在安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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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也很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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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重點是,我們如何儘快提供協助!所以我們緊急請指揮中心支援,並提供集中檢疫所給臺大安置學生,讓學生先到比較適宜的檢疫場所,這是教育部應該與大學一起努力的,畢竟這對孩子來講也很委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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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一、兩年前教育部就發給各校一疊厚厚的防疫準備資料,請問臺大有好好閱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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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有沒有詳細閱讀,這點我比較無法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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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無法確定?我想顯然沒有詳細閱讀!臺大資源這麼多,轄下還有好幾家BOT旅館,也因此,臺大這次的反應真的讓人非常失望。根據媒體報導,一位台大外地生確診了,向臺北市衛生局申請入住防疫旅館,臺北市衛生局卻說要問中央,因為這非臺北市衛生局權限,所以不確定臺大學生確診能否入住防疫旅館。為此,教育部昨天緊急開會,要求學校調用5%的宿舍空間出來,若調度後容額不足,再向地方政府申請。但我擔心地方政府是否與部長及指揮中心溝通好?會不會中央、地方又對確診學生互踢皮球?學生確診已經很辛苦了,還被當皮球踢,而且睡地下室、無法洗澡,我想這對學生的傷害並不比確診病情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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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很謝謝蘇院長和指揮中心在瞭解大學的限制與困難後,即啟動相關機制,也就是一旦有確診學生,可直接協調集中檢疫所暫時安置。至於現在,則是轉移部分健康且無症狀的學生,畢竟學校得劃出檢疫與隔離宿舍之別,所以我們請交通部幫忙,讓學校得以把一般學生安置在就近旅館,這樣學校的空間才挪得出來,目前係以這樣的機制來協助。至於委員剛剛關所切的,由於防疫本就有中央與地方兩層,而學校雖由教育部主管,但防疫仍以地方為主。其實現在地方政府也很辛苦,所以我們已經擬定機制與窗口,希望學校一旦遇到困難,不要來來回回拖很多天,而是緊急啟動相關機制與指揮中心協調,如國北教大、臺大。此外還有華僑中學,這是僑生很多的學校。對這幾所學校的情況我們都快速因應,這也是一個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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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瞭解。根據你們所提供的資料來看,隔離宿舍一床補助1萬元,檢疫宿舍一床補助5,000元,如果是被調度床位的健康學生,也會請交通部訂好附近的旅館作為協助,請問這部分經費教育部是否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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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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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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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會協助,但還需要與學校討論。畢竟學生原本就交了住宿費,現在到外面住費用一定會增加,所以這部分我們視實際需求給予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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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以實際狀況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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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會再讓學生有額外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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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當然不能讓學生負擔!因為他是被調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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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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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你們還提到會補助必須回家的學生之車資、行李運費,這部分也是實報實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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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我們覈實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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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謝謝,這部分教育部算是有緊急應變。 |
還有一個未來的問題,因為很多學生反映快篩陽性,他還要去等確診,中間反而就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可能會流落街頭等等,指揮中心的方向是快篩陽性視同確診,這個方向是不是已經確定了?如果確定,是不是現在就請大學依照這個方式來準備,包含您剛剛講的補助承諾,是不是將快篩陽性視同確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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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確實會出現這個狀況,當然專業認定這部分,指揮中心會去做專業的處理,但就實務面,既然有這個狀態,我相信學生心裡也很緊張,同住的同學或是同時學習的同學很緊張,我們跟防疫長討論,只要是這個狀況,我們就做居隔的準備了,那麼就不會有那個灰色地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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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所以就只要快篩陽性,他其實就可以得到剛剛部長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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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我們會做相關的安置跟相關的補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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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臺大或者是國北教等學校,任何的大學都應該給他安置了,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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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昨天有這樣的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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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這部分對非本地的大學生非常重要,因為他其實就是在外地讀書嘛!不管是在臺北的臺大或者是在花蓮的東華大學,我想都非常需要,謝謝。那麼教育部等於是承諾快篩陽性比照確診的方向補助。 |
因為還有一點時間,我想再請問今天我們要處理的大學法,以國北教大和臺大這兩所最近的狀況這麼多,教育部給了這麼厚厚一疊的防疫資料,好像也沒有在聽,也沒有仔細研讀,教育部真的是無法管這些大學,當然這只是高教亂象的一小部分,還有校長遴選的問題,學校整併最近也出問題,以及私立學校欠薪、行政擴權等等,我覺得處理的方式有很多種,當然我個人希望大學法全面檢視,但是這茲事體大,部長也清楚,至少學生權利的提升,我相信跨黨派的委員,包含部長都會支持,所以我個人是希望校務會議的學生代表提升到四分之一、校長遴選委員要有學生代表、大學合併需要校務會議同意,還有學生會的財務能夠獨立運作,有關這部分不知道部長的意見如何?我其實之前也質詢過部長幾次,11月質詢過,你們12月有給我初步的回應,提到「未來大學法修法時,本部將與學生團體、大學院校、教師團體代表共同研商。」這個是去年11月的質詢,今年到現在已經是5月了,我們召委已經排大學法了,請問教育部跟學生團體、教師團體代表研商過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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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因為委員都在大學服務也瞭解,當時我們啟動大學治理的一個模式,因為那面向真的是比較寬廣,委員也幫我們做了一些指導跟協助,目前也透過這樣的機制,把這些相關的面向做比較深入的意見蒐集跟分析,預計7月研究分析會告個段落,我想之後我們再用那個基礎來做相關的對話,不然幾個面向大家都有不同的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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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部長,立法院已經有好幾個修法版本了,我們召委已經要排了,不用等到7月吧!現在就可以找這些相關團體來研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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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它已經有初步結果出來了,我們用那個結果來做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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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在我多次的質詢下,我知道教育部有兩個研究案,一個是大學治理,一個是高教經費公開,上次部長在4月6日答應我在6月可以提出教育部的大學法草案版本,請問目前的進度怎麼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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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那時候跟委員報告的應該是大學治理研究的報告案,因為沒有那個當作基礎,要處理大學法的整體修法,我覺得基礎上是比較不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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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你們期中報告已經出來了,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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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只是初步的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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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但是上次部長答應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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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我講的是這個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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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因為當時我問的是教育部版本的草案,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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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可能我誤解委員的意思,委員也知道因為大學法本身的面向真的涉及很大,所以才會去啟動大學治理研究案,因為大學法就是大學治理一個最重要的基礎,所以這部分教育部會依序來做。因為委員已經有很多提案版本,如果在討論的時候,我們也會就初步研究的結果提供給委員,大家在審議條文的時候可以做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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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部長以後聽話要聽清楚,我記得當時部長問高教司後就回應6月可以有草案,當時我們賴召委應該也有聽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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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真的可能誤解委員的意思,因為以大學法院版來說,其實光修法的程序,還有公聽會、公告等程序,不可能是委員4月質詢,我們6月就提出,不太可能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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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至少學生權的部分,我覺得跨黨派委員應該很有共識,針對這部分,我們是勢在必修,希望教育部也可以大力支持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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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如果進入條文審查,我們會把我們所獲得的相關資訊在提會時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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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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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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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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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2-12 |
speakers | ["賴品妤","張廖萬堅","林奕華","鄭正鈐","范雲","萬美玲","陳秀寳","黃國書","王婉諭","林宜瑾","何欣純","吳思瑤","楊瓊瓔","高虹安","吳怡玎","陳椒華","游毓蘭","莊競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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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2-05-04"] |
gazette_id | 1117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7301_00002","1117301_00003","11173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一)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賴品妤等21人 擬具「大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四)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羅致政 等18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七) 委員王美惠等18 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 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一) 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 「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委員張廖萬堅等17 人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審查或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74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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