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321
發言片段: 0 |
---|
萬委員美玲:(9時55分)部長早。我一樣先跟部長討論一下,今年7月份的分科測驗,不考數乙這件事情是108新課綱上路之後的一個新制,當然這也引來很多的反彈,我想今年度我們確定不考數乙應該是不會改變,對嗎?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潘部長文忠:委員早。不會改變,因為測驗一定要在一開學…… |
發言片段: 3 |
萬委員美玲:因為時間上等各方面,今年都不會改變,但是你知道如果我們不考數乙,不但是之前本席在質詢時所說的,其實我們幾乎是一試定終身,而且更嚴重的是,因為不考數乙,所以目前有很多學校的商管類科系就必須要改採學測數A,或者是難度比較高的數甲分數,再加上我們知道今年學測的數A真的是難爆了,因此這一批商管類科的學生在升學權益上,其實我認為是有受損的,而且我們現在去看,招聯會已經在日前講了「我們現在也在討論,在3年後,要把不考數乙這件事情廢掉。」這個消息出來的時候,我覺得真的是很莞爾一笑、不可置信,這個政策其實還沒有實際上路,因為今年才要考,對不對?我們明明知道現在已經有這麼多問題,卻要3年後才要做修正,我比較不理解是這樣。當然早上有一些委員在講學校的行政作業或者是還要再思考、來不及等等,但是我也認為不應該是這樣的,第一個,今天不是要去創新一個新的制度,只是要恢復舊的制度。再者,部長說我們重大考招制度的改變,你是說需要3年前公告嘛? |
發言片段: 4 |
潘部長文忠:一般都會在開學開始…… |
發言片段: 5 |
萬委員美玲:但是我們來看111學年度大學各校系分科測驗的採計科目,其實你們是到110年9月才公告,這也算是一個重大的考招。再來,分科測驗要從百分制改成級分制,事實上也是在110年8月才宣布公告,也都沒有在部長所謂的3年,何況這件事情其實是恢復舊制…… |
發言片段: 6 |
潘部長文忠:我應該這樣子說…… |
發言片段: 7 |
萬委員美玲:何況這件事情是恢復舊制,所以現在家長或是教師,大家都是這樣認為。我必須要比喻這件事情,如果我們現在這個新制上路不考數乙造成很多人的反彈,也覺得這個是不對的政策,招聯會也已經作出檢討,甚至於要改變、恢復了,那麼明知這條路的路況不明,明知往前行會出車禍,為什麼不及時踩煞車? |
發言片段: 8 |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回報兩點,第一,剛才委員提到分區測驗的公布跟分科測驗採級分,這是106年招聯會思考的整個招生政策,那時候已經完整公布了,所以不是剛才委員提到的狀況,那個時候…… |
發言片段: 9 |
萬委員美玲:部長,這樣好不好?因為我的時間有限,我覺得針對重點…… |
發言片段: 10 |
潘部長文忠:第二點,對於剛剛委員提到數乙的部分,因為現在招聯會還沒有召開常務會議,只是之前的教務長會議有做了一些會商,提出可能評估希望廢除,這一部分早上林奕華召委也有提到,因為常會已經訂了一個時間,我說我們來協助招聯會可以在常會召開前儘量跟高中這個階段和相關的校長或教務主任做會議研商,恢復數乙的考試,招聯會已經把政策確定了,現在只有時程待確定,最快的時程,現在他們是照原來的常態規劃,也就是入學前的那一年開始適用,因此對於如有經費是不是可以再提前這部分,我們會跟高中聯席討論。 |
發言片段: 11 |
萬委員美玲:您早上說的這個作法,我覺得滿好的,就是要趕快跟高中校長商議和討論,但我不禁還是要提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是,在重要政策要改變得這麼大的那個時候,我覺得招聯會與教育部顯有不妥適的地方,以致這麼大的政策下去以後還沒做就夭折了,所以現在才要重新討論。我認為以後如果還有關於考招的重大變革,希望教育部可以再更審慎和嚴謹一點,此其一;第二是,我們要聽取這些高中校長的意見,但也不妨聽聽教師團體和家長團體的意見。我覺得你聽一聽這些家長和第一線老師的聲音,再跟學校做出最後的決定才會更完整。既然在考數乙的這件事情上跌了一跤,我覺得再站起來的時候就要站得穩,以上是給你的建議。 |
因為現在疫情是真的很嚴重,所以我們看到您之前也講到,校園裡確診的輕症和居家隔離都以返家為原則對不對?既然是以此為原則,就代表沒有強制力,而事實上也不適合強制,因為會有很多的狀況和問題。但是我們要知道,現在大專院校裡面有境外生、離島生,他們在臺灣這個地方就是無處可去,都已經忙到疲於奔命了。如今我們看到了這些狀況,因輕症確診而隔離的學生們,有住會議室的、有住廚房的、有在地下室搭帳蓬的。你們知道嗎?我們看到學生其實真的很難過,也很不舒服,家長也有很多抱怨,但我覺得學校也真的承受了非常大的壓力,尤其是當媒體報出來以後,學校難道會願意讓他的學生這麼做嗎?學校難道不知道這樣的狀況被報出來以後對學校是不好的嗎?這些都是情非得已,所以早上我們也看到部長提到,我們現在有一些調整性的作法,希望能把這個亂象,也就是讓所謂的「安置之亂」能有所平反。 |
在作法上我有幾點想問,第一是補助大學調度隔離宿舍,每一間隔離的宿舍床位是1萬元,檢疫的宿舍每一床是5,000元,請問這些錢是要給誰以及做什麼用? |
發言片段: 12 |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現在正值大學的上課期間,宿舍一定要有5%左右的餘裕才能讓學校作為檢疫或隔離的床位並進行調度。所以教育部也感謝指揮中心和交通部的幫忙和協助,有些確診學生會就近安置在各區域的集中檢疫所,至於屬於健康的學生,也會調度出來,交通部會協調學校讓這些健康的學生暫時住在旅館,我們要做的就是這方面的支援補助,有關這個部分,原則上,我剛才跟委員報告…… |
發言片段: 13 |
萬委員美玲:所謂「調度」的意思是,如果他們出去外面處理自己的住宿問題,這些是不是給學生的費用? |
發言片段: 14 |
潘部長文忠:對,應該是說,不會再讓學生有額外的負擔,比如說,他在學校本來有繳住宿費,到外面住的話,這些一定不夠,希望在住宿上我們可以跟學校去協助學生,讓他們不必再額外負擔。 |
發言片段: 15 |
萬委員美玲:我再跟你確定一點,因為現在有一些學校所採用的方式,可能就像您剛剛說的,就是徵用學校的宿舍,學生如果同意也願意到外面去住的話,就給予相關的補助或補償等。但我覺得這樣還會再產生另外的問題,今天學校宿舍有這麼多學生,有一部分願意接受徵用,把宿舍讓出來,但這樣會不會造成確診的和沒有確診的,以及在居隔的和沒有居隔的學生都混居在同一個宿舍裡? |
發言片段: 16 |
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就是我們在上一波就跟防疫長談過的,因為指揮中心也在這方面給了我們很多專業上的規劃,包括如何才不會造成交錯混雜,但這和前一年我們對Detla病毒的處理方式不同,所以現在學校也都覺得這樣做雖然可行,但他們也要有空間能夠調度,所以我們才會支持學校讓某些學生住到外面的旅館…… |
發言片段: 17 |
萬委員美玲:有關這個部分,我還要再提醒部長,我們坐在辦公室要下一個政策很簡單,但第一線的大學面對第一線的宿舍,能不能處理到這樣,我覺得還未必。也就是說,這個政策下去,你們給了錢,但對於混居的狀況,也只是告訴他們要注意,至於能不能真的做到,我認為你們和各大學針對這個問題,最好還是再進行一下…… |
發言片段: 18 |
潘部長文忠:這是一定的。 |
發言片段: 19 |
萬委員美玲:現在已經開始做了,但有沒有遇到什麼窒礙難行之處,這部分就請部長於會後去處理。 |
另外,昨天好像看到您說,指揮中心同意把確診的學生安置在集中檢疫所是不是? |
發言片段: 20 |
潘部長文忠:大學校院的部分…… |
發言片段: 21 |
萬委員美玲:這是指臺大現在的狀況,還是以後所有的大專院校學生都要一致適用? |
發言片段: 22 |
潘部長文忠:委員,我們會這樣處理,就是一個調節的過程。委員提到隔離宿舍的意思,那就是輕症、無症狀…… |
發言片段: 23 |
萬委員美玲:部長,我的問題非常簡單,您說確診學生可以安置在集中檢疫所的這件事,第一是針對臺大的這一批學生而做的緊急處理,還是未來各大學學生只要有類似狀況都可以這樣做? |
發言片段: 24 |
潘部長文忠:我應該說,以國北教大和臺大為例,如果他們要做調節之前沒有辦法處理的,對於其他大學,我們也會比照協助,但也不是把所有學生都塞到集中檢疫所,不知委員瞭不瞭解我的意思? |
發言片段: 25 |
萬委員美玲:我非常瞭解您的意思,但我也要告訴你,這樣恐怕都不是那麼可行。你知不知道各地的集中檢疫所現在的量能也是爆炸的?我們不能看到一個問題,就把這個問題丟到另外一個地方,因為你並不瞭解那個地方其實也出了問題。我看到政府現在的防疫,就是一個地方出了問題,另外一個地方也出了問題,然後大家就互相用補的方式…… |
發言片段: 26 |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剛剛講的是確診的,但我們之所以要補助學生和學校費用,就是因為學校的宿舍都住滿了,一定要把健康的學生安置在學校附近的旅館,希望學校未來居隔的宿舍就跟確診者居家照護的概念一樣,這樣才有辦法做,不能把學生統統塞出去,不然集中檢疫所一下就會爆滿。 |
發言片段: 27 |
萬委員美玲:部長,我要跟你提的是,徵用宿舍是一個方式,給予補助經費讓一些學生可以在外面找到安置的地方也是一個方式,而你說讓他去集中檢疫所也是一個方式,以上這些都凸顯出現在學校裡的確診者愈來愈多,目前確診人數有五千多人,居隔人數也絕對有數萬人,而且還有黑數在裡面。您剛剛說了一句話「遠距教學不是防疫的萬靈丹」沒錯,但也要告訴我要怎樣對症下藥對不對?所以我覺得你也要去思考,當學校的疫情愈來愈嚴重,而學校又是一個群體會群聚的地方,請問有沒有需要進行遠距教學,我覺得這個就是要去思考的。 |
如果現在防疫的資源不足,隔離宿舍也不夠,每一種做法都有其窒礙難行之處,我們要讓這些大專院校的學生與病毒共存,把它翻譯過來,其實就是放任大家染疫。這個部分的每一個點,我看到教育部都在努力也都在做,但也都有問題在,所以我不希望今天會後又看到更多大學有更多這類難堪的場景,相信大家都不願意。因此針對今天大家提出來的問題,還請教育部回去以後,把這些問題整合起來,給我們一個答案好嗎? |
發言片段: 28 |
潘部長文忠:針對這個部分,教育部會全面處理和協助,大學也要一起努力,不能說唯一的選項就是讓學生統統回家,事情就會統統解決,並不是這樣。 |
發言片段: 29 |
主席:請教育部儘快與萬美玲委員辦公室溝通並提供相關資料,也謝謝萬美玲委員的質詢。 |
發言片段: 30 |
萬委員美玲:謝謝。 |
發言片段: 31 |
主席: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524 |
---|---|
meet_id | 委員會-10-5-22-12 |
speakers | ["賴品妤","張廖萬堅","林奕華","鄭正鈐","范雲","萬美玲","陳秀寳","黃國書","王婉諭","林宜瑾","何欣純","吳思瑤","楊瓊瓔","高虹安","吳怡玎","陳椒華","游毓蘭","莊競程"]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05-04"] |
gazette_id | 1117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7301_00002","1117301_00003","11173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一)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賴品妤等21人 擬具「大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四)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羅致政 等18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七) 委員王美惠等18 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 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一) 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 「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委員張廖萬堅等17 人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審查或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74案 |
agenda_id | 11173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