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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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10時8分)部長早安。在進入今天的主題之前,本席有幾個與防疫相關的問題要請教。5月到7月又是很多升學考試的舉辦時間,現在大學入學的第二階段甄試也即將展開,所以除了要積極防疫外,也要努力確保這些考生的權益。根據媒體的報導,因為疫情現在很緊張,教育部也跟大學討論過要研修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機制」,規劃單一學系「具感染風險」考生人數占比5%以上,或超過招生名額10%,學系可啟動應變機制,取消面試、筆試、實作,統一採學測加書審,亦即強調所有考生的評比方式都要一樣,並以內含名額錄取。 |
在此有幾個實務的問題要請教,對於所謂「具感染風險」的考生人數,請問教育部和大學要怎麼判斷和掌握?各學系要啟動應變機制所參考的「具感染風險」的考生人數占比又是怎麼估算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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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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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因為大學二階段的推甄都是用學系招生,這個委員大概知道,不是一個學校一起處理,當然在這個情況下,我們為了維持考試的公平性,比如要報名這個學系的學生當中有幾位確診,比例低的時候,一般學系會用剛才講的書審等辦法,但名額是外加的,不會影響到一般沒有確診學生的情況,這個才會維持它的公平性;但是萬一這個學系通過第二階段的人數當中有很高比例確診,比如剛才講的達到這個比例以上,但它不可能全部外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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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但是這個人數你們如何去掌握、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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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以該系所的人數可以外加到什麼程度作為一個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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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但是本席的意思是,你們如何確實掌握具感染風險考生的人數占比?你們什麼時候要啟動應變機制?因為人數要到一個百分比才會啟動嘛!什麼情況下會啟動?你們如何估算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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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詳細的部分我請司長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跟招聯會有詳細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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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高教司朱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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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司長俊彰:目前所謂具感染風險是指確診、居家隔離、自主防疫跟自主健康管理的學生,這些都可以視為具感染風險。第二個、關於5%的部分,學生如果有上述這幾種情形,他就會去跟他的學系反映,學系只要統計超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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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變成他自己要提出申請,也就是必須要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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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司長俊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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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學生跟家長比較焦慮的是現在會怎麼做?就像本席剛剛提到的,什麼時候會啟動?你們所掌握到的人數是確實的嗎?會不會要考試了才忽然變更考試方式?他們會希望有預先的心理準備,可以告知他們會面臨怎樣型態的調整,所以你們可以在什麼機制下讓考生可以及時掌握這樣的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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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司長俊彰:跟委員報告,因為已經跟大學講好了,招聯會這禮拜就會通知各個大學這樣的原則。第二個,一旦學系要啟動的時候,它就務必要通知到每個來參加甄試的學生,這個部分都已經跟學系講好了,不會有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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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學生跟家長是希望可以及時瞭解你們如何應變、如何調整,他們可以事先有心理準備。 |
再來,關於大學入學甄試需要實作的醫學、牙醫、中醫學系,因為招收名額受醫事人員名額的限制,所以在入學申請這部分沒有辦法調整應變,還是要依照整個規章做第二階段的甄試,所以教育部跟大學的醫學系及專家有開會,規劃另闢一個確診考生的隔離試場,這個部分也交由各學系因地制宜規劃整個防疫措施,但是畢竟這是實作,人跟人或人跟環境會有比較高密度的接觸,加上現在確診人數持續在增加,所以確診生隔離試場這個防疫措施,你們有事先跟指揮中心確認過整個考試流程的指引內容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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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因為醫、牙、中是沒辦法隨時外加名額的科系,幾個校系都說這一定要做實作,對於委員剛才關心的,剛才前一段所講的是一般系所,大家也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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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部長,現在考生的焦慮在於,其實他們本來就要面對考試,當然必須要有一個熟練度在,這是基本的,但是面對考試本來就會很緊張,現在又新增了所謂的確診生隔離試場,一定會有相關的指引,知道進去考試之後要做什麼手續、做什麼措施,如果你們已經確認過這些措施,可不可以事先讓考生知道除了原本準備的考試內容之外,在隔離試場考試他必須做哪些程序,讓他們事先知道就可以事先演練、事先熟悉,而不會因為面對考場又增加了這些程序之後更緊張,導致考試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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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因為當時是專門為這幾個系找系主任一起來會商,因為系主任就有醫療背景,目前指引草案已經出來,也會報指揮中心,之後就會公告讓考生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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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希望可以儘快讓考生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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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因為這三個是最嚴峻的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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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對,如果是確診考生的隔離試場,他們進去之後大概會面對什麼多出來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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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在指引裡面會詳細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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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讓他們可以事先做好心理準備,不會因為臨時增加的程序讓他們更慌張、更慌亂而影響考試水準,所以這個部分請部長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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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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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接下來,3個禮拜前本席有特別跟您強調,教育部要盡力支持各學校的防疫措施,協助他們整備物資,尤其是快篩的部分,也再提醒一下教育部,要確實掌握高中以下學校教職員沒有接種第三劑的人數所需要的快篩數量,因為這些教職員是維持高中以下學校運作的基本人力,你們一定要協助他們可以正常運作;至於高教端的大專校院,教育部作為主管機關,是不是要留意維持大專院校正常運作的人員有沒有辦法及時取得快篩這項物資。教育部在4月6日有發函給大專校院,關於防疫宿舍工作人員風險比較高,如果他們在5月9日之前沒有接種完第三劑疫苗,需要自費提供3天內快篩陰性的證明。部長,相對於其他工作,這些工作人員的風險真的比較高,因為他們是管理防疫宿舍,但是教育部這個公文下來,就是要他們自費提供快篩證明,如果他本身是因為醫師有開證明說他不適合打第三劑,他們也要自費嗎?這樣的費用在部裡或是在學校端可能不是很大的費用,但是對這些人員其實有點不公平,畢竟他們的工作是高風險,而且應該也不會有什麼危險加給,可是你讓他們自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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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各級學校的教職員同仁如果有得到醫師證明不適合施打疫苗,我們會以公費的方式支援,但如果是個別喜好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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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如果是個人,當然我們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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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就要循一般的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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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各級學校是包含所有的學校,連大專校院都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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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個原則是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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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都會有嗎?因為有一些工作人員不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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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因為我們現在都鼓勵全民一起防疫,但是有些身體有特殊狀況的,我們一定要能夠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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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有開具醫生證明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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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要有這個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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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希望能夠協助他們,因為如果讓他們自費的話是比較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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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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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接下來正式進入今天召委安排的大學法修正草案審查以及教育部預算解凍的部分。你們的報告裡有提出針對大學法,如果涉及大學合併、校長遴選、校務會議及學生自治組織等部分,你們會進行全地盤地檢視,目前針對這幾個項目有預定辦理的工作計畫,原則上本席很認同教育部要辦理的這些方向,本席這邊也有提出自己的修正草案版本,在你們的報告有寫到,就大學法相關辦理或討論的資訊,雖然今天教育部有針對幾個委員的版本提出你們的立場,但是目前好像沒有看到部版的修正草案,好像還沒有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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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部版還沒,因為大學法的關係面還滿廣的,所以教育部先啟動一個有關大學治理的研究方案,也就是剛剛委員提到我們的一些面向,預計7月會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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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去年底針對學生團體的反映,當時你們回答說兩個月會提出相關的研議報告,所謂的研議報告就是今天書面報告的內容嗎?就這樣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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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有更深入的研究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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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因為其實在你們的報告裡面有寫到,未來大學法修法時本部將與學生團體、大學校院、教師團體共同研商,請問你們預定什麼時候要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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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因為這個報告是用大學治理這個大的概念,出來當然就會涉及到大學法裡面的幾個面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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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對,面向廣,但是你們預定什麼時候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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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個報告即將完成初稿,初稿出來就有個基礎可以跟大家對話,這樣會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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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大概定什麼時候?你們給自己的時間定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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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個報告本來是7月完成,教授也同意提前做,如果下個月就提前完成,因為我們委託的時間只有半年多而已,提前1個月已經很快了,我想報告出來之後,我們就開始展開各界意見的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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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所以只能說儘快,你們也還不曉得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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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沒有,等報告出來,我們就做後面的安排,我們也希望跟學生代表、教師代表或其他的代表,在教育部做基礎後,大家有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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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要充分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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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我希望在這個報告跟諮詢完以後,就啟動大學法教育部版的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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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部長,現在你還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共同研商,我只能表達,大家都希望儘快,不要再延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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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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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以上,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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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OK!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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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大學法真的要儘快…… |
張廖萬堅委員質詢之後,休息5分鐘。 |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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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2-12 |
speakers | ["賴品妤","張廖萬堅","林奕華","鄭正鈐","范雲","萬美玲","陳秀寳","黃國書","王婉諭","林宜瑾","何欣純","吳思瑤","楊瓊瓔","高虹安","吳怡玎","陳椒華","游毓蘭","莊競程"]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05-04"] |
gazette_id | 1117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7301_00002","1117301_00003","11173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一)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賴品妤等21人 擬具「大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四)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羅致政 等18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七) 委員王美惠等18 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 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一) 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 「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委員張廖萬堅等17 人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審查或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74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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