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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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10時39分)我先請教司法院有關公證法修正的部分,書面報告指出,107年到109年法院公證人辦理認證事件比民間公證人多的地方,其件數比,新竹是1萬7,080件比1萬6,384件;南投是5,137件比3,882件;宜蘭是4,397件比4,339件,差不多;金門是1,953件比537件,除了這些地方,其他地方可能總體來講民間公證人是比較多的。 |
剛剛聽到江永昌委員問了各個地區的公證人公會,秘書長知道金門公證人的情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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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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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委員好。我們查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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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查一下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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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查一下人力,看看金門有多少公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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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金門有多少公證人你們知道嗎?因為今天討論公證法修正要討論到如果取消民間公證人,你有沒有想過取消法院公證這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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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現在金門民間公證人有1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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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只有1位,而且不是每天都在,他以前大概是有案子才來。一年的案件說不多也是多,整個金門法院的兩千多件遠高於民間的比五百多件,吸引力還是不夠讓比較多的民間公證人到金門執業,他之前都固定禮拜幾做公證。 |
所以原本是雙軌併行,假設取消法院的公證制度,因為這個有委員提案,請問你們如果往這個方向修,金門地區的民眾怎麼做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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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對,我們也是擔心金門地區民眾的需求,所以還需要保留雙軌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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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不是說你不能取消,而是應該要因地制宜,比如臺灣地區民間公證人很多,也可以充分取代法院系統的公證,我當然沒有意見,但是像金門這樣比較遠、經濟規模相對小的地方,沒有那麼多民間公證人,甚至只有1位,還不是每天到,如果貿然取消法院公證,當地人如果要公證也是很不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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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是,我瞭解,我們確實是一直關照民眾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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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要特別替我們金門地區考慮,如果整個公證制度要改變,法院公證制度要取消,在短期之內可能還不容易做到,而且金門地院的公證時間效益也要增加。如果整個制度要改,怎麼樣照顧金門地區要請你們特別幫我們注意。當然現在沒有走這個方向,但萬一取消法院公證,金門地區只剩下一位民間公證人,費用要怎麼收?他收多少就多少嗎?時間、效率影響非常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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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是。這麼我們會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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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這個要特別幫我們關照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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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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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謝謝。我要請教法務部仲裁制度的問題,仲裁制度當然很重要,我們國家是國貿立國,需要很多外資引入,國內廠商及外國廠商間往來之間需要有很好的法律規範,尤其建立一套和國際接軌的制度很重要,次長應該認同吧?仲裁制度的翻修制度及時間次長也都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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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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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委員好。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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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民國50年商務仲裁條例,民國87年改為仲裁法,當初都是民間主動提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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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87年是政府按照模範法處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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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從87年到現在已經運作二十幾年了,有沒有修法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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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有修法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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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有沒有時效性?有沒有時間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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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應該不會。現行的法律在立法當時就看得比較先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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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說沒有時間壓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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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不是時間壓力。我們是要讓現行的運作更理想,並不是完全跟國際脫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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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你覺得現行的運作非常順暢,沒有急迫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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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有精進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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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法律當然一直有精進的必要,但是有沒有時間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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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目前看起來還沒有那麼大的時間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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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這跟你當初2016年講的不一樣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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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不是2016,沒有這樣講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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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來回顧一下你2016當時說了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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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我們當時說有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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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陳次長2016年在這裡表示已經把推動仲裁相關事務列為520交接事項。520也已經過一陣子了,不是今年的520,是之前的520,是蔡總統的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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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對,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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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國際商務仲裁爭議不斷,由於仲裁可以減少曠日廢時的一些事情,所以就變成一種國際趨勢,現在蔡政府一直要推動加入CPTPP,所以你們也樂觀期待臺灣成為亞太仲裁中心,蔡總統於國是會議也明確要推動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機制,從2016年到現在幾年了?蔡總統又做一屆了,所以你覺得沒有時間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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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不是,那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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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是要等下一位總統再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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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司改國是會議是主張不要以法院訴訟制度為主,其他也包括和解、調解,仲裁也是一種,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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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仲裁法演變到今天,事實上就是有需要再翻修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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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對,有翻修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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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這部分你也肯定嘛!但是你告訴我沒有時間的壓力,蔡總統已經做六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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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不是,我說沒有時間壓力是指不是沒有改就推不下去,但是我們要讓它更精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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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要快速啊!要快一點改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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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我們會儘量快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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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有儘量快嗎?你知道現在中華民國被認為與哪些國家列為不算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務仲裁模範法之法域裡的會員嗎?哪些國家你知道嗎?你知道哪些國家跟我們列在同一等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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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這部分我們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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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告訴你,有越南、印尼、中國大陸,你認為我們的法治跟他們在同一個level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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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事實上現行法就是參考原來的模範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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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知道是參考模範法,但是我們現在沒有辦法加入紐約公約,不是簽署國嘛!這對國家推廣國際貿易及外資進來是影響很大的,現在被學者認為是跟越南、印尼及中國大陸歸在同一類,不是在模範法的法域裡,這對國家的招商引資方面有很大的影響。去年8月法務部就應該已經拿到民間努力推動仲裁法修正的相關草案,請問進度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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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我們有函請各機關表示意見,我們現在一步、一步的進行,會儘快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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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時間呢?2016年到現在已經六年了,蔡總統揭櫫的偉大夢想,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說要把ADR納進來,要趕快修法,還要加入這些國際貿易組織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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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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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可是已經六年了,他都已經做一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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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仲裁是ADR其中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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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知道,這個我懂,我研究所就學這個,我只是想請教你們修法的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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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我們先函詢各機關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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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去年8月到現在,文來文往到哪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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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我們在綜整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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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什麼時候會綜整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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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綜整結束後還要組一個小組來擬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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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們已經在擬草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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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準備擬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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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想民間協會有提供相關版本,也是很好的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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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有,我們在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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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們擬的草案什麼時候會出來?你們的院版什麼時候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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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院版可能沒那麼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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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為什麼沒那麼快?你覺得國際貿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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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因為我們現在就有外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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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時間就是商機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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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我知道,我們現在就有外國仲裁判斷,只是有一部分可能要順勢而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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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不是說我們沒有外國判斷,是我們國家的法律如果進步的話,那對招商引資就有很大的幫助,外國人要來這邊投資會對這個國家的法治有信任感,就會比較願意進來投資,這對國家不管從形象或具體商務投資各方面都有幫助。最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所提出的包括投資仲裁部分你們有納入修法的範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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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會納入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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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也納入修法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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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也會納入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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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法律的修改,當然它的內容要正確,除了各方面跟著國際潮流很重要以外,時間也很重要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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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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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難道你覺得臺灣加入國際貿易組織的時間不重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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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當然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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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是啊!2016年到現在被你重要六年了,沒有看到開花,不要說結果,連開花都沒有。你現在告訴我,什麼時候要把你們的法案提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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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我們回去研究後再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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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不用,你現在告訴我,你押一個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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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我們的小組還沒有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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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小組成員都還沒有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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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還沒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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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等到2024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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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不會,應該不會到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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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等到下一任總統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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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不會啦!不會到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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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蔡總統揭櫫的任務要趕快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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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不會那麼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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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好,謝謝次長,你再跟我報告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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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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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周委員春米發言。待周委員春米發言後休息5分鐘。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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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36-16 |
speakers | ["陳以信","羅致政","游毓蘭","邱顯智","曾銘宗","鄭運鵬","黃世杰","江永昌","陳玉珍","周春米","蔡易餘","林思銘","劉建國"] |
page_start | 195 |
meetingDate | ["2022-05-04"] |
gazette_id | 1117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72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司法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蔡易餘等24人、(三)委員李貴敏等17人、(四)時代 力量黨團、( 五) 委員羅致政等18 人及( 六) 委員葉毓蘭等16 人分別擬具「公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審查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仲裁法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72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