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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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11時3分)請教部長,之前新聞提到臺南的首府大學傳出要申請停招,這件事還在討論階段,還沒有定案,只是對於可能停招的學校,本席覺得需要及早關心。首府大學的張校長對外受訪的時候表示,首府大學並不在專輔學校的名單中,學校營運正常,教職員如期發薪,也沒有減薪、停薪,本席相信校方有努力在維持經營的水準,只是學生對於資源逐漸減少這件事非常有感,為什麼?請看本席右手邊所列的這個簡報。
去年9月就有學生在網路論壇上發文指出,學校爛到連7-ELEVEN都不想繼續開下去,其他學生也紛紛留言附和,這位同學你醒醒吧!學校如果會考量學生的想法,就不會有那麼多學生想轉學,也不會有那麼多老師想要離職,習慣就好。當學生想要爭取權益,還會被叫去談話,或是學校現在是招不到學生,所以在縮減開銷等等留言。雖然首府大學目前是正常營運,可是給學生的資源卻非常不足,這確實令人擔憂,本席希望康寧大學的負面經驗不要再度上演。
為什麼本席會舉康寧大學這個例子?因為康寧大學是我們臺南第一個,也是最嚴重的私校停招爭議案,康寧大學當初宣布停招非常倉促,從對外告知到正式停招只有短短幾個月的準備期,學生和老師都不知所措。我們在臺南地方上耳聞的是,當時的康寧大學師生和校方的對立很嚴重,老師能走的都走了,學生也必須被大量轉學,少數留下來的學生就面臨必修課沒有老師可以開課,想學的科目又學不到的窘境,所以本席要鄭重提醒教育部,千萬不要再讓這種事件重複上演。
對於有可能停招的學校,教育部可能必須積極輔導或給予諮詢,目前首府大學的校長,當然,他對媒體是說可能大學部會逐漸停招,可是他們的研究所會維持辦理。這個案例又和我們本來在討論的私校退場條例不一樣,私校退場條例針對的是完全停招,可是首府大學是大學部要停招,看起來研究所還是會繼續,這和我們所謂的退場好像又不太一樣。所以要拜託部長,對於這樣的特殊個案,教育部必須拿出一些政策工具或措施,關心或確保師生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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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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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關切,委員還特別以康寧大學南部校區為例,這也在委員的選區臺南。我很感謝大院和委員會支持退場條例,讓它能夠順利完成三讀,有了這個基礎,讓學校在執行上,讓主管機關在督管的時候,會有一個比較明確、清楚的基礎。以康寧為例,即使它的董事會經過一些波折,但是到目前為止,我都認為當時學校沒有做好南部校區的相關協處,所以當董事會要改組時,我們還是會非常嚴格的要求,你們不能船過水無痕,我們是以這個概念為主。
他們現在要停招,我們是以這個學校為例向他們說明,這件事我們嚴格督導中,儘管他們經過法院等等程序,我們還是以這個原則要求。現在學校要停招等等,不是學校想怎麼樣就可以立刻去做,除非他們是完全無法經營,這時主管機關就會直接依法裁處。但是如果學校在經營等各方面沒有問題,以首府大學為例,他們不是專輔的學校,他們要做任何事,例如停招,其實都需要經過教育部,教育部有一個私校諮詢會,會就相關計畫做督管,這就是委員所提醒的,主管機關針對這種事情應該扮演適當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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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的,部長,我們回到今天的主題大學法,這次各委員版本的大學法修正案主要有四個重點,第一個是第七條,大學合併需經校務會議通過,並保障師生的權益。第九條是校長的遴選委員會需納入學生代表。第十五條是提高校務會議的學生比例。第三十三條是明定學生會的基本任務,使學生的自治組織明確入法。這四個方向,本席在這裡表態,本席都非常支持。
當然,第七條本席也有提案,細節可以再討論,可是關於這個大方向,本席希望教育部要支持提高學生的參與比例。為什麼本席認為一定要提升學生參與校務的比例?因為如果不讓學生對學校決策有一些影響力,學校決策就會毫不在意學生的困境。怎麼說?像本席前兩個禮拜質詢的時候有提到,部長應該還有印象,北科大當初為了防疫,要求住宿生立刻離開宿舍10天,還不准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所以只能讓家長來載。
北科大在沒有任何配套措施的狀況之下,又是在平日,特別是中南部的學生,家長怎麼立即北上載孩子回家?如果是住在離島的學生,又不能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他要怎麼回離島?所以本席才會說,不是騎海上摩托車,不然就是騎海豚回家。當然,這是玩笑話,可是這也是一個非常值得正視的問題,兩個禮拜前向您質詢這樣的內容,就是要凸顯學校的決策常常沒有顧及學生的權益,類似的案例如果一直層出不窮的話,想要根本改革,當然就是要提高學生的參與,讓學生在校務上具有一些影響力。
我們的大學法其實經歷了兩波改革,第一波就是1989年,本席有參與,當初大學生發起大學法遊行的校際串連,范雲委員也有參加,我們當初的訴求是威權政治退出校園,我們希望杜絕威權政府對學校刊物的審查,拒絕政治介入學術研究,我們主張大學自主、教授治校。到現在33年了,第一波大學法改革已經成功,學生可以自由發表刊物,自由辦活動、自由成立社團,教授研究也不會被政治干預。
當年推動大學自主、教授治校,是為了保障學術的研究不被政治干預,但是現在有點諷刺,因為它變成某些學校欺壓學生的藉口,某些學校會仗著大學自主的保護傘,擅自侵害學生的權益,怎麼說?就像本席前面提到的,某些大學在防疫期間,沒有任何配套措施就把住宿學生趕出去,害學生無所適從,教育部看在大學自治的份上,也沒有辦法直接介入,只能從旁輔導,這並不是我們樂見的,所以現在我們要努力促成第二波大學法的改革,就是提升學生的自主權。
本席提出最後的總結概念,第一,在學術研究上面,這部分當然是教授繼續自主,不受政治干預。第二,校園行政的部分,主要是針對校長遴選,本席覺得應該要師生共治,讓學生和教授都能參與校長遴選作業,這樣校長會受到校內師生的支持,他也能具有正當性。第三,學生的庶務性問題,像學生宿舍、學生餐廳或是運動場館、社團空間等等,這些和學生直接相關的庶務,本來就應該交由學生自治。
特別是現在已經把成年的年齡修改成18歲,所以等於上大學的人都是成年人,都是成年的公民,所以本席覺得真的要尊重學生的參與權和發言權,而不是把學生幼體化。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目前大學的校務會議,學生參與的比例確實太低,我們是寫至少要有十分之一。這次的修法,我們也期待教育部支持,一起推動第二波大學法改革,這樣才不會辜負現在年輕學生的期盼,也不會辜負33年前,本席與范雲等學生們的努力,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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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的,謝謝委員。教育部在政策等各方面,也鼓勵、支持青年學生應該要參與更多公共事務。在校園內,和學生庶務有關的,學生的參與是必然的趨向,教育部的幾項公共政策也是一樣,連課綱都讓學生參與。我們會往這個大方向走,委員歸納出這幾個面向的大學治理,我們也非常認同,至於條文的設計怎麼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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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比例幾分之幾,我們再討論,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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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那部分我們再細緻地做一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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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可是提高是必要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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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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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部長,謝謝。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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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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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你看,宜瑾委員也說了,相關訴求其實在當年的自由之愛活動就已經提出,這已經是33年前的事,但是這個問題我們還沒有好好解決。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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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12
speakers ["賴品妤","張廖萬堅","林奕華","鄭正鈐","范雲","萬美玲","陳秀寳","黃國書","王婉諭","林宜瑾","何欣純","吳思瑤","楊瓊瓔","高虹安","吳怡玎","陳椒華","游毓蘭","莊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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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04"]
gazette_id 1117301
agenda_lcidc_ids ["1117301_00002","1117301_00003","11173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一)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賴品妤等21人 擬具「大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四)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羅致政 等18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七) 委員王美惠等18 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 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一) 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 「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委員張廖萬堅等17 人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審查或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74案
agenda_id 11173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