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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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11時05分)部長好。現在大家都很關注疫情,這幾天我們看到臺北市有一個OHCA病患到達醫院後,因為大量的醫護人員都投入在快篩陽性做PCR,以及確診輕症的患者身上,反而讓這個OHCA的患者最後不治。還有幾個5歲以下,包括前幾天1個6歲大的男童,還有這2天1歲的孩子,也是因為等待超過1個多小時,結果轉為重症。 |
部長,現在我們實際到急診去看,人滿為患、大排長龍,很大一部分都是因為快篩陽性在等待PCR的檢測。這部分當然也凸顯現在的醫療量能非常吃緊,而且我們醫護人員的人力,也達到緊繃的狀態。因為很多確診、隔離與人力不足的問題,會造成排擠到很多真正需要急診醫療資源的病患,本身有急診需求的病人被排擠。關於急診爆量,大量人力投入在快篩陽做PCR的部分,指揮中心有沒有什麼因應的對策,要怎麼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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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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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在短期急性的期間,我們要求急診這邊要分流,所以對於PCR我們這2天再三地宣告,第一,不要自己直接跑去做PCR,我們希望是快篩陽性才去做PCR。第二,院內本身要分流,應該另外設一個有關COVID-19的檢篩門診,不要讓他們擠到急診去。第三,針對一般的開業醫師,我們也希望他們有一些人員,如果各方面設備條件足夠的話可以來協助。第四,醫院要在外面設立一些國建署有補助的社區採檢站,希望能將分流做好,降低壓力。 |
在長期來講,臺灣本來整體的醫療效率很高,所以我們的占床率非常高,醫療量能非常緊繃,發生緊急情況的時候,必然會有擠壓的情形。所以未來整體社會還是要思考,把臺灣的醫療量能弄到那麼緊繃是否有必要?健保的費用是否要變高?公務的預算是否再增加?這樣在平時可以因應的了,戰時也可以因應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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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部長,你們前面當然有擬定了很多對策,包括現在快篩陽性才去做PCR,你們也再三呼籲,但現在已經呈現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快篩陽,大家去急診做PCR,就是會有這麼多人,而且會越來越多。所以即便你再怎麼樣要求基層診所開設,或是有獨立的COVID-19門診等等,也只能稍微趨緩,隨著整體確診人數和接觸者不斷上升,快篩陽去做PCR的人就是會有這麼多。 |
我們參考其他國家的例子,比如韓國也經歷過,未來有沒有可能朝向快篩陽性就視同確診,輕症就在家給藥,大家不要再去做PCR,不要全部擠到醫院。我們確保醫療量能不要崩壞,留給真正中重症需要醫療資源的患者,甚至可以留給高風險族群像是孩子。5歲以下、6個月或1歲的兒童,他們沒有辦法打疫苗,但是當他們有症狀,給予一個快速就醫的專責門診,或是快速通道,把量能留給這些人。因為大部分的快篩陽再去做PCR,其實很多都是輕症,未來有沒有可能朝這個方向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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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其實這個禮拜我一直都在解釋這些,韓國或各國最後都會用快篩取代PCR,那時候是因為他們的確診者帶有法律義務的事情,限制人身自由的事情變少了。他們那時候就是確診沒關係就待在家裡,快篩陰性就可以出來,所以沒有限制人身自由。可是我們到現在對於確診者,還是有相當程度的限制人身自由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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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部長,這個聯動有沒有可能都同步做一些適度的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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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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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什麼時候?你們有沒有訂出一個期程或目標?因為現在看起來,指揮中心也講還沒有到達高峰,那什麼時候會朝這個方向去做?因為我們現在最迫切的,是不希望我們的醫療量能崩壞,但是基層的醫護人員已經反映他們撐不下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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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所以到達高峰的時候,所謂確診者的人身自由限制一定會降到最低,只要這個降到最低,前端的診斷就可以放鬆。我想委員很瞭解法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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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所以部長預估大概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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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到達高峰往下走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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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那這段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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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這段期間我們先做所謂的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因為他的風險相對高,所以只要他快篩陽,經過醫師診斷就不再做PCR,我們就會認定是陽性,這2天我們就會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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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這2天會先從高風險的居檢或居隔者開始,用快篩取代PC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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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在法律上可以解釋得過的,我們有找法律的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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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什麼時候可以讓一般民眾也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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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那就要等到高峰往下降,要限制他人身自由減到最低的時候就會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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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指揮中心預估大概什麼時候?幾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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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我們在看這個月底會不會到高峰,我們現在備戰是抓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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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好,從現在到這個月底,如果剛剛提出的幾個方法,還是沒有緩解,比如現在第一線醫護人員人力吃緊的問題,還有包括急診的資源可能緊繃,甚至即將崩壞,到時候還能提出什麼方法?因為現在非常危急,雖然改成快篩陽才去做PCR,但是並沒有解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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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到了最後的時候,基本上就是變成以感冒看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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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那是長期,終究是這種走向,但過渡期間還是要確保我們的醫療量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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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過渡期完就這樣走了,像韓國等國家都是這樣子走。其實禮拜六我有跟醫學中心的院長開過會,特別再跟大家討論。首先是這次跟以往的COVID-19情況不一樣,以往是我們降載一般的醫療量能,來滿足COVID-19的醫療需要。我們現在是要維護既有的醫療讓量能,來醫治中重症以上的COVID-19患者,因為Omicron的輕症化已經很清楚,跟以前不一樣,以前是要犧牲一般的醫療量能來滿足,我們現在不這樣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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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好,我們希望能夠減緩現在急診爆量的狀況,能夠分流,讓醫院降載,甚至下轉到診所或其他的醫療體系。我剛剛提到,如果我們能夠確保醫療量能,能不能針對兒童,5歲以下的孩子,有一個兒童急診的快速通道,或是兒童就醫的快速門診?因為相較於青年或成人有施打2劑甚至3劑,他們是屬於高風險。如果他們有症狀,一旦延誤,錯失治療的黃金期間,很容易而且很快轉為重症,也有這樣的實際案例。我們有沒有可能把量能留給這些高風險族群?可不可以來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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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有,其實在2個禮拜前我們就規劃了兒童就醫指引,3個月以下有發燒情況,就可以住院和診察,12個月以下是連續發燒一段時間,39度以上就可以住院,我們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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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因為現在5歲以下沒有辦法打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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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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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如果可以,我希望指揮中心去評估可行性,朝這個方向做一個更細緻的規劃,因為我們不希望再看到任何幼童甚至嬰兒,發生不幸的憾事,可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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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大家都是非常關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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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部長,民眾現在有另外一個心態是,他們不太敢篩,或不願意篩。因為現在很多是輕症,如果一篩陽性或是做PCR確診,自己就要被隔離10天,還影響週遭的家人、朋友、同事,也要做3+4的隔離。再加上現實狀況很多,有些人有症狀,卻買不到快篩試劑,無法快篩也就無法去做PCR。這些不願意篩、無法篩的所謂黑數,你們是有預見這樣的狀況,有沒有要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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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其實快篩試劑不會這麼久才買到吧?有54天,我們1天發出200萬劑,這樣就有1億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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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對,新北市的侯市長昨天有講,大概要20幾天,這個只是其他朋友的估算,但我想講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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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應該除以5,除以3是最公平的,因為我們是1包,1包是5支,不能說每個人都要買到5支,我們做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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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部長,所以針對這樣的黑數,指揮中心有沒有要解決?就是可能買不到快篩試劑、沒辦法篩,所以沒辦法去做PCR確診。還有就是很多民眾擔心被隔離,影響到週遭的同事或親友,所以不願意去篩檢,指揮中心有什麼解決的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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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針對不願意篩檢的我們就要宣導,如果他不願意就少出來,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抓出那些不願意的。若是願意篩檢但買不到試劑,如果他有符合公費的條件,我們就儘量讓他可以用公費來領,所以我們有設一些熱區、熱點的快篩站。另外,有症狀的時候也可以到幾個特殊的診所,當然可能要再查一下地圖,這些地點也有免費的快篩。最後,當然是有機會的話,還是把實名制的快篩買起來,我認為大概再10天,實名制快篩應該就可以滿足一般民眾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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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我是希望儘快讓快篩試劑充足,我知道政府好像也有採購1億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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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超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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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好,這個數量什麼時候可以到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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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現在都陸陸續續到貨,我們現在的實名制快篩試劑就是用我們現在採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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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我們希望至少能像當時的口罩實名制,可以網路先登記。現在沒辦法做,我相信可能是因為供應量不夠,導致沒有辦法做網路實名登記,否則民眾也不需要每天到藥局前面大排長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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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委員是在說以前可以在前一週先登記,再到7-ELEV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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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對,先預約就不會讓民眾大排長龍,造成群聚的風險,希望部長能朝這個方向來規劃,儘快讓快篩試劑充足,我想這才是國人期待的,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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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好的,謝謝委員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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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
休息 |
繼續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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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黃委員秀芳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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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6-13 |
speakers | ["林為洲","賴惠員","蘇巧慧","蔡壁如","吳玉琴","徐志榮","張育美","莊競程","蔣萬安","黃秀芳","邱泰源","廖國棟Sufin‧Siluko","林昶佐","高虹安","洪孟楷","陳椒華","楊曜","游毓蘭","邱顯智","林奕華","陳瑩","洪申翰"] |
page_start | 241 |
meetingDate | ["2022-05-04"] |
gazette_id | 1117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72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如何逐步降低菸品燃燒後所產生煙霧的有害物質排放濃度,以 維護國人健康,暨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執行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繼續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王婉諭等17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 草案」案、(三)委員蔣萬安等17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 「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邱泰源等23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六)委員 楊瓊瓔等20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莊競程等18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 案」案、(八)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 「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十)民眾黨黨團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賴惠 員等18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精神衛生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林奕華等24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 具「精神衛生法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精神衛 生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案、(二)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菸害 防制法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宜瑾 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民眾黨黨團 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十)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羅美 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 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菸害防制 法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 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十)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七條之一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 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 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 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及第三 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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