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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11時41分)部長辛苦了!疫情打亂了很多人的動作、很多人的思維,但是我們要勇敢去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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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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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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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看到媒體上報導,臺大確診學生被安置睡在會議室,且沒有淋浴設備,也有的人睡在廚房,這些都屬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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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學校在安置過程,確實有這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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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確實屬實,那教育部怎麼進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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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如果以國北教大的部分,我們發現學校確實在宿舍的處理調度上碰到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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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它沒有空間啊!所以之前你們請各大專院校要設置隔離宿舍是假的,你們有沒有去調查有幾所學校有設?有沒有照CDC規定這樣來做?我們全國ICU的部分有600床,但是是要給重症備用的。你通令下去要學校設置,學校就沒有空間了,它沒有空間,你們有去討論嗎?有去調查目前有多少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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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就是因為我們搭配整體國家防疫的規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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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請問你統計了多少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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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現在希望達到全國學校宿舍的5%,大概差不多有1萬6,000個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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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1萬6,000個床位會讓他們睡到這樣嗎?你這樣邏輯太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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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是邏輯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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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不是邏輯怪,那是學校怪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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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請您聽我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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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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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所以現在我才會拜託指揮中心跟交通部協調,他們也都願意,當有確診者時,讓他們能夠暫時居住在集中檢疫所,因為當時有很多大學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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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告訴我現在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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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現在就是要跟您報告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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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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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由交通部來協調學校附近的旅館,因為原來旅館都不接受,後來學校前往協調時,我們就出面了,他們把健康的學生移住到學校附近的旅館,由我們來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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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倒著做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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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這樣學校才能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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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讓健康的學生去住旅館,把有問題的留在學校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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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就是要調度空間的時候,請他先到集中檢疫所,但長期下來學校騰出空間以後,就分兩種檢疫,一個就是有確診者的隔離宿舍,另一種是需要居隔的檢疫宿舍。我剛才跟委員報告的是,現在學校就是以這樣的方式,把空間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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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部長,你說騰出來,但昨天媒體還是說鼓勵學生儘量回家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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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個是大原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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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他們家位在外縣市,然後他們家也沒有單一獨立的房間及衛浴設備等,那這樣孩子要怎麼辦?你不能把他們當人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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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點全國民眾都一致,學生也一致,現在防疫已經走往居家居隔這方向,如果學生出現疫情時,也是鼓勵回家居隔,但境外學生,離島或是家庭不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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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有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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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就會在學校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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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剛剛部長說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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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就是要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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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強制做好,好不好?不要丟臉丟到讓臺大學生睡在會議室牆角,實在太難看了,對不對?請教育部加緊腳步!
記得上次本席曾經問過部長,萬一有考生確診該怎麼辦?結果上禮拜結束的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試中,考前已有294名考生確診無法應考,當天又另有4名考生確診無法繼續應考。部長,確診考生無法補考究竟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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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當時已經很明確向委員報告過,會以外加名額來處理,不會影響到一般生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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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所以不會喪失應考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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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會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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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以外加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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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目前招生有兩個管道,一個參加甄審,一個登記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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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答案就是外加方式處理,不影響考生,也不會喪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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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一定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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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這非其所願,考到一半就無法繼續,那也太可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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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在還沒考試前,就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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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要跟家長講清楚。接下來國中會考要登場,請問教育部做了何種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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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看到最近的疫情發展,加上已經有過統測的經驗,所以對於國中會考我們有做了調整。再者,國中本就有補考機制,名額也是外加,惟以現在疫情和居隔人數來看,我們希望除了確診考生以外,其餘均比照統測讓他們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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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家長都很緊張,所以教育部必須透過學校宣導一下,把方案告訴民眾,讓家長安心,否則會考馬上就要登場了。
最後,現在全國已經有1,600所學校全校停課或部分班級停課,請問部長,接下來停課標準是否做調整?CDC說5月底才是疫情高峰,所以我想知道停課標準是否再做調整?此外,畢業典禮的規範是否訂出來了?現在大家都要開始準備,教育部可否超前部署並告知學校和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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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停課標準會視疫情狀況做滾動式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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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滾動式檢討?對,這是我要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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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目前我們都在觀測情況,至於那1,600所學校,多數都是部分班級停課,但全校停課的也有,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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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這部分需要做滾動式調整。至於畢業典禮的規範,其實現在已經可以預估月底的確診人數會更多,雖然我們都不希望這樣,但一定會這樣!在這種情況下,教育部對畢業典禮的規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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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除非國家對防疫做了更重大的改變,只是目前並沒有限制或禁止這類常態性活動的舉行,至少到目前為止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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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所以目前的答案就是不限制舉行畢業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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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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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但還是維持滾動式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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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面對疫情本來就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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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所以請教育部提供資料給CDC,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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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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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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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吳委員思瑤代):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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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今天這議程是本席排的,所以本席想在此與部長好好討論大學法修法問題。
臺灣學生復權運動歷經30年的倡議與爭取,而大學法從2005年大幅修正以來,已超過17年未曾進行通盤檢討。修正大學法中有關學生權益,並賦予學生更多自治權利的議題,其實早在1986年時已有相關倡議出現,這點剛才林宜瑾委員也有提到,譬如臺大的自由之愛運動,林委員就是參與者,范雲委員也是。該運動被認為是臺灣史上第一個大型學生抗爭運動,並提出將學生在校務會議的代表提升至三分之一席次的訴求。
現在回過頭來看立法院,其實在2016年第9屆起,就有委員提出與現在訴求相似的大學法修正案,可惜因屆期不連續之故而作罷,只好在第10屆繼續努力。在此,本席必須直接說,對於大學法的修正,我感覺教育部的態度是保守,而高教司則是敷衍,以致屆期不連續,讓青年朋友長期以來的期盼一直不斷地輪迴,進而石沉大海!
總歸來說,大學法修正案可說是橫跨社會倡議三十多年,以及近年立法院至少兩屆的歷史共業!上會期包括本席在內的好幾位委員與學生團體經過多次來回討論,很多人都提出相關修正草案,包括本席在內。其中,牽涉學生校務會議代表席次的是第十五條。目前已有五位民進黨委員及民眾黨黨團有提案,縱使比例不一,但已經有這麼多人提案。同時我也注意到國民黨的林奕華召委去年曾召開記者會表達支持大學法修法!也就是說,雖然細節不盡相同,但從我剛剛提出的看法與資料來看,對學生復權、提升學生自治權限的大方向,顯然朝野委員是普遍有共識的。
正因如此,我在今年4月1日與范雲委員合辦修法論壇,同時公開宣布本會期一定排審大學法,希望能在我擔任召委的會期內,與所有教文委員會的委員一起終結這部懸而未決的修法工程,交由院會三讀!
今年院會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交予公民複決,修憲真的很不容易,所以我希望在通過修憲複決案的2022年可以與公職選舉權一起,把學生自治權還給青年朋友!
講了這麼多,我想教育部的態度非常重要,但我必須直接地講,早上聽到部長口頭報告後,我真的非常失望!每一次教育部面對社會或委員會有共識的法案,教育部的回答都是尊重立法院,高教司更只會回答尊重大學自治!教育部當然要尊重立法院,但從此次大學法修法歷程來看,其實我早在今年3月就打算排大學法審查,可是那時候教育部的回答是:4月底會有大學法修法的委託研究案期中報告產出。為了修法的嚴謹,所以本席特別把修法時程排在5月,結果教育部今天只提出A4大小的口頭報告,讓我有種搪塞敷衍的感覺!其實應該不只是我,畢竟有非常多教文委員會的委員關心大學法。
現在來講高教司。我必須先強調一點,我尊重大學自治,這點絕對沒問題。但尊重大學自治的前提必須是法制面、行政面都處置得相對完善,確保一間大學內占最多數的主體─學生,讓學生可以合理在校內自治,否則大學自治只會變成高教司這個大專校院的主管機關推諉業務、無能不治的最佳藉口!也因為你們每次都這樣回答我,讓我覺得教育部乾脆改名叫尊重立院部,高教司改名叫尊重大學自治司好了!請問部長可否承諾,在大學法逐條審查前,一定提出相關報告?教育部可否負起責任?因為這件事真的已經拖太久了!就算不講33年前的事,至少從上一屆到現在也夠久了!拜託部長負起責任,也拜託部長支持本席提案,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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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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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召委好,謝謝召委。之前向召委報告的委託研究是以大學治理面向為主,這當然也關係到召委所關心的大學法修法,因為修法確實應該要有這樣的基礎討論,否則本來想讓大學可以長久做好自治,也讓學生有更大的參與,我想這個基礎是必然。這個研究報告本來是到7月,已經請主持人再提前,主要是希望報告出來之後,能夠有這樣的基礎作為後續條文審查的參考。因為如果教育部跟行政院要提出版本,這個有一定的程序,也不可能是教育部寫完草案就直接到……
但是有那個作為基礎,可以做相關的對話,我覺得會比較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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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當年率先倡議修法的學生們,我們真的不講三十幾年前,我們就講這一次,就講2005年以後,倡議修法的學生們現在很多都三、四十歲了,他們在學校時沒有享受到這個修法的果實,但是社會上也都很盼望可以讓現在的年輕朋友們能夠因為我們的修法而提升學生的權益,也可以弭平過去無法為自己發聲所帶來的權益落差,所以拜託潘部長、拜託教育部、拜託高教司,要勇於任事,積極面對這次的修法。
本席要接著討論的是,因為學生的聲音無法受到正視而衍生的亂象。最近疫情嚴峻,各大學端教育現場所發生的各種狀況可以說真的真的非常多,這幾天我也收到非常多學生和家長的陳情,我覺得教育部頒布防疫標準及指引進行修正的時候,很多時候可能沒有符合教學現場的狀況。前面有很多委員質詢過,也舉過很多例子,包含中部有學校發生確診者的密集接觸者第一時間快篩陰性,校方要求他繼續跟3名室友同住,進行校方所謂的居家隔離,結果後來該名學生也確診,變成所有人都要隔離,而且另外的室友面臨確診的風險。另外,北部有國立大學學生確診,結果被要求睡在會議室或帳篷。昨天還有更扯的,北部有私立學校的學生快篩陽性求助校方,結果校方要同學自己想辦法,甚至要求同學趕快回老家進行篩檢,導致有部分學生必須拖著已經快篩陽性的身體搭高鐵回南部,這豈不是加劇大規模傳播的風險嗎?
因為時間到了,我簡單的說。我剛剛舉的例子都是一小部分,可是現在看起來,這樣的狀況在每所大學持續發生中,雖然每所大學的防疫樣態不一樣,可是這些例子都顯示一件事情,就是我們真的要儘快調整應對大學防疫的方案,因為時間有限,我直接在這邊簡單做出幾個要求。部長,昨天你們有召開緊急會議,有提出一些方案,有跟CDC和交通部一起提出一些方案,包含協助訂旅館、讓確診住宿生移到集中檢疫所等等。我要繼續進一步做一個要求,你們是補助各校調度隔離宿舍者每床1萬元,檢疫宿舍每床5,000元,現在你們針對住宿生退宿的部分還在研議,我知道政大已經直接公布模式,他們對於退宿是全額退費,我直接提出要求,是不是能夠直接參考政大模式,研議對自願退宿的住宿生全額退費,這個部分教育部可以做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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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有一個更大的原則,學生有繳住宿費用,學校也做了商討,如果同學願意去住旅館的話,當然他是健康的,這個費用的差額不用讓學生負擔,這是最高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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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是,當然,不過這個部分你們還在研議,我建議就是直接這樣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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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就是這個方式,才不會讓原來住在學校宿舍的學生,他已經繳了住宿費用,結果為了防疫而同意住到校外旅館,卻還要再額外增加支出,這就沒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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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我肯定你們趕快提出因應方案,可是還是有不完美的地方,這些部分就儘快補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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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於這部分,我們會持續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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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本席最後提出一個要求,就是在要求學生返鄉的時候,拜託請針對他們進行最基本的生活調查,譬如有些學生是住在外島,有些可能是弱勢學生,拜託教育部這邊要評估補貼弱勢學生的車資,讓學生的負擔跟恐慌可以減輕一點,這可以做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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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部分就是會協助學生的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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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我們也收到陳情,有學生後來搭了防疫計程車,可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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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昨天學校反映有一些狀況,昨天我們也達成共識,由學校趕快傳達給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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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好,還沒補上的,請教育部趕快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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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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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前面提的大學法部分也要趕快,大家都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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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召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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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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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高委員虹安發言,時間為4分鐘。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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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12
speakers ["賴品妤","張廖萬堅","林奕華","鄭正鈐","范雲","萬美玲","陳秀寳","黃國書","王婉諭","林宜瑾","何欣純","吳思瑤","楊瓊瓔","高虹安","吳怡玎","陳椒華","游毓蘭","莊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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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04"]
gazette_id 111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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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一)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賴品妤等21人 擬具「大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四)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羅致政 等18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七) 委員王美惠等18 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 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一) 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 「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委員張廖萬堅等17 人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審查或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74案
agenda_id 11173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