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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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10時50分)謝謝主席。部長早,因為今天時間很短,我就趕快問。第一個問題,因為現在疫情很嚴重,我們新北消防局秀峰分隊7名染疫,臺北市南港分局也有7名員警染疫,偵查隊長更遭投訴,他怕染疫的同仁沒辦法工作,希望大家不要去做PCR或篩檢,否則工作沒人做,此表示現在的人力調度已經出現了問題。請問,根據您手中的資料,到底有多少警消確診?有多少人居家隔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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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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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早。跟委員報告,我們有分艙分流等等,其實都有在做相關的措施,從以前的演練到現在都有,所以基本上到現在為止,我們的人力調度沒有問題。至於委員剛剛提到南港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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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那個其實是特例,其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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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其實沒有叫他們不准快篩,都是可以的,只是他講話不得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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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其實我覺得該小隊長也是想要把工作做好,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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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對、對,委員說到重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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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部長,針對這個部分,我們還是希望你們要去去好好地瞭解目前警消的確診人數及居隔人數。 |
我們今天在報告裡面看到內政部說消防救護量是過去的1.2倍,但現在本土確診的疫情逐漸上升,昨天已經2.3萬人了嘛,接下來臺北、新北、桃園疫情逐漸攀上高峰,以我們這樣子的救護能量,受得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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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部分我們確診的警察已經有八百多人,但是也有已經解除隔離出去的,所以現在我的資料裡面是781人。當然消防也有這個問題,現在就是我們在做分艙分流跟各個大隊的一些調配,因為這個是各個地方政府要去處理,我們這邊會給予行政指導,要求大家要彼此支援,如果真的人力不足,可能很多地方譬如臺北市大隊裡面四大隊、三大隊彼此要去支援等等,這個我們會要求地方政府在這裡要做好分艙分流各項管制,消防署也有跟他們在做相關的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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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部長,這部分本席真的希望內政部尤其是消防署一定要做超前部署,因為眼看著接下來的疫情更加升溫,消防車各方面的用量是不得了的、非常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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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也跟委員報告,我們跟國防部也開會了,所以救護車的部分,國防部會全力支援,只要一有不足,國防部會先支援,然後再來我們會調度民間的部分,再來就是國防部的悍馬車也可以當最後的備援。所以我們有調整好、有處理好。至於各個消防局,委員也知道,我們的消防沒有一條鞭,我們消防署在這方面就是用行政指導等等,要求這些消防局彼此來做支援的調配,各個消防局也各有各自的計畫去處理,所以我們在救護車的部分已經有這麼一個計畫,到現在為止都還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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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我幫警消來請命一下,現在警消每月規範申報加班時數上限是100小時,加班費上限是1.7萬元,但現在消防員工的實際上班時數遠超過每週48小時,所以他的加班費跟他加班時數到達上限是非常非常普遍,一個月的工時常常超過400小時,因此,在這個加班費的申報上,因應疫情的話,你是不是應該做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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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加班費100小時上限的部分,應該是取消了,應該是不存在,我跟委員報告,100小時的限制在108年已經取消了。至於加班費1.7萬元的部分,中央的補助是1.2萬元,剩下他們每個縣市補助下來,上限是1.7萬元,我們會盡全力,像這一次因為疫情的緣故,在我們的特別條例裡面,有的縣市是對於出勤載送確診的人,一次就3,000元,所以也有消防人員說,這對他們來講還算滿不錯的,有時候一天載送兩趟就6,000元,所以我們會盡全力,讓這些投入危險工作的人得到應有的相關津貼跟報酬,這才相符合,我們會按照委員的指示,再請他們特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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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好,部長,本席要請教一個跟疫情比較無關的議題,內政部原定5月1日要公告放寬港澳白領專業人才到臺灣工作的資格,這個部分當然也提到連續居留五年,最後一年平均收入是基本工資兩倍者,就可以申請定居取得身分證,這個政策突然喊卡是什麼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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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沒有喊卡,我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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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還是說延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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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民間有意見,我們現在跟陸委會研議,部會之間研議後,再聽聽委員們的意見跟民間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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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過去政府一直在講我們要挺香港云云,所以這個部分延後的話,現在大家質疑的重點到底在哪裡以致於讓你延後或者暫緩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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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當然是有人認為說國家安全跟人權的救助必須要兼顧,因為有這個意見,我們就更謹慎地來做相關的研議,所以我們並沒有停,我們在取得共識以後,還是會往前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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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好,所以你預計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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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因為還有其他的部會,包括陸委會等,還有待大家共識的形成,所以跟委員報告,不好意思,我現在沒辦法跟你說我一定什麼時候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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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好,部長,最後一個問題,因為全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也指出民防團隊戰時支援軍事勤務的報告裡面有提到漢光演習時配合國軍演習的時程,當然這裡面有所謂的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特種防護團,實施實兵的演練跟這個部分;3月30日也請國防部依據民防法跟相關的部分來來做一些協助,本席一個月以前即3月間,因為俄烏戰爭的緣故,曾在內政委員會提到民防的問題,您當時也講我們現在的民防人力有老化狀態,請問一下,這個部分內政部要如何來做?因為畢竟國防部在這方面也希望民防來協助某一些人力部分,針對這個部分,你們目前有沒有什麼想法、編制來因應所謂的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特種防護團?,其招訓民防的部分,你有沒有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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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跟委員報告,我們的國家基礎設施這一部分的維護,我們應該不是用民防,因為民防畢竟是來自民間,而牽涉到公權力的行使時,譬如說基礎設施進來,我們要有公權力,必須有警察權的行使,所以在這部分,民防都是立於協助的角色。關於委員上次指教的,我講得很坦白,也不好聽一點,當然並不是全部如此,但我們現在的民防,有的其實是已變成一個聯誼性質,大家就固定聯誼,需要幫忙時,民防隊就來幫我們警察機關,我也非常感激,但我們希望它能發揮更好的功能,就像以前的春安演習等等,他們都可以一列出來幫忙指揮交通路口等等,我們現在就往這個方向再把他招募回來。另外,我們就是會用保全,所以委員這兩天應該也看到全民動員署跟保全業的新聞,保全業相關法規及主管機關是我們內政部警政署,我們會從這裡來配合,保全平常就是在做些保全工作,他們保全公司自己也有在訓練,這個也可以發揮相當大的一個力量,我們會把這個整合起來,以補民防的不足,一起來處理,也歡迎他們加入民防,我們用這個方式慢慢地在把這個重建起來,這個當然要一步一步來,也牽涉到經費、人力等等,但我們是往這個方向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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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好,這部分當然還是要請部長多費心,就像您剛剛講的民防過去的確做得非常的扎實,不諱言地,人力逐漸的凋零跟老化,就像您講的,現在也產生某些問題,但是,其實只要內政部一號召,我相信我們臺灣社會有很多的民眾都非常熱心,所以這個部分還是請內政部好好來思考要如何做一些計畫,俾充實我們的民防人力,我覺得這才是接下來比較重要的一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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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是,應該的,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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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委員麗文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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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15-15 |
speakers | ["張宏陸","莊瑞雄","林奕華","湯蕙禎","羅美玲","王美惠","賴香伶","鄭天財Sra Kacaw","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李德維","鄭麗文","吳琪銘","林文瑞","管碧玲","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翁重鈞"] |
page_start | 93 |
meetingDate | ["2022-05-04"] |
gazette_id | 1117102 |
agenda_lcidc_ids | ["1117102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客家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0案;二、處理111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57案;三、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有關客家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案;四、處理、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 主管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書面報告案計13案;五、「災害防救法」:(一)繼續審查委員劉建國等 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災害防救法第 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 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 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8 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四條之三及第四十四條之十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葉毓 蘭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1人擬具「災害防救法 增訂第三十七條之三條文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黃國書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林靜儀等19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 湯蕙禎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 審查委員 莊瑞雄等21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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