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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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12時16分)石次長好。我想首先請教石次長一個問題,現在每天下午兩點陳時中指揮官都會召開記者會,但是記者會的圖卡引發了網路上滿多網友們的熱議,你看這個圖卡,左上角部分是我們本土病例,一開始是從0一路攀升到兩位數、三位數,到現在已經到了1萬7,000、2萬3,000,我們看到右邊境外移入的數字還是很少的數字,但是卻占了這麼大的篇幅,我要跟石次長陳情,網友們都覺得為什麼我們國家在資料視覺化這件事情上面做得這麼特別,是不是有可能可以趕快改版這個資料視覺化的圖卡呢?有忙到連圖卡都沒事時間來做改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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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石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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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高委員好。謝謝委員特別的指教,確實!因為長期都是用這樣的格式,想說大家這樣看比較習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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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應該不太習慣,1萬7,000、2萬3,000太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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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過去都是境外移入的比較多,確實現在本土的多,我們來調整一下版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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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沒有,境外比較多已經有長達一個月的時間,其實我們的本土病例從一開始的100提升到1萬,這件事情其實已經一個月了,所以我不太清楚這個圖卡為什麼很堅持一定要用這樣的方式,這是不是可以請石次長承諾,儘快改善記者會用的圖卡,讓民眾可以快速看到他們應該要看到的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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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好,我們來調整,讓大家比較好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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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中重症和死亡的部分,其實在這個地方也只有死亡個案,中重症這部分也可以去做調整,境外移入的部分,說真的,現在民眾們最關注其實是本土案例,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請重新再設計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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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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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謝謝。再來是我們今天要審查菸防法部分,其實我看到院版第十條條文,未來香菸跟加熱菸不會有任何風味添加物在裡面,但是我們看到另外一個很大的隱憂,我不知道次長知不知道網路商店上面有很多商家,甚至Amazon都有販賣一種叫做香菸擠壓球,這個香菸擠壓球操作很方便,只要把你買得香菸放進推珠夾,你就可以幫香菸添加不同的口味,像簡報右邊看到這樣在網路上購買的情況,其實價格算是非常便宜,可能也不需要申報,進口的價格不高,所以在查緝上面是有困難的。另外一種是所謂的濾嘴,這個濾嘴叫做爆珠濾嘴,它也是有晶球,在捲菸的時候捲進去就可以加味。所以今天我們審查菸害防治法第十條的部分,有提到禁止加味這件事情,可是菸品的零件,包括剛剛看到的這種濾嘴或者是擠壓球等等,還是可以用加工的方式來處理,這個部分的查緝又特別的困難,不知道次長在這個部分,未來要怎麼去做一個菸品零件上的管制跟查緝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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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跟委員說明,大概有兩種作法,我們雙軌做,一種是剛剛提到加味的部分,我們還有一個「其他」,我們也知道加味的方式林林總總,可能我們在修法的時候,不見得就有的,可能未來會出現的,所以我們在最後第一項後面留下一個「其他」,可以經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以這樣的方式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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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所以目前這是有辦法公告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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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我們再另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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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已經有在裡面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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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就是在第一項條文的最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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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我是說你現在公告的類型裡面已經有包含這些商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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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還沒有,我們未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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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目前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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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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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如果第十條通過,會一併把這個公告調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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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因為我們目前對加味菸是沒有管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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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如果第十條通過,之後針對加味菸的部分,你們會連帶去做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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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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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那這樣要如何查緝?因為關務署的稅號也沒有辦法分辨有加味或沒加味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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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這是第一個,這個先禁,禁了之後,第二個在廣告及銷售部分,就會有配套的另外條文,就是不能夠販售及廣告等等,因為製造時本身應該不是菸品,所以從製造端我們沒有辦法管理,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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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但進口進來或在銷售端時,你們會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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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對,在使用端,用廣告銷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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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這部分我想提醒衛福部,如果今天我們要修正這樣一個菸防法條文,可能連帶的一些政策配套也要處理,不然好像變成上位的母法是這樣的精神,但結果你的配套卻沒有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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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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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下一個問題是有關細支菸的部分,其實我們在92年已經簽訂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要求締約方要努力禁止分支菸的銷售,但今天院版第八條的規定是「以少於二十支或其內容物淨重低於十五公克之包裝方式」來禁止細支菸的販售,修法說明中提到細支菸會吸引青少年吸食。請教次長,你們自己有沒有針對這個部分做研究?因為你們說銷售上會提高未成年的購買慾,這部分有任何的研究數據嗎?其實我看到有另外的機構統計,18歲到24歲年輕人使用細支菸者只占5%,所以我想請教次長,這部分你們是如何評估的,才會有這樣的修法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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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確實,這個就像委員實際上反映的,就是青少年使用細支菸部分,我們並沒有特別分類,我們只是針對青少年使用新興菸品,包括電子煙、加味菸等去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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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所以這個修法說明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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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細支菸的部分並不是我們本土的調查,但現行菸害防制法裡就有這樣的規定,當初立法時,就考慮到這種小包裝的菸品,在經濟能力上,可能因為價格較低,反而更會吸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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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次長,我主要要跟你講的是,希望修法的理由跟現實狀況是能夠相配合的,如果這樣一個修法理由其實並不是那麼的符合實際的話,我覺得衛福部食藥署可能要注意,我不確定是不是有辦法去做一個簡單的統計來佐證你們這樣的修法說明,畢竟修法說明已經寫了,我是覺得應該要讓自己的修法說明有所佐證,不能說在這邊寫上去了,但其實是跟實際狀況不符,這樣也不好,好不好?請次長針對以上幾點再幫我們追蹤一下,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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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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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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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6-13 |
speakers | ["林為洲","賴惠員","蘇巧慧","蔡壁如","吳玉琴","徐志榮","張育美","莊競程","蔣萬安","黃秀芳","邱泰源","廖國棟Sufin‧Siluko","林昶佐","高虹安","洪孟楷","陳椒華","楊曜","游毓蘭","邱顯智","林奕華","陳瑩","洪申翰"] |
page_start | 241 |
meetingDate | ["2022-05-04"] |
gazette_id | 1117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72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如何逐步降低菸品燃燒後所產生煙霧的有害物質排放濃度,以 維護國人健康,暨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執行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繼續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王婉諭等17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 草案」案、(三)委員蔣萬安等17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 「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邱泰源等23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六)委員 楊瓊瓔等20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莊競程等18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 案」案、(八)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 「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十)民眾黨黨團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賴惠 員等18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精神衛生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林奕華等24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 具「精神衛生法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精神衛 生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案、(二)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菸害 防制法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宜瑾 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民眾黨黨團 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十)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羅美 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 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菸害防制 法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 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十)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七條之一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 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 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 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及第三 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72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