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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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13時57分)次長好。其實剛剛葉委員有提到說大家排隊買快篩,次長知道這件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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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石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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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委員好。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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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如果是上班族,他的處境可能又更慘,因為他下班之後到底要去哪裡買?我們目前看到這個狀況,診所的公費快篩篩不到,從去年的8月30日到今年4月26日才開出13萬劑的快篩,顯見診所的快篩量能明顯不足。因為量能不足,我後面要再談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即這個快篩的政策上面缺乏一個明確的方向,所以診所也不太想開快篩給民眾,再加上快篩實名制之後,等於告訴大家說自己買最快,不用到診所去碰運氣了,當然也造成民眾排隊買快篩嘛!次長,我的問題非常簡單,我們現在這個快篩試劑的政策到底是希望民眾自己買來篩?還是希望民眾有症狀儘量到診所、在醫師的指導下篩檢並且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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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的快篩一共有四個管道,第一個管道當然是大家所熟悉的所謂實名制的家用快篩,這個就按照我們每天供應200萬劑的供應量一路做下去。第二個,就是您提到的診所,針對有症狀的人到診所看診,我們有七百多個點並提供公費快篩,這是第二個;第三個,市面上我們也允許繼續流通,可以買賣快篩試劑;第四個,公衛體系會按照居隔的人數去發放快篩,大概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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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次長,你剛剛提到的這四個管道,我們當然都知道有多個管道的存在,但我們現在談如何與病毒共存、到底要如何與病毒共存的真正辦法。當然可以開放給民眾自購,但最重要的是從南到北有這麼多的診所、衛生所,應該是讓有症狀、有需要的民眾可以在基層的診所篩檢並且拿藥,讓Omicron輕症的治療,如同流感一般。現在談的就是回歸到健保體系去處理,這是一般疾病的作法,健保局給付篩檢,人民想篩就篩得到,就像流感怎麼做,Omicron就怎麼做,健保給付篩檢、用藥,基層診所處理大多數的病人。流感怎麼處理?出現疑似的症狀到診所去快篩,疑似感染就給藥;而Omicron一樣,出現疑似症狀到診所去快篩,症狀嚴重就給藥。所以我想請教次長,只要口服藥供應充足的話,這是我們未來的方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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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口服藥目前是絕對充足,現在主要是布點的問題,之前我們把口服藥都放在住院的病人,從今天開始就發送到全國170家的急救責任醫院,設有專責病房的醫院都會有。第二個,我們在全國57個比較大型的社區藥局也配了藥,所以診所的醫師可以開藥,病人就能拿到這個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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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次長,我現在要跟你討論的是篩檢政策,當然可以開放民眾自購,像現在是大排長龍,重點是我們有許多的醫療診所,衛福部現在的篩檢政策是什麼?是不是流感怎麼做,Omicron就怎麼做?主要是到診所進行快篩,症狀嚴重就給藥,未來是不是朝向流感化,跟流感處理方式一樣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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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如果重症率持續是這樣的情況,就有可能朝向流感化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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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對,預計要多久時間才會走到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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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會依照疫情的變化跟這些回饋數字而定,因為重症的發生會比較慢一點,所以我們會持續關注此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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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如果未來是要朝向基層的診所進行快篩,狀況嚴重就給藥、投藥,衛福部是不是應該要針對這樣的方向,說明如何讓它能夠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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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跟委員報告,我們真的處在流感季時是沒有快篩的,當真正走到那一步的時候,其實都是症狀治療,只有在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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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次長,你應該非常清楚,一般的流感,耳鼻喉科也在進行這樣的篩檢及投藥,這其實非常清楚啊!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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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向委員說明,這其實是一樣的道理,當我們有一天把它視為流感,也不用什麼快篩,現在我們在處理流感是沒有快篩的,但目前我們尚未完全地掌握到底它的重症率及死亡率是不是真的如同流感一樣,到時候我們朝向流感化處理,也沒有大量快篩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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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如果是要朝向流感化的方向去處理,讓基層院所承接這樣的責任,輕症治療如同流感,並且回歸到健保體系處理一般疾病的作法。我想請教次長,現在有沒有跟健保署談過這部分?即健保給付篩檢,人民想篩就篩得到,我的意思是你們應該要去做準備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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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現在正在準備這件事情,就是把它放在對於重症的處理及預防,因為現在依法它還是屬於第五類傳染病,健保是沒有辦法給付的,都是由公務預算支應。委員的問題是未來如果將其視為流感,把它從第五類傳染病拿掉之後,當然就有可能變成健保常規醫療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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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另外一個部分,我看到衛福部也有在號召基層的診所加入,對不對?也有許多基層診所的醫生響應,未來有沒有可能用獎勵的方式,鼓勵基層診所能夠加入到行列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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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有!我們現在就在做這個事情,目前從耳鼻喉科的診所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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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對,可以去研議獎勵的方式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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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有,對!就朝這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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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會嘛!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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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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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賴委員香伶、邱委員志偉、張委員其祿、廖委員婉汝及蔡委員易餘均不在場。 |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因為林奕華委員也有提出自己的修法版本,請一併補充修法的說明,發言時間增加2分鐘。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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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6-13 |
speakers | ["林為洲","賴惠員","蘇巧慧","蔡壁如","吳玉琴","徐志榮","張育美","莊競程","蔣萬安","黃秀芳","邱泰源","廖國棟Sufin‧Siluko","林昶佐","高虹安","洪孟楷","陳椒華","楊曜","游毓蘭","邱顯智","林奕華","陳瑩","洪申翰"] |
page_start | 241 |
meetingDate | ["2022-05-04"] |
gazette_id | 1117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72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如何逐步降低菸品燃燒後所產生煙霧的有害物質排放濃度,以 維護國人健康,暨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執行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繼續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王婉諭等17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 草案」案、(三)委員蔣萬安等17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 「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邱泰源等23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六)委員 楊瓊瓔等20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莊競程等18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 案」案、(八)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 「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十)民眾黨黨團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賴惠 員等18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精神衛生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林奕華等24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 具「精神衛生法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精神衛 生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案、(二)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菸害 防制法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宜瑾 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民眾黨黨團 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十)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羅美 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 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菸害防制 法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 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十)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七條之一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 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 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 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及第三 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72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