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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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9時26分)主委辛苦了。太魯閣事件之後,各界對於公共工程營造廠「租借牌」非常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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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工程會吳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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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委員好。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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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我們看到這個狀況真的是非常多、非常氾濫,監委也介入調查,監察院調查結果上個禮拜就出爐了,你有沒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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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我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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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他們指出三大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查核機制不確實。我國公共工程每年發現大概有四百多位的專任工程人員是跨兩個公司在執行業務,這樣是對的嗎?可以嗎?還幫他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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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照規定不可以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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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那為什麼現在那麼多?人手不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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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這些不法或不按照規定執行的情形確實是存在,我必須跟委員這樣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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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公共工程委員會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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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問題都是在執行的機關沒有按照規定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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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查核,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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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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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只要有人簽證就可以了?你還沒跟我講,你要怎麼落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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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這個觀念是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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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就是只有觀念而已、宣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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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不是,剛剛委員提到一個重點,不是簽證就算了,不是這樣,簽證不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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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很多是根本找不到人簽證,所以就隨便找個人,可能拿多少錢給他,就請他幫忙簽證,因為他有專業嘛!這種事以前我那個年代很多,現在比較少了,但還是很多。我剛剛講有四百多位專業人員是跨兩個公司或三個公司,甚至更多,簽證也是一樣。主委,我剛剛講了半天,你們要怎麼處理、要怎麼管制、要怎麼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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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我們正在檢討簽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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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怎麼檢討?公共工程委員會有沒有派人去督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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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第一個,我從制度先檢討,簽證必須跟工作結合在一起,不應該分離,這個我們正在檢討。至於現場執行面,我們會要求機關必須要落實查核、確認,我們也會加以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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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對啊!你要去抽查地方政府。
第二個問題是欠缺資料比對系統。對於資料比對,可能廠商在標公共建設的時候,他會有資料,但是他不可能只有做公家的,還有做私人的,當他做私人的時候,你們就查不到了,他也不把它記錄下來,他也沒有資料,這樣也是不對。主委,這要怎麼處理?你有沒有相關查核資料?因為私人的資料他也是要做,公家的他會做,因為要給你們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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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我們現在除了公司之外,還要把代表人、負責人也納進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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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納進來就可以知道他做過哪些工程,不管是私人的或公家的,我們不是要找他麻煩,只是要比對他的資料,看有沒有問題。主委,這個很重要。
第三個問題是登載不完全。工程主管機關對於管理營造廠即第一線,平常就要負責考核,照道理說最能夠發現借牌情形的應該是第一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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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第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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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但很多機關並沒有確實審查,包括施工期間的人數、資格是不是要符合規定,或是你有沒有用不具資格的人,他也沒有查,這就違反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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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資格的問題,這個好處是我們可以比對,來做一個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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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公共工程委員會有沒有針對這個問題個案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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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對於這個資料系統比對和查核,這個都可以落實,至於借牌的問題,就像你剛剛講的,第一線最清楚,但關鍵在於他形式上都是合法的,比如說我是借牌的人,我就來擔任現場的工地負責人,事實上他的資金往來還是按照規定進到他的帳戶,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會來做統整,看怎麼樣從這方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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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你現在講這個就跟太魯閣事件的廠商一模一樣,他就是借牌,資金也是往那邊去,自己也當工地主任,也當負責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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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對,形式上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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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形式上都合法。你現在知道這個狀況了,貴委員會就要特別去加強查核,這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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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我們會從制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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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另外,工程會都有拒絕往來的廠商,你們應該設立一個反映的平臺,為什麼?也許基層的承辦人員發現問題時有去跟長官報告,但長官跟廠商可能比較好,或是他們有什麼貓膩,他反映也沒有用,這樣公共工程委員會是不是要做一個反映的平臺,讓他可以直接跟你們申訴,主委,我這樣講有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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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這個我馬上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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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你告訴他,你有什麼問題就直接跟公共工程委員會講,一般承辦人就是跟上面長官講,我剛才講了,廠商跟他的直屬長官到底有什麼貓膩,沒有人知道,他講了也沒有用,所以這個平臺要做,讓他們可以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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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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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委員正宇:講到統包,我們都知道現在很流行統包,因為公務人員很喜歡統包,這樣他什麼都不要管,這是不對的,因為設計就是一個標,監造也要一個標,工程也是一個標,現在弄個統包,全部都是他們的人,設計、監造、施工全部都是自己人、都一條鞭,我看過很多工程都是這樣子,你要變更設計,他講了就算了、就好了,對不對?連驗收也是他自己人,一條龍,真的服務到底,這都有問題的!所以統包的問題,主委也要重視,要確實落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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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澤成: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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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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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3-10
speakers ["林俊憲","李昆澤","陳椒華","洪孟楷","趙正宇","劉世芳","傅崐萁","許智傑","陳素月","劉櫂豪","蔡易餘","魯明哲","許淑華"]
page_start 219
meetingDate ["2022-05-05"]
gazette_id 1117303
agenda_lcidc_ids ["1117303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7案; 二、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歲出部分決議(四)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7,837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三、(一)審查委員蔡 適應等17人擬具「技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李昆澤等25人擬具「技師法 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7303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