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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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10時3分)請教勞平司王副司長,有關輕症居家照護可領勞保給付的議題,在4月29日許銘春部長有特別說會研議財源,會朝放寬的方向來研議,因為經費還滿多的,所以還要討論財源,今天許部長不在,我想就勞動部相關政策來跟您請教,有關勞保傷病給付或普通事故的保險,其請求傷病給付的期間是從住院不能工作的第四天才開始給付,每半個月給付一次,以六個月為限,在這裡我就要問一個問題,假如輕症居家照護要請勞保給付的話,會是由勞保局哪一個單位做相關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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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王副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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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司長金蓉:委員好。先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剛剛已經有發布新聞稿,確診者在居家照護期間是可以依規定請勞保傷病給付,基本上審查單位是由我們勞保局來做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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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所以是由你們的傷病給付科來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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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司長金蓉: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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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你們的傷病給付科有多少人?我看一下,有49人,約50人左右,你們吃得下這個量嗎?因為以過去傷病給付的案件,一年大概是17萬左右,但是最近整個確診案例一個禮拜就有12萬,這四、五十人吃得下這樣的工作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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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司長金蓉:跟委員報告,其實勞保局已經在著手研擬簡化申請的審查,就會加快審查的速度,讓確診者早日拿到給付,也可以減輕同仁的工作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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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你剛剛說新聞已經發布了,請問一下這筆錢從那邊來?我要問的是,如果是從勞保基金的話,它本來就是有精算的,現在這算是疫情期間的支出,請問錢是從勞保基金出,還是會從紓困的預算來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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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司長金蓉:跟委員報告,不好意思,因為我不是在勞保局這個單位,所以這部分部裡面會有相關的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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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好,因為我還沒看到說明,看起來這件事我是有點疑慮,大家也知道勞保的財務已經有點吃緊,如果再由勞保基金裡面支付,我覺得是有問號的,這次是因為疫情期間所增加的突發重大事件,應該不是用既有的基金支付,而是過去就已經有疫情的特別預算了,應該是由這筆預算來支應,我不知道部長是不是有去跟上面爭取到相關預算,我覺得在財源的部分可能還是要審慎一點,我不反對要支付,但是錢從哪邊來還滿重要的,接下來也應該要給傷病給付科一些相關的臨時人力一起協助,因為從過去一年17萬的案量來講,現在是一個禮拜就有12萬的案件,我覺得這一定是吃不下來的,到時候可能會亂到勞保局去,這部分也要提醒勞動部注意這樣的問題,謝謝。 |
再來,我要請衛福部陳部長幫忙一件事,因應新的Omicron病毒的關係,我在看衛生福利機構的社區型、住宿型機構的防疫指引,社區型的防疫指引是3月17日修正,可是住宿型機構是去年的12月17日修正,所以因應這樣新病毒及感染率的擴散,再來密切接觸者都是「3+4」,這部分是否應該要重新檢視一下社區型、住宿型機構的防疫指引?我在這邊舉的是社區型的例子,現在是只要有一個人確診,確診的案例是從最後使用服務的次日10天算,當然,我對於確診者要10天的隔離或居家照護這部分沒問題,只是連機構都要停10天,是否有可檢討的部分?還是因為服務的都是高風險的老人或身心障礙朋友,所以大家會以比較高標準來考量停止服務,但因為長照對於很多家屬和老人是非常重要的延續性服務,所以這部分是否要一併審視及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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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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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現在因為COVID-19的病毒特性是完全不同,所以這裡面相關的指引都應該進行全面修訂,不管是確診者的居家照護服務、出院、隔離或解隔離等都在大幅變動,這些也要跟著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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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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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現在的方向大概是最後一次使用,消毒過後一天大概就可以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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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所以這個會做比較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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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這是以前清零的想法,一個一個都不能跑,現在基本上是沒有,因為有消毒過了,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可以安心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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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我也很想問的是住宿型機構,如果有確診者,整個因應的方式跟過去在講的清零政策是不一樣,當時我們一定要把人移出去,可能現在是需要讓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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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現在是就地隔離及照顧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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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其他的工作同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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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工作同仁就大家一起把口罩戴好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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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我想這部分真的要全面性來檢視相關的指引,讓在第一線工作同仁也可以比較清楚,接下來如何因應傳染力高的Omicron病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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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我們這次有幾個住宿機構的感染,委員也應該知道,其實我們運用一些方式,覺得效果都很好,假如把他們全部往外移,在生活照顧上發生後續的問題反而更嚴重,所以如何就地照顧、適當做區隔,這幾個長照機構都做得還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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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另外,本席也要在這邊拜託部長,最近很多人在疫情爆發的過程中,就像那時候的口罩之亂一樣,大家一窩蜂地都在搶快篩,變成有需要而且例行工作的這些同仁們要去買快篩劑更困難了,指揮中心對於像醫療單位或是照護單位有沒有可能提供快篩劑,因為他們不太容易買得到了,這部分是醫療物資,有可能由指揮中心來做相關的配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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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當然有需要的我們會提供在公務使用,但我還是覺得在長照機構的工作人員,趕快把疫苗打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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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他們都打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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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如果都打過了,並沒有強制要求他們一定要快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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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現在大家都很緊張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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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這個觀念要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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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應該說他們載送或是接觸的人都可能有確診的患者,例如交通車載過、或是曾接觸過確診者,所以他們當然一定要去快篩,為什麼?因為他還要去服務別人,這種情況會越來越多,一方面是保護自己,另一方面也是在保護他的服務對象,不是他們愛篩,快篩也很不舒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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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大家要有一個概念,其實快篩並不是治療藥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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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是,它只是預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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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在篩完之後,下一個鐘頭還是有可能傳染給別人,你只是取得一個假性或約略的安全感,終究還是要靠保護好自己、把口罩戴好來面對它,這和早期清零的概念是不一樣的,現在是輕症化,跟以前在Alpha、Delta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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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部長,因為長照對象比較會是老人及身心障礙者,這些都是比較高風險的對象,所以相關單位才會很緊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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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不然,我們可以想辦法提供快篩,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我認為他們的概念也要改變,不能動不動就要去快篩,以為篩完後就安全了,其實也沒有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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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好。部長,剛剛的指引大概兩個禮拜內可以弄得出來嗎?因為時間過得好快,兩個禮拜內趕快把指引訂定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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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不用兩個禮拜,一個禮拜我們就會弄出來,兩個禮拜可能都來不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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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好,這個禮拜能弄出來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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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希望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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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好,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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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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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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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6-14 |
speakers | ["林為洲","李德維","林奕華","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蔡壁如","邱泰源","蔣萬安","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黃秀芳","張育美","洪孟楷","王婉諭","陳椒華","鄭正鈐","邱臣遠","江啟臣","邱顯智","廖國棟Sufin‧Siluko","吳怡玎","陳瑩","楊曜"] |
page_start | 67 |
meetingDate | ["2022-05-05"] |
gazette_id | 1117303 |
agenda_lcidc_ids | ["1117303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因應 COVID-19疫情持續擴大, 我國醫療機構、人員、藥品、醫療器材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 部、教育部、內政部就「確診者及被匡列者居家照護之相關生活、關懷協助措施因應作為」、 「臺灣社交距離 app 在疫情期間之作用及如何有效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另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勞動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列席,並備質詢;三、邀 請衛生福利部就「死亡黑數、國外快篩試劑採購原則、快篩試劑審核機制之檢討」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四、繼續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
agenda_id | 1117303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