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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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10時14分)部長好。部長,我記得星期一在這裡備詢及質詢的時候,你有說過現在臺灣最可怕的不是病毒,最可怕的反而是民眾的恐慌心理;而且我們也已經討論過,現在臺灣在治療中、重症的醫療量能是足夠的,反而目前塞爆的是什麼?塞爆的是前端由於不必要的檢驗,而把一般急診的醫療量能塞爆了,這部分反而是危險的,部長,對吧?這些我們都說過、討論過。我想不管是政府單位,或者是身為民意代表的立法委員,其實就是把握各種機會不斷地做衛教宣導,希望把正確的觀念,如什麼時候要用快篩,什麼人、什麼時間點需要用快篩,快篩不是天天需要用、時時刻刻需要用,將這樣的觀念告訴大家,我們要珍惜稀缺的醫療資源。
我們把握每個機會在宣導的同時,偏偏就有一群人,明明就還沒有發生的事情,也可以利用立委質詢的免責權,或者把這種質問加上一個問號就拿出去這樣說。我想這個目的很清楚,其實就是製造對政府的不信任、製造民眾的恐慌。我個人是覺得其心可議,而且這樣的狀況在這兩年來,也是屢見不鮮,從口罩採購、疫苗採購到現在所謂快篩的採購,一樣都是把沒有發生的事情,如同臺灣諺語所言:「講一影,生一囝」,連一點影子都沒有的事情,就可以在這裡大聲談論,我實在是很替部長、衛福部及所有辛苦工作的同仁抱不平啊!部長,我的個性沒有你這麼好,不曉得你聽完有何感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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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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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蘇委員好。我的感想跟委員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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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我替你講啦!光是坐在臺下,我實在是聽不下去了,明明就沒有發生的事情,都還沒有發生,也可以講得這麼好,只是把後面加上「呢」、加一個問號,就說這裡面是不是有鬼,我覺得這兩年臺灣的防疫工作實在是很辛苦啦!好啦!部長,我能夠為你做的是幫你爭取5分鐘的休息時間,我來請教育部回答好了,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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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感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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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次長,我想剛剛鼓勵也鼓勵過了,這個鼓勵是連教育部一起適用,我現在就直接跟您就教孩子的受教權,舉幾個具體的案例,這都是我具體收到的陳情案例。第一個,現在疫情的關係,大家的衛教都做得很好,抽考一下,次長,誰會被居家隔離?什麼狀況會被居家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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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劉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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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委員好。密切接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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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那什麼樣的狀況,他可以被解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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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解隔離目前是以「3+4」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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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然後都沒有症狀,就可以解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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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對,可以解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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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在這個當中,他在3天內不能任意的出門,4天的話,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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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就是要看他的生計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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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OK,好。解完隔離之後,他可以立即回復一般正常生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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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解完隔離,如果是居家隔離「3+4」之後,到4以後當然是OK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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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他可以跟別人同時、同地吃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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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可以啊!如果是「3+4」以後,當然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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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當然就可以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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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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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次長,我收到的陳情案例是這位小朋友只是密切接觸者,但他進行完「3+4」之後,回到了學校教室戴著口罩,可以一起上課,但是中午吃飯的時候,老師說:「請你到隔壁的空教室自己吃飯」,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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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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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非常不合理嘛!而且還是校長指示的,說這位學生就是要到隔壁空教室一個人吃飯,而且不知道要吃幾天耶!居家隔離還有「3+4」的時間,他自己吃飯不知道要吃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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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請委員把這個資料提供給我們,我們好好跟學校溝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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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我就是利用這個機會,今天各位媒體記者朋友也可以想看看,如果遇到這樣的狀況的話,你認為家長可以怎麼反映?學校老師可以怎麼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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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只要我們知道,我們一定會對學校進行關切、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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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因為這不合理嘛!我再問你,另外一個案例是這樣,姐姐在小學、妹妹在幼兒園,姐姐班上的同學有人確診了,所以姐姐回到家進行居家隔離,但是媽媽要送妹妹去上幼兒園的時候,幼兒園告訴他,第一、你不能來上課;第二、你要去PCR,拿到檢測陰性證明;第三、在7天之後,居家隔離是「3+4」,妹妹是密接的密接,也被要求「3+4」之後,在復課的那一個禮拜不能搭校車。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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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當然不合理,因為只要密切接觸者已經篩過是陰性的話,其他跟他接觸者都沒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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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是啊!密切接觸者篩了是陰性的話,其實後面的密接是從那一分鐘起,就已經開始和一般人的正常生活一樣,而且密切接觸者要居隔的姐姐,理論上如果在家裡的話,他是一人一室隔離,又或者他有其他的需求要家長陪同一起隔離,其他的孩子應該可以繼續去學校才對啊!這是學生的受教權。所以大家都太恐慌了,而且也不清楚,有時候老師也不是故意的,但他覺得有責任保護其他幼兒園的狀況。我想從這兩個案例可知,教育部可以做的指引、宣導和訪查民瘼的部分,我想其實可以做得更多。
最後是關於孩童疫苗注射的問題,也跟次長請教,6歲到12歲的小朋友現在可以去注射疫苗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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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但是要有家長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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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要有家長同意書,這部分在小學是沒有問題的,但有一些孩子滿6歲了,他在幼兒園。次長,您覺得這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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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不好意思,這個我需要再確認一下,應該是滿6歲的話,基本上都會允許他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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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當然,其實你們是允許他的,可是實務上他會怎麼做?次長,您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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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這種情況家長可以自己帶去醫療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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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好,我跟你反映一下,實務上是家長帶去了醫療院所之後,第一個,診所說不行、不能幫你打,因為你沒有意願通知書。當他發現原來是可以上網下載的,在他上網下載了意願書以後,也填寫了,他就是一個有家長意願書的孩子了,對不對?沒有!診所還是告訴他不行!因為在教育部4月25日發布的指引當中,其第二項規定在合約醫療診所的學生要由家長持地方政府教育局開立之通知單。現在診所又說他少了一份通知單,除了意願書之外,還要有通知單,在新北我已經接到非常多的家長打電話來詢問這個問題。我覺得新竹市政府的作法就很不錯,也可以提供您作為參考。新竹市政府的作法是,如果在這個幼兒園累計滿50人時,就直接派員至幼兒園,比照小學來施打,我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方法,變成是由幼兒園主動,但幼兒園為什麼會主動?是地方教育局、教育處有這樣的想法及指示,很可惜新北市政府沒有想到。另外還有一個,也是其他家長的反映,我覺得也可以參考,如果有這樣的狀況,這些幼兒園的孩子能不能跟其他在地就近的小學配合,就在小學的施打日,一起帶去小學進行施打,我覺得這也是一個方法。次長,您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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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謝謝委員指出這部分,我們會趕快去檢討此流程,有需要修正的地方會繼續修正,也會跟縣市教育局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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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有喔!打電話進來服務處的人有很多喔!狀況就是滿6歲,但是人在幼兒園的孩子。好,謝謝次長,這幾個麻煩次長再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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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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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蔡委員壁如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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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6-14
speakers ["林為洲","李德維","林奕華","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蔡壁如","邱泰源","蔣萬安","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黃秀芳","張育美","洪孟楷","王婉諭","陳椒華","鄭正鈐","邱臣遠","江啟臣","邱顯智","廖國棟Sufin‧Siluko","吳怡玎","陳瑩","楊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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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05"]
gazette_id 1117303
agenda_lcidc_ids ["1117303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因應 COVID-19疫情持續擴大, 我國醫療機構、人員、藥品、醫療器材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 部、教育部、內政部就「確診者及被匡列者居家照護之相關生活、關懷協助措施因應作為」、 「臺灣社交距離 app 在疫情期間之作用及如何有效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另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勞動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列席,並備質詢;三、邀 請衛生福利部就「死亡黑數、國外快篩試劑採購原則、快篩試劑審核機制之檢討」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四、繼續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agenda_id 1117303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