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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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14時11分)處長好!我今天在這邊是先要來討債的,我這個討債是要幫第一線的醫檢人員討個公道,討回他們應該有的非常微薄的獎勵跟補償。
我先說明一個狀況,當然這個和衛福部也有關係,也麻煩你們在臺下仔細聽,各醫院的核酸檢測(PCR)檢驗案件只要整理之後通報疾管署,他們隔月就會把這個補助款撥下去,根據我手邊的資料,有很多醫院已經向衛福部請款,而且他們已經有拿到款項,已經請到今年的2月份,很多醫院是這樣。我想請教國防部,你們三總費發給醫檢人員的檢驗費是發到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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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陳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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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跟委員報告,三總目前已經核發的是109年1月到110年4月的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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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請問現在是幾年幾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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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1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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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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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1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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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現在是111年5月,剛剛你說你們發到110年的4月,這當中有整整一年的費用是人家沒有領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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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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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等於你們現在才發到去年的4月份,這是很誇張耶!這是你們國防部的效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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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報告委員,110年5月到7月這個津貼的發放原則在4月24日他們已經決定好,已經令頒,所以5月31日以前會把這三個月的發完,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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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你講的三個月是去年的5、6、7月這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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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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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那是因為我辦公室在關心,所以你們才又有一點動作嘛!應該是啦!好啦!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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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謝謝委員。至於後面的這個比例,他們也都是繼續精算,也有跟病理科的同仁們說明,後面6到8月是按照5比5,9到12月是按照6比4的方式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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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你們這個是今天才有定論的嗎?還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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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報告委員,他們一直都有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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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你說他們都有在開,但是中間有一整年啊!我只是想國防部通常效率都很好,怎麼會花了一整年的時間來討論這些問題,還是本辦公室在關心了,才又慢慢推進5、6、7這三個月,我不曉得你們扣住這個錢那麼長時間到底要幹嘛呢?你們這個錢拿來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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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報告委員,沒有扣住,我們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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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沒有扣住,只是很緩慢的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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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對,委員,我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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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對,就放了一年啊!一年也可以生很多利息了,這個利息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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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報告委員,我們會盡全力去督促他們儘量把這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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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我今天講這些,你應該要覺得很慚愧耶!因為這真的是對不起這些第一線的醫檢人員,你要不要代表國防部在這邊跟他們致意,道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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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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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道歉要很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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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是,這個效率上不彰的部分對於他們權益的影響,我們是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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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小聲到快聽不到啦!我不知道後面的有沒有聽到,你就是很微弱的表示歉意。你們多久可以處理好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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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報告委員,我們會盡全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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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盡全力是再等一年嗎?還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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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不用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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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不用那麼久,我給你一個月的時間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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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是,報告委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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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一個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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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是,報告委員,我們會盡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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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我們會窮追猛打,緊盯你們的進度,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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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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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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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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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接下來請教衛福部次長。次長,今天也辛苦了!我4月18日有在這邊質詢,也跟陳時中部長一樣提到醫檢人員這個費用的問題,當時部長是跟我講,人家告訴他,都已處理好、都沒有問題。我就說,部長,你被騙了。他不只被騙,還被騙兩次。我開始調查以後,就發現這個真的問題很大,不是只有我們臺東那邊反映的有一個問題。
我現在舉例,剛剛三總的狀況,相信次長也有聽到了,我再舉其他其中兩家醫院為例。第一個,輔大醫院跟衛福部申請檢驗補助費用的動作非常快,已經申請到今年的2月份了,光這個檢驗費用的部分,他們總共請了1億多元,跟我陳情的這個醫檢師剛開始跟我講時,我是非常的不相信啦!沒辦法相信,但是我又再去問、再去查,發現他們真的是跟三總差不多,從去年5月之後就沒有再領過補助了啊!一樣的,醫院也是拖了一年,經過查證之後,他們真的一年都沒有發這個補助,他們跟你們衛福部申請來的這些錢到底是放在哪裡生利息,還是做什麼用途,還是要做什麼?分配的模式、比例要討論一整年嗎?次長,請問這個是什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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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石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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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陳委員好!確實我們發錢是滿快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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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對,這要肯定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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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因為有的都會預撥嘛!但是有些醫院當然會考量到要怎麼分配的問題,以這個檢驗的補助來講,我們一定會要求一定要三分之一是給人員的費用,但是他們的人員怎麼分配,醫院可以自己去調整,所以我們現在做一件事情,我們去函請各醫院回報,對於我們之前發放的這些補助或津貼,他們的進度各是怎麼樣?我們來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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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你覺得考量一年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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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確實是久了一點,我們來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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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太誇張了!我再講另外一家醫院,就是離我們立法院最近的這一家大醫院,臺大也是只有發到去年9月,錢也一樣都被醫院卡住了,難怪5月1日這些醫檢師要上街頭怒吼,因為大家都拿不到嘛!
我其實只是很客氣的列了三家,後面還一堆,而且光這三家而已,扣起來的就上億元了啊!根據我手中的資料,發檢驗費有問題的醫院至少就有十幾家,臺北市聯合醫院及衛福部的部立醫院統統都有,去年疫情很嚴峻時,這些醫檢人員就是冒著風險站在第一線做這樣的工作,我們也是非常感謝他們!政府也允諾他們有相關的津貼跟補助會給他們,但是這些醫檢師竟然從去年4月份到現在都沒有領到,所以我覺得這種誇張的狀況應該立刻要改善,該給人家的趕快給。
再來,我要說臺大的部分有發啦!中秋節時拿來當中秋禮金發啦!這樣名目有符合嗎?這樣有符合嗎?一樣有發錢,但是這樣挪來挪去也不太好。問題不只這樣,還有醫院是一件1,000元的檢驗費,醫檢人員只收100元,這個應該也不符合您剛剛提的比例原則,因為其他的900元我也不知道醫院怎麼分配。還有更好玩的,這個太有趣了,我講給你聽,醫院自己規定篩檢到陽性檢體才有補助,哇!那臺東倒楣了,因為臺東的確診人數比較少,如果按照這樣的方式就真的沒辦法了。此外,本來就是按件計酬,為什麼要去設這個上限?有很多、很奇怪的狀況。還有醫院是把這筆錢弄一個名目,叫做準備金,我不知道他們要準備什麼東西啦!我想當初衛福部立意良善,就是寫得比較彈性,這樣大家就可以比較有彈性的讓相關人員領這筆錢,但看起來這個法定支出是該給誰就給誰,不是讓醫院這樣子隨便挪用或亂扣的。今天次長在這邊代表衛福部,我希望可以承諾趕快還給醫檢師及相關人員一個公道,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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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想大家在第一線防疫非常辛苦,所以我們會去個函,請醫院儘快撥放我們已經撥下去的獎勵或津貼,並回報發放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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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謝謝次長。
我請問國防部最後一個問題,是有關教召部分,因為我一樣有接收到陳情,麻煩您回答的時候可以對準麥克風,因為您身高比較高一點。請教國防部,目前5月跟6月總共有61梯的教召,人數大概還有九千多人,你可不可以簡短快速說明一下,他們在裡面吃飯、睡覺、洗澡等一些生活上及訓練上的防疫工作你們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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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跟委員報告,教召在進營區前會有連訪員去詢問他們的身體狀況,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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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連訪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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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對,就是我們會先去訪問他們的身體狀況,另外請他們準備兩天以內的快篩證明,進到營區的時候也會篩一次,在入營之後的2到3天再篩一次,那麼7天會篩一次,解召前會篩一次。如果說他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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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所以他們入營前你們會先發給他們快篩劑?還是他們要自己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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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對,入營之前、入營在營區的時候,就是在營門的時候就會給他們做快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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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在營門的時候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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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對。在入營之後的快篩如果是陽性的話,就按照我們的確診案例流程來進行,他們在確診之後就會解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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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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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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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那吃飯、睡覺呢?有人跟我說他上次教召的經驗,就是睡覺時床的距離根本不到50公分,在體育館內全部都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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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報告委員,因為他們現在已經把後面召訓部分儘量做分艙分流,而且是小班的建置,所以之前的這種狀況有慢慢在改善。另外,已經確診的部分,其密接者隔離部分也是按照我們現在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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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我覺得我們可能需要去實地考察一下。我點出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我這樣聽下來,你講的是一個理想的狀態,但根據實際有去教召過的人所回報的狀況,以及我自己本身去過幾個營區所看到的狀況,我比較難放心你們會做得很好,因為你們是有做篩檢了,人家很健康的進去,像之前就有新聞爆出說,有些教召員進去後,結果確診了,他們本來是放下手邊工作去教召但卻確診,你們對於這樣情形的人有任何的補償、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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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跟委員報告,如果他是在入營之後確診的話,就是按照現役軍人的待遇,基本上,他送醫治療的部分一定會做到,此外,他在解召之前的津貼會給他。另外,如果解召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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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解召之前的津貼不是本來就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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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對,解召之前的津貼會給他,解召之後他如果是因為確診而被居隔的,那他就可以申請紓困條例第三條部分的隔離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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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他是因為教召而確診的,然後你用紓困條例?你們指的是隔離每天有1,000元這件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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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對,他就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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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那我問你,隔離一天1,000元,你覺得任何一類確診者都可以拿到這筆錢嗎?你知道這筆錢是有條件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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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對,他如果沒有違反其隔離條件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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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不是啦!他要取得雇主不支薪的證明嘛!如果他是自己開民宿,是自營作業者,他可能就沒有辦法去申請這筆錢,就要自認倒楣啊!所以我才說,即便你們投軍保,軍保也是傷殘才會有給付,我是要求你們要立刻回去研議這方面的補償機制,你不能推給紓困條例,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請得到款,而且他是因為去參加教召確診,是在你們國防部裡面的機制之下,你們要負責啊!你們既然有篩,好啦!第一篩過了,若進去後再篩有確診就算你們的,不然還要讓他們自己負責嗎?回去隔離還要好幾天都沒工作、沒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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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謝謝委員指導,我們會帶回去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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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你們要研究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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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元皓:我們盡全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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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這個禮拜好像就有梯次了,我給你們一個禮拜的時間可以嗎?因為現在是疫情的高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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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一個禮拜要提出計劃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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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召委裁示了,因為他沒辦法作決定,我們就替他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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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一個禮拜後我們再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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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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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本日詢答全部結束,委員楊曜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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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楊曜書面質詢:
立委楊曜「因應COVID-19疫情持續擴大,我國醫療機構、人員、藥品、醫療器材整備情形」、「確診者及被匡列者居家照護之相關生活、關懷協助措施因應作為」、「臺灣社交距離app在疫情期間之作用及如何有效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確診者及被匡列者居家照護協助措施因應作為」、「臺灣社交APP在疫情期間之作用及如何有效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書面質詢2022.05.05
一、請指揮中心儘速配送家用快篩試劑至澎湖縣
問題:現階段Omicron病毒株之確診者,多數為輕症病患,因此,符合相關指引者,只需在家進行居家隔離即可,但近來接獲民眾反映,表示雖已實施快篩實名制,但仍無法買到快篩試劑,造成民眾無法自行檢測,若全數前往醫院篩檢,恐癱瘓澎湖醫療量能,且目前正值澎湖縣觀光旺季,遊客亦可購買,恐加速消耗家用快篩試劑之庫存量,為此,本席要求指揮中心於二日內配送足夠份數之家用快篩試劑至澎湖縣。
二、若實施居家隔離無人可前往購買家用快篩試劑者,衛福部該如何協助?
問題:現階段確診者多為輕症,因此,僅需進行居家隔離即可,然而,有民眾反映,全家人皆實施居家隔離的情況下,無人可前往購買家用快篩試劑,親朋好友也因擔心染疫的情況下,也無意願協助,導致實施居家隔離民眾出現症狀時,毫無依據可供判斷是否可前往就醫,也擔心因無快篩陽性依據,貿然前往就醫將被拒絕,為此,衛福部該如何協助?
三、請指揮中心儘速發函,協助澎湖縣政府徵用國軍英雄館作為集中檢疫所使用。
問題:現行指揮中心政策為輕症採居家照護,若不符合條件者,只能前往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收治,疫情已連續幾天確診數突破萬人,本席先前已有要求衛生福利部要儘速與澎湖縣政府協調增設集中檢疫所方案,而目前國軍英雄館已表示願意被徵用作為集中檢疫所使用,但需指揮中心發函作為依據,為減輕醫療量能負擔,請指揮中心儘速發函,協助澎湖縣政府徵用國軍英雄館作為集中檢疫所使用。
四、電子圍籬退場後,如何確保居家隔離者確實實施隔離政策?
問題:昨(5/3),衛福部部長在立院質詢時表示,指揮中心有計畫讓電子圍籬退場,部長表示,目前居家隔離天數已經縮回3天,一般來說,拿到隔離通知,等到電子圍籬啟動,也將近要3天,地方政府啟動又要關掉,時間短成本高,警政耗費也很大,現在要要求民眾自主配合自主隔離,不是靠政府。請問衛福部,未來電子圍籬退場後,除了依靠民眾自主外,將如何確保居家隔離者確實實施隔離政策?
五、COVID-19疫苗65歲以上追加劑接種未達七成縣市,多為偏鄉、離島縣市,衛福部如何協助?
問題:日前前副總統、中研院院士陳建仁接受媒體專訪表示,追加劑接種率達7成將是防疫關鍵,但檢視指揮中心5/3所公布COVID-19疫苗65歲以上追加劑接種情形顯示,多數追加劑未達七成之縣市,多為離島、偏鄉之縣市,如澎湖縣、臺東縣,而前述縣市,醫療量能本較其他縣市不足,若長者染疫,恐造成醫療量能相當大的負擔,但是部分年長者想接種疫苗,身邊卻沒有子女幫忙,自己無法前往接種站,本席認為,政府應給予補助,和基層診所合作積極到宅接種。請問衛福部,是否研議與基層診所配合,針對65歲以上長者、啟動到宅施打COVID-19疫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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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作以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接下來進行討論事項,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因為時間關係,等一下還有一個公聽會,所以法案是不是另擇期再審查?好,法案再另擇期審查。
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4時28分)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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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6-14
speakers ["林為洲","李德維","林奕華","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蔡壁如","邱泰源","蔣萬安","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黃秀芳","張育美","洪孟楷","王婉諭","陳椒華","鄭正鈐","邱臣遠","江啟臣","邱顯智","廖國棟Sufin‧Siluko","吳怡玎","陳瑩","楊曜"]
page_start 67
meetingDate ["2022-05-05"]
gazette_id 1117303
agenda_lcidc_ids ["1117303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因應 COVID-19疫情持續擴大, 我國醫療機構、人員、藥品、醫療器材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 部、教育部、內政部就「確診者及被匡列者居家照護之相關生活、關懷協助措施因應作為」、 「臺灣社交距離 app 在疫情期間之作用及如何有效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另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勞動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列席,並備質詢;三、邀 請衛生福利部就「死亡黑數、國外快篩試劑採購原則、快篩試劑審核機制之檢討」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四、繼續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agenda_id 1117303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