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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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10時22分)部長好。近來國內疫情嚴峻,指揮中心預估在5月20日達到高峰,單日確診數低推估10萬、中推估15萬、高推估20萬。期間,我們發現確診者疾病收治照護動用了龐大的醫療資源,例如自4月7日起,在過去1個月當中,國內單日COVID-19病毒檢測數量平均達五萬四千多件,單日最多更達六萬八千多件,應該1個月最多會達200萬件。此外,依指揮中心5月4日公布的專責與負壓病床數,到目前已經開了1萬零15床,超過1萬床了,遠高於去年7月19日降為二級警戒時的7,300床,多了兩千多床。
這些檢驗照護,乃至於各式各樣的防疫措施,背後都有著醫護人員很努力的身影,還有醫療機構的奉獻,但是衛福部有即時給予醫療人員和醫療機構支持嗎?從衛福部的網站中,我們可以查詢到全國各醫療機構的各項獎勵發放進度,以這次量能負荷最大的北北基桃地區來說,我們以一家醫學中心為例,為什麼要舉醫學中心?因為醫學中心申報最快,而且資訊最強,它的專責病房收治獎勵只發到去年6月之前;去年4月至6月的治療獎勵、重症患者照護獎勵還在核算中;去年10月以後的採檢總量與個案獎勵還沒有發放。
剛剛提到的各項獎勵都有共同的特性,就是有一定的比例要分配給相關工作辛苦的同仁,也就是說,有多少醫療機構的同仁正在努力工作,引頸企盼,等待衛福部能夠彌補他們長時間的付出與努力。更別提採檢、治療、照顧這些費用都是醫療機構在墊支,包括耗材及檢驗試劑的費用,為什麼這樣講?譬如說採檢要3,000元,要付給試劑2,000元,以剛剛提到的某個醫學中心來講,它的採檢只付到去年10月,這個試劑公司拿的幾乎是現金,3月份申請的,譬如說現在1個月快200萬劑,如果是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很容易達到5萬劑,5萬劑乘以2,000元的試劑費用就是1億元,如果你只發放到去年10月,幾個月了啊?它要準備幾億元啊?部長,你在點頭,它要準備幾億元?每個月1億元、1億元,它3月份的,在4月份大家整理、整理,5月5日就要給現金,部長是醫師出身,一般廠商是可以4個月的,可是這家為什麼幾乎是現金?所以醫療機構是每月在墊支耗材還有試劑等等。
一般來講,前面在打仗,醫護人員夠累了,後面還要補給,補給要準備那麼多的自費補給,請問怎麼打得下去?難怪看到現在這個情況,所以我要請問部長,你認為廠商會等到你發了獎勵金,給了試劑錢,才跟你收款嗎?這樣的營運壓力如何讓醫療機構安心?請教部長,你知道這種情況嗎?你知道你的獎勵金還有試劑費用,像某個醫學中心它是發到去年10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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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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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我知道津貼大概已經發到3月了,獎勵的部分發得比較晚,因為獎勵的部分現在要申報,還有一些相關的問題,我們會儘速。至於說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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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還有採檢量啊!採檢要3,000元,2,000元就給試劑公司耶!1,000元是給工作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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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我倒沒有瞭解到試劑的公司會收現金,這我倒沒有瞭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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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我講的現金是說3月的量如果有5萬劑,乘以2,000元就是1億元,他5月5日就收了,幾乎是現金吧!等於是整理好馬上就收了,王委員在嘛!這樣算現金,幾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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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重要的是政府要付給人家的錢,就是我們這邊要付的錢,我們要儘速啦!這個要改善,因為我們的量增加很多,我們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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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因為量增加很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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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公務人員也沒有增加,所以相關的這些人壓力很大,我們會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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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是,我知道啦!因為指揮中心是很忙的,相當忙碌,但我希望衛福部還是要加快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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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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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我現在要請問部長,今年第1季之前的各項獎勵什麼時候可以發放?第1季,就是3月以前,什麼時候可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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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委員,這樣講的壓力太大,我回去算一下,看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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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壓力太大,很多醫療院所告訴我說怎麼每個月現金變少,怎麼差那麼多?因為它試劑1個月要1億元、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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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好,我回去稍微盤點一下,然後最短的時間跟你報告大概什麼時候可以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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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好。因為我知道有些在申請的時候要補件,一補件就要3星期,好多醫療機構都向我反映啊!3星期又delay下去,真的,它為了防疫要打仗,後面要補給,又要現金,請部長多瞭解、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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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大家都會有這樣的情況,我們如果沒有查核好,以後就會被人家告還要賠,監察院就會糾正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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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按照程序,對啦!我知道,快一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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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我們也很困難,我們也有我們的困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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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大家都在忙,速度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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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因為它如果報得不正確,我們實在很難去發放,以後要不回來,我們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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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或者是先這樣子,譬如說5萬劑,有一些有問題,你就先撥補它九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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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一定要快,一定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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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好,接下來我要談到今天審查的法案,依據現行的醫師法,大家都知道,具九大國家或地區醫學科系學歷的學生,只要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的大學就不用通過教育部的學歷甄試,剛剛吳玉琴委員講得很清楚,邱泰源委員講得很清楚。那衛福部基於「國人赴國外就讀醫學系、牙醫學系總人數,恐多於國內醫學院培育人數,如不透過程序就其學歷予適當審查調管,勢將造成我國醫療制度無法承受之衝擊與毀壞,亦有嚴重侵害醫療品質之虞。」這麼聳動的理由,在104年9月只透過修正醫師法施行細則,只透過這樣的法規命令,規定自106年1月1日起,在國外修習醫學系科的學生,將以一個毫無法律授權,且內容比教育部更嚴謹的原則來審查,教育部是「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衛福部是「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這個是比教育部更嚴的審查。我認為這樣的行政作為有違法律,有藐視立法的疑慮,甚至採認原則中更運用了像是常態招生等不確定這些觀念,什麼是常態招生等不確定的觀念?就是說像是否公開招生程序,那麼瑣碎的條件。我們是不是應該按照教育部列冊的九大地方?教育部已經這樣說了,是不是我們就不用刁難?
在過去半年內,吳玉琴委員及邱泰源委員都接到來自九大國家或地區返國學生的陳情,他們就是以往規範不明、行政僵化之下的受害者,花費了4年青春,換回了考選部、衛福部百般刁難,只用一紙沒有說明理由的公文就拒絕學生應考,同學連下次報考時該如何補強審查資料都不知道,因此,我樂見這次修法,在法律層次中把規則寫清楚,不要再讓學生無所適從。可是我們要強調,過去的法制不彰,只透過你的行政規則還有職權命令就不採認外國學歷的作法,仍然要把它正視,換句話說,本次修法前已經入學,甚至畢業的學生權益,以及現行學歷採認的爭議,衛福部要如何合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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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在修法以後,以前的這些爭議我們都一併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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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修法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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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以前這些爭議也不是說九大區域的我們就不承認,那時候是有承認,只是有一些相關的學分我們認為不足,所以他的學歷就不被認證,是這樣的關係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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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之前有說過它是不是公開招生這些,一大堆,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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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有啊!也有很多不是公開招生等等的,那個都有相關的問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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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可是這是衛福部列認的,用什麼常態招生不確定,你是隨意的確定,衛福部隨便判它不是公開就不是公開,不能這樣子啊!我們政府列認合格的,國家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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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在那時候的法制上,我們認為是這樣子做,但是他提出他相關的權益受損,我們也願意在這一次修法一併來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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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好,所以我們很樂見這次修法。那我就以行政院版本來說,今年12月31日以前已於九大國家或地區醫學院的入學學生,在修法之後會如何認定他們應考資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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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以後就是相關學歷全部都要經過教育部的學歷認證,通過之後學歷才會被採認,然後進到國考和實習的相關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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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那之前的呢?之前入學的,剛剛講之後我們就會按照修法,那今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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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像你剛才講的那些爭議,到我們新法來做以後,那些就會變成有一個相關的配套,我剛剛也報告過,會一併來做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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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那我們還會以「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來審查,用一個近乎刁難的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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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他就已經不被承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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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那是以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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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以後都要考試,這樣大家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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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那之前的,你剛剛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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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之前的就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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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對,之前的過了,之前的不能刁難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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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之後的都要公平,大家一律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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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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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沒有,是一律來考,大家一起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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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不是,我是說今年12月底以前的就不再刁難他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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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沒有刁難啊!就是照這一套,這個都過了,那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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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是、是,我知道,之後的就按照我們新的法規,立法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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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這是以後才就學的。那現在已經入學、到今年底已經入學的、12月31日已經入學的就照原來這個方法,一律都會採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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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一律採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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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然後超過時間一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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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好,就以年底為主,之前的採認,後來的就適用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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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考試,需要學歷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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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需要學歷認證,之前的不用學歷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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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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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之前的九大地方就按照原來教育部認可的採認,這樣對哦?再重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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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好,可以,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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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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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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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是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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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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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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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6-15
speakers ["賴惠員","洪申翰","蘇巧慧","邱泰源","林為洲","吳玉琴","徐志榮","張育美","莊競程","黃秀芳","游毓蘭","楊瓊瓔","高虹安","邱顯智","王婉諭","廖國棟Sufin‧Siluko","劉建國","陳椒華","張其祿","楊曜","邱志偉","陳瑩","蔡壁如","蔣萬安","林靜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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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09"]
gazette_id 1117601
agenda_lcidc_ids ["11176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民眾黨黨團擬具「醫師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林靜儀等17人擬具「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 邱泰源等24人擬具「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醫師法第二十 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 案、(二)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醫療事故預防及醫療爭議處理法草案」案、(三)委員邱泰源等 24人擬具「醫療事件與爭議預防及處理法草案」案、(四)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 醫療事故處理及補償條例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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