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380

發言片段: 0
李委員德維:(9時33分)副主委早。請教一下,原住民身分法第七條的修正草案增列養子女的本身父母於收養以後取得原住民身分者,養子女於未成年時得由本身父母或養父母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已成年者得依個人的意願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副主委,今天的報告只說由本身父母或者養父母代理當事人提出申請,與修正草案第七條由法定代理人申請容有扞格,但是並沒有說原民會是支持還是反對,所以這個部分還是要請副主委來說明一下原民會對於這個修正案是支持還是反對?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說明。
發言片段: 2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就整個政策上,放寬原住民身分取得的部分應該是方向,因為第七條第一項的修正提到從具有原住民身分之父、母、養父、養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這個部分,其實4月1日的釋憲結果,對於是不是取得原住民身分不能用從姓來做判斷基礎,就整體釋憲的精神來講,姓什麼應該不是他的一個要件了,所以第七條再加上第五條,因為第五條的要件是由……
發言片段: 3
李委員德維:沒有,現在主要的問題是在於,因為你在今天的報告只有講這個修正案因為是由本身父母、養父母作為代理人,與原定的法定代理人有扞格,所以我們只是想要請問一下,對於由本身父母或者養父母來申請,原民會到底是贊成還是反對?
發言片段: 4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是希望能夠再做統整檢討,因為前面的條文也提到本身父母可以幫忙申請,後面提到法定代理人也可以申請,所以第五條跟第七條兩個條文的意旨就有落差,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是希望能夠再通盤檢討。
發言片段: 5
李委員德維:好,沒關係,你們再看這個部分要怎麼整合起來,因為現在大家對於原住民族非常關心,所以到底是由本身父母或者養父母申請,當然因為法定代理人基本上是一個專有名詞,所以請原民會好好思考怎麼樣整合。
另外,本席想要請教行政院2月11日召開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單獨登記傳統名字相關事宜的會議,決議推動原住民族文字單獨登記傳統姓名,不再並列中文音譯。據瞭解原民會3月初也已經發函給各部會徵詢意見,請教現在各部會回復給原民會的意見是怎麼樣?何時可以將原住民族的文字單獨登記傳統姓名?
發言片段: 6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我們也與相關部會召開過會議,他們都持支持的立場,但是現在就是系統上要怎麼去修改,大概就這個步驟而已。
發言片段: 7
李委員德維:所以主要就是系統修改的步驟?
發言片段: 8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發言片段: 9
李委員德維:因為大法官釋憲第399號也解釋姓名權是人格權的一種,人的姓名是人格的表現,如何命名是人民的自由,所以憲法第二十二條保障原住民族個人的名字,起碼要被看見跟尊重,而不是只是現行的跟中文並列。原民會是認為現在的狀況一定要修法才能單獨登記,還是原民會覺得用行政命令的規章就可以登記?
發言片段: 10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這個可能要修法,因為涉及到每一個人的權利。
發言片段: 11
李委員德維:因為您剛剛也特別講其他部會都樂觀其成,表示大家都沒有特別的意見嘛!
發言片段: 12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發言片段: 13
李委員德維:那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原民會好好思考怎麼樣儘速推動,我相信這對原住民族來講也是一件很讓人覺得受尊重的事情,所以這個部分當然還是要請原民會好好推動,副主委,您的看法呢?
發言片段: 14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謝謝委員的關心,這個部分的確必須要推動,而且針對將來原住民取得回復傳統名字的便民措施這個部分,我們也曾經邀請地方政府還有相關部會開會討論過,能不能有單一窗口讓原民回復或取得原住民身分,簡化的部分我們也都在進行中。
發言片段: 15
李委員德維:當然本席要提醒一下,因為我們的國家語言發展法都明定國家語言一律平等,但嚴格來講政府卻忽視原住民族用自己的拼音登記名字這樣平等的對待,變成只是附屬在中文名字的部分,我們當然覺得很可惜,所以既然要追求轉型正義,就真的要好好去落實,而不是讓大家覺得嘴巴上說一套,但是事實上進展又非常緩慢,都沒有做到,就會讓人家覺得轉型正義很虛偽,所以在這個部分當然要請原民會加把勁,而不是口頭上都講了一大堆,但事實上推動又沒有辦法往前進,這樣其實非常可惜。
副主委,再請教一下,憲法法庭說取得原住民身分不等同原住民所能享有的優惠措施,應將原住民的身分跟原住民所得以享有的優惠措施做適當的區分,原住民身分取得所需具的認同表徵,宜尊重各自所屬原住民族的自主決定。這個部分因為是憲法法庭所提出來的,請教副主委,原民會未來會怎麼樣區分原住民身分跟原住民所享有的優惠措施?或者你現在有遇到什麼樣的狀況,請你說明一下。
發言片段: 16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謝謝委員的關心,之前原民身分跟相關的福利政策是綁在一起的,不過透過這次的憲法解釋,對於原住民身分跟原住民得享有的相關優惠措施應該做適當的區隔,類似這樣的精神,當然原住民有各項的權力,包括政治參與、教育、文化、土地、就業及產業等,算是滿多的,而且中央跟地方的福利給付都不太一樣,所以目前我們也正在整理、彙整這些資料,將來進行原住民身分法修法的時候一併考量調整。
發言片段: 17
李委員德維:這是滿龐大的工程,因為從身分別改為區分出來,對原民會的業務來講是滿龐大的一件事情,所以請原民會好好推動,好不好?
發言片段: 18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發言片段: 19
李委員德維:另外再請教有關原住民自治的部分,在104年8月1日的原住民日,蔡英文總統提出原住民族政見,而且首度承認原住民族是臺灣原來的主人,105年又說會加快腳步提出最重視的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但到現在都還沒提出來。之前主委有解釋,現在等於是分開做一些立法,但是不諱言地,原住民族自治部分其實遲遲沒有推動,這讓人家覺得只是在騙選票,請問原民會接下來要怎麼做?因為已經22年了,行政院在民國89年就研擬原住民族自治區法,到現在已經22個年頭,還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由於諸多法制已具備原住民族自治的基礎精神,是不是因此就不推動原住民族自治區?現在到底是怎麼樣?
發言片段: 20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謝謝委員的關心,其實總統府原轉會在第17次會議,也就是3月份開會的時候,總統有裁示設置一個推動小組,而且希望促成各界對原住民族自治的共識,這是重點工作。其實總統府原轉會的各族群代表也非常關心這些議題,所以我們正在規劃這個小組的組織架構,我們也要徵詢各族群代表對各族自治的構想跟藍圖,我們正在進行瞭解,希望將這些議題歸納之後做出一個自治的方向。委員也知道法案五進五出,這十幾年來的確遇到很多問題跟狀況,我們也希望這次能逐步解決這個問題。
發言片段: 21
李委員德維:請教副主委,3月3日的第17次會議到現在已經兩個多月了,你說現在正在研議,請問有沒有最基本的規劃、時程或其他?現在原民會的態度為何?
發言片段: 22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初步架構已經出來了,我們還要產生一些共識,因為也涉及到原民會跟相關部會的看法與意見。
發言片段: 23
李委員德維:我的時間到了,先請教到這裡。
發言片段: 24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謝謝委員。
發言片段: 25
李委員德維:謝謝主席、謝謝副主委。
發言片段: 26
主席:10時30分截止登記發言。我建議原民會不要再花1億多元,我們已經花1億多元徵詢、徵詢、徵詢、徵詢自治,已經花了1億多元,從民國91年或94年開始的。
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64
meet_id 委員會-10-5-15-16
speakers ["鄭天財Sra Kacaw","湯蕙禎","羅美玲","李德維","王美惠","莊瑞雄","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賴香伶","吳琪銘","林文瑞","管碧玲","孔文吉","廖國棟Sufin‧Siluko","陳椒華","張宏陸","鄭麗文","翁重鈞"]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2-05-09"]
gazette_id 1117401
agenda_lcidc_ids ["1117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審查委員劉櫂豪等18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74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