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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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11時17分)鍾副主委你好。事實上原住民的身分是原住民權利的源頭,而且是基礎,沒有原住民身分,就沒有辦法享受原住民的這些權利,包括土地的、參政的,還有教育跟社會福利方面對原住民的一些獎助,所以身分是原住民權利的基石。過去我們修正原住民身分認定法,從山胞身分認定標準到原住民身分認定標準,一直到現在的原住民身分法,回顧原住民身分的修法過程,首先,在很久以前,我們原住民的女子嫁給平地男子,就自動喪失原住民身分,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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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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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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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像我們很多原住民嫁給外省的,籍貫就改成山東人、湖南人,自動喪失原住民身分。那個時候我在內政部山地行政科擔任專員,科長是林江義,我們在民國差不多79年的時候,修正山胞身分認定標準,把原住民女子嫁給平地男子,包括外省榮民,可以申請回復取得原住民身分,那個已經改過來了。第二個,也是在同一時間,我們原住民母無子女,但從原住民的母姓者可以取得原住民身分,那是母無子女喔!這個也是適用了很多人,包括現在一些政治人物,改母姓取得原住民身分就到立法院擔任立法委員,所在多有啦!這個是針對母無子女從原住民之母姓者取得原住民身分,但是最近憲法法庭4月1日的判決認為那個是違反憲法保障原住民身分權跟平等權的意旨,就是從母姓的部分,要求你們在兩年之內來修法。你們現在準備的進度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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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報告委員,這個4月1日的判決確定之後,有關這個部分,我們就在規劃中,我們也希望依照這個司法院釋字判決的精神,就有關幾個條文,包括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及其他,做綜合性的考量來做調整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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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時間是給你們兩年,如果你們這兩年沒有提出修法的版本,依據憲法法庭大法官這樣的釋憲意旨來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第二項及97年12月3日修正公布同法第八條準用第四條第二項規定部分,那就自動失效,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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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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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我很同意剛才幾位委員講的,除了憲法法庭這樣的意旨,憲法大法官釋憲並沒有把認同的部分加進來,他們只有依據從母姓,認為照原住民的母姓者取得原住民身分是違憲的,但是最重要還是當事人要取得原住民身分必須要認同原住民的文化,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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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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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要認同原住民文化,而不是為了加分、為了參政、為了土地權益的繼承取得原住民身分,有關這個認同的部分,我覺得你們在下一次修法應該要考量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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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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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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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因為在釋字裡面也特別提到文化認同的表徵部分不能單從姓氏來看,所以他們認為文化認同的客觀表達方式還是要尊重各自民族的自主決定,有關這個部分,我們在修法通盤考量時也會納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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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身分認同跟文化認同非常的重要,不要我取得原住民身分,但是我又不認同原住民族的文化,你就應該以原住民為榮,以原住民的文化為榮,我們的原住民大家庭才歡迎你們進來,包括平埔族群也是一樣,平埔族群也必須要真正認同臺灣原住民的歷史跟文化,才有這樣的資格來進入我們原住民的大家庭裡面,這個是之前我一直在強調的。 |
上個星期5月5日我就碰到了一個case,我為此召開了一個協調會,就是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有一個胡姓女士,他沒有子女,但是他認養一個平地的女子做為他的養女,他從這個養女小時候就認養他,這個胡姓女士因為沒有兄弟姐妹,先生也過世了,所以他想把他的土地讓這個養女來繼承,但是這個就會牽涉到我們今天要討論的原住民身分法第五條第二項,未滿七歲之非原住民為年滿四十歲且無子女之原住民父母收養者,得取得原住民身分。也就是現在要成為原住民的養子女必須是養父養母都具有原住民身分。目前是不是這樣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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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養父母要滿四十歲以上,且都具有原住民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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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對,養父養母都必須要具有原住民身分,這個養女才能夠申請來取得原住民身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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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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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因為這個胡姓女士的先生也是一個外省榮民,所以這個養女就沒有辦法取得原住民身分。原民會可不可以同意養父母不一定要同時具有原住民身分,只要養父或養母有一個是原住民就好了,這可不可以考慮來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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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以目前的規定及我們曾經做過的解釋來講,目前都還是沒有辦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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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現在修法可以解決啊!改一個字就好了啊!第五條第二項改為「且無子女之原住民父或母收養者」,加一個字「或」就可以了。因為我們現在原住民身分的解釋還是以從嚴為原則,到現在為止非原住民女子嫁給原住民男子,非原住民女子可不可以取得原住民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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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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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平地女孩子嫁給原住民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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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目前也是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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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還是沒有辦法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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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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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關於這一點,我幾十年前就有聽到了,很多嫁到我們山地鄉的沒有辦法投他自己先生一票,他先生可能要選議員,他沒有辦法投他先生一票,選鄉長是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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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不具原住民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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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他嫁給他做為原住民媳婦已經幾十年了,但是我們原住民身分法在這一點還是沒有放寬,我覺得應該要逐步的針對一些有人道跟人權這樣的考量啦!非原住民女子嫁給原住民男子到現在為止還是沒有辦法放寬,我也不是支持啦!我也不是支持要放寬非原住民女子這個部分,因為他也沒有原住民的血統,只是他做為原住民媳婦已經幾十年了,還是沒辦法取得原住民身分,這個是我們相當可以體諒的,對於這個部分,你們還是很從嚴;但是對於一些,你們可以好好的通盤修正,像我剛才提的,針對第五條第二項,如果是養父或養母,沒有規定一定要養父母,目前是這樣規定,很可惜!當時這個胡姓女士是嫁給一個外省老榮民,他已經過世了,礙於第五條第二項的規定,他的養女就沒辦法取得原住民身分,所以關於這個部分,我覺得原民會可以好好的考慮,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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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全面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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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能夠支持的話,看一下大概有多少人會有這樣的需求、會受到影響的,可以做一個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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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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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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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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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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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15-16 |
speakers | ["鄭天財Sra Kacaw","湯蕙禎","羅美玲","李德維","王美惠","莊瑞雄","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賴香伶","吳琪銘","林文瑞","管碧玲","孔文吉","廖國棟Sufin‧Siluko","陳椒華","張宏陸","鄭麗文","翁重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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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2-05-09"] |
gazette_id | 1117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74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審查委員劉櫂豪等18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74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