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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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12時22分)次長好。我要請教快篩試劑的問題,關於要如何解決快篩不足的問題,現在國外的快篩專案輸入核准名單是22家、我國的專案製造核准名單是7家,但是看起來美國FDA已核准20家,那歐盟更多,歐盟已經核准了95家、上百種的快篩。第一個問題想請教次長,我國廠商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加速專案製造的緊急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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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石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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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邱委員好。就是國內國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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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我們現在是7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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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如果國產廠商來申請的話,我們現在都會優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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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應該要趕快加速國產的部分。第二個,次長,是否能將美國跟歐盟已經緊急授權的廠牌直接認證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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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因為已經有22家來申請EUA,他們申請的量其實很大,只是沒進來,所以我們都在敦促這些已經拿到的先進來,這個比較重要,既然他們都已經拿到許可了,可是進來的量很少,倒不如他們趕快進來。至於美國跟歐盟的制度又有不同,以歐盟來講,他的審查就比較寬鬆,所以我們是優先讓已經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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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次長,這部分可能衛福部再去考量,因為歐盟核准95家,你說他們比較寬鬆,那到底跟我國的差異何在?是不是就趕快直接認證納入?請問衛福部衡酌。
再來我想要請教之前提過的COVID-19接種受害者補償程序,問題就是法律的訴訟,不管是審議程序或後來的訴願,甚至行政訴訟,這是一條漫漫長路,所以之前我也質詢過,是不是可以有法律扶助的機會、能夠指派律師給民眾。但是現在問題來了,司法院捐助成立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標準非常嚴格,比如以新竹市為例,如果你是單身戶的話,每月收入不到3萬1,000元、財產沒有超過60萬元才可以部分扶助;如果人口多一點的話,金額也會提高、家庭的負擔也會更重。法扶的標準非常嚴格,所以各部會有比較寬鬆的法律扶助專案,譬如說衛福部自己就有身心障礙者的法律扶助專案、勞動部也有勞工訴訟扶助專案。
其實我在去年9月的時候質詢蘇院長,他也承諾應該要給予疫苗接種受害者,不管是死亡、不管是癱瘓、不管是怎麼樣的狀況,能夠給他法律的扶助,以完善生物病源災害的救助制度,讓更多民眾可以得到保障,所以蘇院長也承諾專案放寬標準。但是問題來了,後續辦理情形非常遺憾,衛福部後來辦理方式是直接問法扶,可不可以依照法律扶助法把疑似受害者納入扶助對象?問題來了,法扶的主管機關是司法院,法扶的預算來源也是司法院,它每年都不是很足夠了,在這種情況之下,預算也沒有增加,那問法扶要不要放寬標準,答案當然是沒有結果嘛!當然我們不是要人人有獎,而是如果有人因為疑似接種受害事件而陷入困境,次長,甚至有癱瘓在竹東榮民醫院的狀況。請你們回去再研究一下,是不是由衛福部提供資源、稍微放寬扶助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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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跟委員說明,因為疫苗救濟有專業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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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當然有專業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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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一方面先加快審查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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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是,這部分我等一下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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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這部分我們全力來做,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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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我說的是法律扶助部分,因為民眾已經接種疫苗受害、六神無主,甚至發生死亡、重傷的狀況,那衛福部也有其他的專案,包括身心障礙者專案,剛剛有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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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都有一些現有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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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次長,請研議是否放寬相關的法律扶助基準。
再來剛剛你提到審議的部分,次長,現在一件要多久才能夠完成審議,你有概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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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沒有很明確的概念,我要再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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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我跟你講這個統計,你可以發現自2021年開始施打COVID-19疫苗以來,每一年的案件量都超越過去從民國98年到現在的總和,今年其實才剛到5月,也已經超過去年全年申請案件量的六成,去年總共3,751件,今年到現在為止已經2,381件,累積起來8,288件,已經超越過去這麼久時間以來的數量。所以衛福部針對現在的狀況當然有一些對策,第一個就是會議由每月1次改成2次;第二個就是調閱病例委外由生策會處理。但是不管怎麼樣,其實你要這樣做的話,要非常久的時間才能夠完成現在累積的案件量,更何況現在申請案件量不斷地增加。我要講比較慘的是那一種已經癱瘓、重傷的,他每天都需要、每個月都需要錢去支應,那在拖這麼久的情況之下──主席已經站起來,我就具體地講,這部分的癥結點是不是就是審議機關、審議規劃的問題?因為現在是用單一的審查模式辦理,委員還不是專任的,許多人都有自己的本業,如果對應到少量的案件,當然是綽綽有餘、沒有問題;但是現在遇到一個大規模緊急施打疫苗的狀況,這樣的審查量能就不夠了,次長,因為這個審議程序授權給衛福部訂定,衛福部是不是可以修正這個辦法?我的訴求是新增專門的審議小組,可能是兩組、可能是三組、也可能是四組,以便處理短期、大量的同類型案件,假如你修正這個程序規定,對現在申請的人影響不大,但是可以依據實體從舊、程序從新的原則趕快加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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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好,我們來研究一下,第一個就是分組,不需都用大委員會的方式,先分組進行、加快速度審認,最後只是大會上進行備查的程序,但是過程由小組先進行;第二個,是將比較嚴重的優先審議,剛剛委員關心的那些全癱或其他的,就是比較重傷的優先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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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沒錯,非常急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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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以這兩個方式研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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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好,謝謝次長、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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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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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6-15
speakers ["賴惠員","洪申翰","蘇巧慧","邱泰源","林為洲","吳玉琴","徐志榮","張育美","莊競程","黃秀芳","游毓蘭","楊瓊瓔","高虹安","邱顯智","王婉諭","廖國棟Sufin‧Siluko","劉建國","陳椒華","張其祿","楊曜","邱志偉","陳瑩","蔡壁如","蔣萬安","林靜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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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09"]
gazette_id 1117601
agenda_lcidc_ids ["11176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民眾黨黨團擬具「醫師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林靜儀等17人擬具「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 邱泰源等24人擬具「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醫師法第二十 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 案、(二)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醫療事故預防及醫療爭議處理法草案」案、(三)委員邱泰源等 24人擬具「醫療事件與爭議預防及處理法草案」案、(四)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 醫療事故處理及補償條例草案」案
agenda_id 11176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