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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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4時4分)次長好。上個禮拜請教次長有關pooling池化問題,但有些醫院的醫檢師反映醫院尚未下達不需要做pooling的部分,所以衛福部或指揮中心可否行文讓各醫院知道現在已無需做pooling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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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石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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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陳委員好。其實申報規定已經調整了,我會再確認一下,若是有的醫院還不知道,我們會正式發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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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想可能有需要,因為有醫檢師反映。其次是有關醫護量能不足的問題,一旦確診人數越來越多,或亟需住院病床需求時,可否增加檢疫所、加強檢疫所與防疫旅館的量?像臺中,到月底前檢疫床可能不到一百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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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現在居檢的天數已經縮短,所以我們希望原本的防疫旅館釋出一些量能,成為加強型的防疫旅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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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如果不夠的話,指揮中心就要超前部署,總不能一直等到病人多了以後才要找病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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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現在積極處理居家照護這部分,目前集中檢疫所有七千床,地方所設置的部分則有三千多床,合起來大概一萬左右!至於專責病房加上負壓隔離病房大概也是一萬,所以這邊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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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可是台大醫院工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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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輕症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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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已經宣告失守,次長覺得他們亂講嗎?如果不處理的話,以後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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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他們確實很辛苦,也很吃緊,至於吃緊的來源是因為採檢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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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萬一因此爆出離職潮的話怎麼辦?雖然指揮中心評估防疫旅館、檢疫所及加強檢疫所的量夠,但本席認為你們還是要準備,畢竟中南部的確診量可能會在月底增加,所以請超前部署。至於醫護量能如果不夠,衛福部可否徵召社區診所醫師、護理人員到檢疫旅館、檢疫所支援醫療照護工作?可以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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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與醫師公會正在積極推動,即由基層醫師照護居家照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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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有在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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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有,很多縣市都已經動起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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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現在職場確診免匡列,請問如何解決這類風險問題?如果確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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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委員指的是一般的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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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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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還是需要匡列,只是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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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是說被匡列的人不需要居隔,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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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現在是減少需要強制居隔的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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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減少強制居隔,但這些因有人確診而被匡列的人現在無須居隔,那麼因此而產生的風險可以解決嗎?因為這些人可能會散播病毒,讓確診黑數增加,風險也會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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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所以我們有一些指引,讓各場域的防疫專責人員知道要做適當的風險管理,譬如有症狀的還是要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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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假如確診者前兩天是無症狀或輕症,也感染同一個職場的同事,而同事也是輕症或無症狀,這些人現在無須匡列居隔,次長覺得這樣沒問題嗎?因為這可能就是散播病毒的大漏洞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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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現在以有無完全接種來做分區,也就是有症狀就篩,沒症狀的就視工作場域風險高低而定,即是否打滿三劑?如打滿三劑就繼續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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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先試試看?現在就是有打三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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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沒有打滿三劑就要隔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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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希望不要讓確診者因此變成漏洞!再來針對沒有症狀、快篩陽,要不要做PCR?現在的政策有變嗎?快篩陽還是要做PCR嗎?還是要趕快給抗病毒的藥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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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現在是這樣,沒有症狀的人快篩陽之後,如果他是屬於居隔對象,就不用再做PCR了,也就是家裡有確診者的那個居隔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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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如果還要去做PCR之後才居隔,你現在有界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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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不是啦!如果家裡已經有一個確診者,同住家人不就是屬於居隔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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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如果沒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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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居隔者雖然沒有症狀,但快篩陽,就是確診了,就不用再做PCR;但如果不是區隔對象,目前來講,沒有症狀但快篩陽,還是要做PCR來確認,因為還是有可能會有偽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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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如果他再去做PCR,還是會增加醫護的負擔,因為醫護採樣的人員已經不足了,這些人還要去做PCR。次長,有一些醫生建議,只要快篩陽,不管是不是居隔對象,就直接確診,然後直接投抗病毒藥物,指揮中心可以做這樣的政策修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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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第一個、快篩還是有偽陽性,所以還是得看機率問題啦!目前我們是先從居隔者的快篩陽性免驗PCR,其餘的還是要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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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先試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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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先做這個部分。 |
第二個,投藥的部分,現在口服抗病毒藥有兩個,各自有它的適用對象及禁忌或交互作用,所以還是要看對象來投藥,不是全部的人都投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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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再來就是孕婦的部分,不管36週與否,是不是如果家裡有確診者或者是孕婦本身確診就去檢疫所?就是確診的人不要跟孕婦一起,就去檢疫所或防疫旅館,這個可以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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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現在的政策是孕婦36週以上,因為已經是隨時可能生產的狀態,所以是要到醫院,等於有點待產的概念;如果是其他36週以下輕症的或無症狀感染的,那就是到集中檢疫所或者是加強版防疫旅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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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是孕婦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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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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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如果家裡面有確診者,不是孕婦確診,這個確診的人可以去檢疫旅館或者防疫旅館居隔嗎?也就是家裡有孕婦或嬰幼兒,確診者可以去防疫旅館居隔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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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委員的意思是孕婦本身沒有確診,是其他家人確診的情況,這要看它的環境,如果沒有辦法符合居家照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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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他也可以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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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也可以去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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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那也建議能夠有這樣的彈性,免得孕婦確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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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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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最後一個就是有關國高中匡九宮格的部分,現在這個政策還是一樣嗎?還是有要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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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現在已經修正了,他不會變成強制區隔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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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已經修正成這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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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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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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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洪委員孟楷、李委員德維及李委員貴敏均不在場。 |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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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6-15 |
speakers | ["賴惠員","洪申翰","蘇巧慧","邱泰源","林為洲","吳玉琴","徐志榮","張育美","莊競程","黃秀芳","游毓蘭","楊瓊瓔","高虹安","邱顯智","王婉諭","廖國棟Sufin‧Siluko","劉建國","陳椒華","張其祿","楊曜","邱志偉","陳瑩","蔡壁如","蔣萬安","林靜儀"]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05-09"] |
gazette_id | 11176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76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民眾黨黨團擬具「醫師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林靜儀等17人擬具「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 邱泰源等24人擬具「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醫師法第二十 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 案、(二)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醫療事故預防及醫療爭議處理法草案」案、(三)委員邱泰源等 24人擬具「醫療事件與爭議預防及處理法草案」案、(四)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 醫療事故處理及補償條例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76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