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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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10時45分)署長好。我想請教署長,我們今天看到送到立法院的簡報第13頁有談到所謂環保署的產品碳足跡,是修正第三十七條條文,簡報說現在碳標籤還有相關的碳商品標示其實是屬於自願性的。請教第一個問題,未來有強制性的產品類別,大概會包含哪幾類?以及會影響到哪些?大概有多少數量的家數可能要配合中央主管機關的公告,產品必須要有碳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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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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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委員好。因為我們原來推的是自願的,所以同一類產品,廠商有的願意就來標示,有的不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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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有可能透過政府採購,有一些鼓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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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對,我們在政府採購環保標章產品,就有限制要採購綠色產品。而民眾要買碳足跡產品的時候,以往採自願制,同一個產品有的有,有的沒有,民眾沒辦法判斷,所以我們才會有強制性,以後民眾消費比較多的產品,我們希望他在統一一個時間都標上來,民眾消費的時候就可以有參考,可以去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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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我能夠理解這個修法的緣由,我只是想要了解強制的部分,因為原本是自願,未來修法之後,轉成強制性,產業界在推出商品的時候的成本考量,產業要預先規劃,輔導上就必須很重要。
我剛問的問題是,現在有沒有預計已經盤點出來的項目?您剛剛說民眾比較常消費的產品,有沒有哪幾類型的產品會進到所謂的強制性,要求他們要做產品碳足跡、碳標籤的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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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我們現在初步的構想,會朝民生的部分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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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民生的部分,飲料類型這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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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基本上這些東西的盤查也不會太困難,我們把方法論建好之後,基本上很簡單,他自己就可以去算。只要我們認定他算的結果沒有錯,他就可以取得認可,可以照這個去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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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現在是哪些輔導機構在幫忙做?雖然您說方法論都很簡單,但是我覺得方法跟工具給他們之後,通常還不夠。我剛剛上網看,商研所可能有開設相關的workshop,表示企業在取得碳足跡標示還是需要有一些輔導,畢竟很多企業還是比較傳產啦。關於這個部分,有沒有一些輔導的機構到時候可以來協助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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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我想這個我們會來做,最主要是我們現在也做了一個盤查的指引,如果產業很單純,只有用電、用燃料,他自己算就可以,只要我們確認OK,有照規矩計算,就可以得到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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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大概會有幾家?這個部分可能會是經濟部要跟你們合作,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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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我們會跟剛剛所講的盤查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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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最快什麼時候會上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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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目前已經有一部分在做,但是我們的公告不會太倉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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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我是說強制性的部分,民生類別的商品什麼時候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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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我們公告不會太倉促,會給他們足夠的時間去做。時間的部分,我們也會考慮盤查的量能,能不能提供這樣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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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關於盤查的量能,其實我們先前在3月就質詢過,只有9家嘛!7加2,到年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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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對。跟委員報告,所以這次修法就是要把這個解套,讓國內更多機構可以來參與,取得這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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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我覺得這個有點雞生蛋、蛋生雞啦!因為我們現在修法之後,剛剛聽起來也沒有很確定類別,只有聽到民生兩個字,也還不確定哪幾類,或是哪些產品的種類。第二個,影響的家數也還沒有很確定;第三個,你剛剛說會給充足的時間,不會太倉促,但這也是形容詞。我比較想要知道的是很明確的,今天修法通過後,這個法律條文放在這裡,其實你們要,可能馬上就可以做。但是我希望就像你講的,你要先確認盤查的能量,你要去輔導企業,就算有指引,他們也需要時間調適。這個時間點和進度,是不是可以請署長明確的訂出來,包含我們還是要知道查驗機構。因為你這樣有點雞生蛋、蛋生雞嘛,你說法通過之後,查驗機構就可以放寬加入,可是法通過之後,也可以同步做產品碳足跡,我覺得這是先後順序的問題,在這邊提醒署長,再把時間表明確的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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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是,謝謝委員。我說明一下,其實這部分我們蠻有經驗的,譬如公告應回收等等,要怎麼跟產業溝通、協調,訂出一個大家可以作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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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所以我希望訂出一個進度表,時間表可以明確,工作一定會有先後順序嘛!不能說今天國內還沒有給他們足夠的輔導和查驗的能量,卻要求他們要馬上做,這當然一定會反彈,所以時間上可能要明確的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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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我們會列入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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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下一個問題,上一次4月28日質詢的時候,當時是副署長來,他跟我們說抵換平台,有提到溫室氣體碳權的抵換。副署長告訴我們,現在民眾購買電動機車就可以把這個額度拿到這個平台上交易,但是我質詢後回去實際上線看,其實這個項目並沒有寫在上面,而且新聞還寫說你們是下半年才上路。署長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資訊落差嗎?副署長當時告訴我的訊息,我還回去看了這個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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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我們為了盡早鼓勵民眾,但是自願上來買的人,他要買多少、要用什麼價錢買,會有一個程序,所以我們才會在簡報左上角說,如果民眾買車子希望馬上得到補助,我們就先補助他1,000元,他把額度再轉讓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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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對,但他的交易不是在平台上發生,是環保署先跟民眾買,碳權的部分還是在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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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現在這個就是在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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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沒有,平台上面沒有這個項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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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最近有開發業者願意來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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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你現在只作半套啦!就是前面環保署先跟他買嘛,碳權是在環保署。我上次問的是民眾可以直接在平台上跟企業抵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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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對、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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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所以副署長當時講的後半段還沒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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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沒有,我們最近就會上來,因為已經有兩個計畫審核通過了,我們就把它貼上來,哪一個開發業者願意收購,你們認可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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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上次我質詢的時候,副署長說已經發生,其實只有發生一半,接下來這一半什麼時候會出來?你說最近,大概是什麼時候呢?因為現在平台上其實根本沒有企業來提供減量額度,我要買跟我要賣,都是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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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因為這是我們一個新的做法,所以要經過審查、溝通,我們預計6月第一個買的就會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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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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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對,民眾上來就可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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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那其實也快了,就是下個月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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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民眾可以選擇,如果他的價錢比我們的1,000元補助高,民眾會選擇賣給他,我們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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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好,我們希望6月真的可以看到,因為這個平台也建了一段時間,希望平台上真的有交易項目發生。謝謝署長、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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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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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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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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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5-26,19,20,15,23,22-1
speakers ["賴惠員","謝衣鳯","洪申翰","陳椒華","張育美","林淑芬","何欣純","蘇巧慧","江啟臣","蘇治芬","黃國書","黃秀芳","郭國文","高虹安","萬美玲","鄭正鈐","林德福","賴瑞隆","林宜瑾","莊競程","洪孟楷","陳秀寳","吳怡玎","高嘉瑜","劉世芳","范雲","徐志榮","賴品妤","林奕華","吳玉琴","王婉諭","湯蕙禎","陳素月","吳思瑤","羅美玲","管碧玲","張其祿","廖國棟Sufin‧Siluko","孔文吉","楊瓊瓔","邱顯智","邱泰源","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邱志偉","陳瑩","蔡易餘","蔣萬安","蔡壁如","張宏陸","李昆澤","林楚茵","陳亭妃","張廖萬堅","沈發惠","魯明哲","楊曜","邱議瑩","林為洲","翁重鈞","賴香伶","陳超明","劉櫂豪","王美惠","蘇震清","何欣純","鍾佳濱","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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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11"]
gazette_id 1117901
agenda_lcidc_ids ["1117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 二) 委員洪申翰等39 人擬具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蘇治芬等25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吳玉琴等21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五條之一、第五條 之二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陳椒華等18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七)委員吳 怡玎等21 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委員蔣萬安等19 人擬具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林淑芬等20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一)委員蘇巧慧等25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陳亭妃等 16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張育美等20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 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洪孟楷等20人擬具「氣候變遷法草案」案、(十五)委員謝衣 鳯等17人擬具「氣候變遷應變及調適法草案」案、(十六)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氣候安全應變 及調適法草案」案、(十七)委員江啟臣等18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及調適法草案」案、(十八)委 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十九)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溫室 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 案」案
agenda_id 1117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