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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9時50分)次長早。昨天我們看到桃園航空城有幾個基地已經陸續舉行動工典禮,次長,你有沒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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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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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們是由另外一位邱次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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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整個在規劃上已經進行到實質動工的階段,我們看到預算上,在安置部分也有提升,原來從470億元一下就提升到七百多億元。我想請教次長,最近有沒有接到原民會主動跟您聯繫?因為航空城可能會涉及到一些原住民族朋友們的權益,他們的租屋處都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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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們沒有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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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沒有收到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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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沒有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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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想我們召委一定會很生氣,因為我們上個禮拜質詢航空城時,我得到的陳情是有一些原住民的勞工朋友在那個區域內居住,但他們是屬於未設籍的租戶,現有的拆遷政策是先建後遷,對於租戶會提供一些租金的協助、搬遷,但是經過調查大概有兩百多的租戶已經受到協助,有部分就是未設籍的,所以當時原民會的鍾副主委,他也是法律人,他說會去成立一個關懷專案,並於一週內會去做調查瞭解,當時有請他要跟內政部花次長聯繫。目前整體上已經進入拆遷的進程,也動工了,這部分次長有沒有什麼建議提供給原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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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這部分其實桃園市有比較完整、全套的安置方案,所以其實應該是跟桃園市政府聯繫,我想桃園市政府應該也會全力來支持,因為桃園市政府在整個航空城安置的規劃下,其實方案非常多元、非常有彈性,我相信應該是可以找出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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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應該說有方案的都是有設籍的,然後承租的單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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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基本上我印象中承租戶應該還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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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可是未設籍的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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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他不太可能比照地主或屋主,當然那是權利的概念,因為承租戶本來就是可移動的狀態,我相信桃園在承租戶的部分,一般對於承租戶,不管從區段徵收的補償或其他,還是會有一定程度的補償方案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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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我是建議,次長是專業的,這部分特別是關係到弱勢者遷移的需求,現有的原民會跟地方的原民局,大概都是照有設籍,或者是有一定的租賃契約,而很多原民的勞工朋友其實是比較群聚性的,但他沒有設籍,這部分一時半刻要找到移轉的地方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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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瞭解,其實應該會有租賃契約才對啦!另外的部分即使沒有,在實務上面,我們當然還是可以透過包租代管的社會住宅,馬上就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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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去做調整協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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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或者是我們接下來擴大的租金補貼方案,他們都完全符合申請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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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就是希望次長運用您的專業,能夠協助地方的原民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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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好,我去瞭解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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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特別是剛剛講到的包租代管,如果能夠引入,讓一定的資源現在能夠搭上線,我相信爭議跟請託就會比較減少,陳情也會減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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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好,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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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謝謝次長。接下來是關於地政司的部分,我們看到前天有個消息,消保處對於市售舊版跟新版的房屋租賃契約進行查核,發現在120家的店家中,仍然有大概29%是舊式的契約範本。我先就教司長,對於新、舊版本之間真正有差別的內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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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地政司王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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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新的契約是在109年,我們針對住宅租賃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得比較詳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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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更詳細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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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對,更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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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什麼內容是最大的差別?是押金呢?還是期限?還是爭議審議時候的救濟?哪一部分是舊版裡面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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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押金也有規定,電費的收取也有比較清楚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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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電費的收取,包括有一些要分戶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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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對,包括整個租屋的概況,我們也要求要有一些說明,所以在這部分會有比較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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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目前四大通路或你們查的120家裡面,如何讓它們全面更新為新版,作法上要怎麼樣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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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事實上內政部地政司每一年都會請地方政府去稽查,我們在今年3月份也有跟消保處及地方政府共同稽查,所以剛剛委員看到的這些數字,大概有29%還是用舊契約。針對這個議題,今天早上跟今天下午行政院消保處也邀集四大通路以及印刷廠開會討論,希望四大通路及印刷廠都採用內政部最新的租賃定型化契約來鋪貨,我們要請他們回收及下架,所以今天會召開一場會議與四大通路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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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現在幾乎全國所有的租賃,特別是個人戶租賃,大概都沿用行政院版的定型化契約為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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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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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如果舊式範本沒有下架,市面上可能還是買得到舊式的,幾年下來,你們有沒有考慮推電子的租賃契約資訊,讓大家用下載的方式取得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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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跟委員報告,不管是在內政部或地政司的網站都可以下載電子化契約,我們也一再地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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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下載率高嗎?應該不多,房東還是會買一本,然後跟房客進行內容上的修正、加文字註記,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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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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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一般人的習慣是這樣,可是如果電子化的版本也可以做到讓大家用電子形式做修正,之後這個範本是各自留存,沒有上傳,也沒有保存在任何在政府部門裡面,所以不會增加我們的量體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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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是,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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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現在有推動電子化,但是下載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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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下載率我們要再查一下,但是民眾理論上會有這方面的資訊,只要上地政司或內政部的網站都可以找到這份資料,而且在崔媽媽基金會或其他租屋平台也都可以很快地找到電子化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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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電子化契約當然是容易下載,但是在推動上,這比較不是現在一般面對面進行履約討論、修正使用的租賃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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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有些民眾是去書局等地方買,所以我們今天討論的一個議題是如何公布違規的業者,今天會有一些討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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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違規的話應該也沒有罰則吧?因為那就是一個販售行為,它沒有任何罰則,只是它沒有更新,或舊式的存量太多了,所以就繼續賣,主要大概是這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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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所以這個是從消保法的角度來管制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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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明天可能會談租賃條例的修正,有關租屋相關的糾紛及爭議,能夠用消保的爭議程序來做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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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可以,幾乎都可以用消保的調解路徑,也可以用鄉鎮公所的調解,甚至還可以走法院的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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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為什麼之前說法律上面沒有修正進去,一般爭議大家好像就用民事去做處理,沒有跑到地方的消保官、消保處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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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有,一般都是找地方的消保做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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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鄉鎮調解會也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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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有,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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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想這是觀念上的釐清跟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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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對,我們也一直在宣導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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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謝謝司長。接下來請教次長,我們還是談一下租賃政策有一個調整,就是50萬戶的租金補貼政策,我上次請教次長,次長你跟我回應說財政部的財稅資料中心裡面有報租金所得作為扣稅的大概有30萬戶,這個是確實的數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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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對,其實財政部賦稅署那邊會有相關的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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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財政部賦稅署有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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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財政部賦稅署今天沒有來。其實跟委員報告,我們這邊有登錄的包租代管資料、實價登錄的租金資料,另外還有租金補貼的資料,其實光我們內政部現在就掌握了32萬筆的租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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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有32萬筆租屋資料,其中包租代管跟社會住宅大概就占有12萬戶,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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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租金補貼現在就已經12萬了,包租代管現在大概有4萬戶左右,另外還有租金的實價登錄資料,合計起來其實有超過30萬,如果這50萬戶的租金補貼再下去的話,基本上我們掌握的租屋市場資訊是在60萬以上,超過全市場資訊量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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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上次次長也很信誓旦旦,這個政策是您提的,也大聲疾呼,建議院長讓租屋市場透明化,透過這個制度引導包租公、包租婆在稅籍上更加透明化。我們現在看到的數字確實就只有7.2萬戶,而您說我們現有就有12萬,再加3萬的社會住宅,大概有15萬戶,離今年50萬戶的目標還有一段距離,時間也很有限,不曉得現在的進度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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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7.2萬戶應該是公益出租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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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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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那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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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公益出租人的只有7.2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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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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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是比較少,含在你剛才說的12萬加3萬裡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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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對,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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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現在租屋市場可能上看100萬戶,但是您說大概是八十幾萬戶,如果50萬的量體加上去,幾乎有三分之二可以掌握在政府想要的租屋市場公開跟類似租金登錄的制度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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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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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我想還是先就教,現在是5月,進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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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們現在當然在持續宣導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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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7月1日才會上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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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7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所以前面的系統、該有的勾稽和主動尋找沒有來申請的中低收入戶,我們在7月之前要把這些工作全部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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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因為現在在報稅,你們應該要趁報稅季思考如何跟稅捐單位還有地方政府合作大力推動,不管是租屋者或者是房東,都能夠在這樣的制度下得到相對的提升,租屋品質提升、大家的負擔也下降、稅籍也清楚,是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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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對,謝謝委員提醒,確實因為5月報所得稅跟房屋稅,所以我們最近都在宣導,在報稅的過程告訴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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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都沒有看到電視上有在宣傳,所以我建議次長跟部長站出來拍個小小的短片,值得在報稅季好好宣傳這件事情的三贏利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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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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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讓大家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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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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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謝謝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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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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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5-17
speakers ["鄭天財Sra Kacaw","何欣純","湯蕙禎","羅美玲","王美惠","賴香伶","莊瑞雄","管碧玲","林文瑞","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翁重鈞","吳琪銘","陳明文","蘇震清","張宏陸","李德維"]
page_start 123
meetingDate ["2022-05-11"]
gazette_id 1117701
agenda_lcidc_ids ["11177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 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土地法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 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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