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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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10時43分)花次長好!根據媒體報導,全臺灣未繼承的不動產再創新高,建物面積相當於5.3棟臺北101大樓,土地面積更是比金門縣還大,超過655座大安森林公園;這種情形在地價較高的雙北地區也很多,根據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統計,臺北市的土地就有2,000多筆,建物計699棟,新北市是1,100多筆,建物計902筆;照111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雙北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是臺北市167億元,新北市是290億元。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當然很多,比如早期小孩生得多,造成繼承意見不同,不然就是很偏僻、持分少、繼承人四散,懶得處理的也有,也有很多情形是繼承人或大部份繼承人無從得知繼承發生這個狀況。照目前法規公告的是3個月,但公告程序基本上只是跑個流程、過個程序,對於解決問題也沒有實際幫助。這次有委員提案修正公告程序,改以書面通知,但書面通知的前提是機關要有既有繼承人的相關基本資訊,包括是否有繼承資格、聯絡方式、地址等等。請問內政部花次長,以目前戶政司所建置的繼承人資格相關資訊系統,有沒有辦法滿足書面通知這樣的需求?是否需要進一步擴大資料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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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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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就戶政司現有資料來看,系統表當然很清楚,目前親屬關係這些資料比較沒有問題,主要問題在於通知所需的地址、電話等資料,要掌握這些資料,更新到最新、最準,我覺得困難度確實很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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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確實很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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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而且也涉及人民的隱私與自由。但我們至少有戶籍地址,畢竟戶籍地址多少是與我們關係比較密切的一項資料,所以我們提供的資訊是戶籍地址,以寄送通知,而且現在是以雙掛號寄送,總之是儘量做。當然也會另外公告,希望大家可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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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公告也繼續執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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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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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所以現在是增加書面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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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對,這點也已經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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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但書面通知絕對會造成內政部執行上的困難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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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因為不可能完全掌握到民眾的最新地址、人到哪裡了等資訊,甚至有些人根本就在國外或行蹤不明,這也沒辦法,連家族都找不到,何況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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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我的鄰近地區就有很多找不到主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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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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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而且怎麼問也問不到這個人。儘管知道這個人,也不知道這個人去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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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啊!有的人可能自小就離家了,幾十年都不曾回來,大家就不會知道這個人在哪了,這確實是個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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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是啊!所以現在只能儘量通知當事人,讓他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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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對,能做的我們一定儘量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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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儘量做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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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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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再來,居住正義一直是政府最近很用心處理的政策。由於房價高漲,人民買屋負擔很重,自從政府開始打炒房以來,從2020年12月到去年底,有連續4波金融信用管制措施,國人都很期待。關於政府一連串措施到底有沒有辦法把高房價打下來,到目前為止還看不到很出色的成果,但是居住正義不僅限於買屋,諸如租屋部分,價格要合理也是很關鍵的。就算臺灣的房屋自有率達到八成半,實際上需要租屋的也還有一成多,尤其北部工作機會較多,北漂族來此也一定以租屋的較多。但臺灣的出租市場仍存在很多租賃契約關係保障不足的現象,包含專業管理較缺乏,資訊也不對稱,這就是租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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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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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雖然2017年通過租賃條例,藉由包租代管讓業者協助租屋市場發展,但仍有很多人直接與屋主簽約。據我所知,央行在今年3月升息之後,6月可能還要升息,所以最近有很多屋主、房東以利息增加、通膨、房屋維修成本隨之提高等理由蠢蠢欲動,打算調漲租金。再者,水電費也可能調漲。大家都知道,租屋市場基本上就是依照市場機制,雖然在租約未到期之前,租金不能隨意調整,但我們沒辦法阻止租約到期後房東漲租的狀況。由於目前房屋買賣已經有實價登錄機制,公開相關資訊,很多人要求政府也一併推出租屋的實際登錄機制。請教次長,內政部目前是否有這種想法與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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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向委員報告,買賣市場可以實價登錄是因為必須登記,因為物權交易必須登記。租屋則屬債權,不用向政府機關登記,契約簽好,租屋契約就成立,所以政府要掌握民間租屋債權資訊動態其實難度非常高,若要強制租屋市場全面實價登錄,稽查的成本會高到很驚人。另外一點,即使我們對所有租屋價格資訊都掌握了,到底對市場的管制有多大幫助?也就是成本與效益之間的比例關係要相稱,做這件事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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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好,了解。 |
另外,租約尚未到期,房東當然不能調漲租金,所以有些房東會思考提早換約的動作與理由,企圖調漲房屋租金。就這個部分,除了消保單位以外,一般租屋客是否還有其他申訴與救濟管道?例如租約明年或年底才到期,但是房東期中就要脅若要繼續租就漲房租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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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就法律而言,其實不予理會就好,若不予理會,房東也無法強行調租,因為依照規定,租期當中就是不可以調租。當然,如果最後衍生騷擾或糾紛等情形,消保單位有相關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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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老實人很多啦!例如要是房客不同意調租,時間到了,例如年底到期時,房東可能就不租給他了,就是有種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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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對啦!確實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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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既然房東滿腦子想漲房租,就會想出方法,造成年輕人恐慌。而我現在要問的是除了消保單位以外,如果房東胡亂調漲房租,一般租屋客是否有其他救濟或申訴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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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其實除了消保單位之外,到縣市調解委員會也可以,法院也有調解機制。另外,租賃專法也規定了調處機制,民眾都可以使用。但是說實在的,仍有較惡質的房東,內政部與地方政府確實也要多加了解其比例與狀況。如果這種狀況增加,對於如何從制度上加強要求,我們確實可以討論看看。現在的問題在於我們雖然知道一定有這種情況,卻不知比例是很高還是不高。如果比例不高,卻硬要制定法律處罰、管制,其實對社會也不一定好,所以要掌握實際上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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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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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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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15-17 |
speakers | ["鄭天財Sra Kacaw","何欣純","湯蕙禎","羅美玲","王美惠","賴香伶","莊瑞雄","管碧玲","林文瑞","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翁重鈞","吳琪銘","陳明文","蘇震清","張宏陸","李德維"] |
page_start | 123 |
meetingDate | ["2022-05-11"] |
gazette_id | 1117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77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 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土地法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 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77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