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667

發言片段: 0
林委員宜瑾:(11時33分)署長好。今天溫管法大修,最重要的當然就是為了我們國家的永續發展。我們希望達成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這不只是臺灣自己的目標,也是全世界所有先進國家都在努力的目標。我先表明立場,我絕對支持朝這個方向來修法。
溫管法的修法,其實早在院版提出之前,就有非常多的委員提出各種版本,其中本席有跟洪申翰委員的版本共提。我認為洪申翰委員的版本非常清楚明瞭,也有跟各方團體討論過,藉此機會本席想就一些法條來跟署長進行探討。首先我支持洪申翰委員的版本,是因為他把主責單位明確寫進法律條文裡,請署長看這個PPT,我有列出洪申翰委員的版本和院版的不同之處,洪申翰委員在第二章有明確列出每個單位要做什麼,而院版是寫在立法說明裡。
本席的意見是,我認為對於這種牽涉層面很廣,許多廠商、人民、團體都需要閱讀的法律而言,我們立法者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要讓法條好讀、好懂、好執行。舉個很實際的例子,一般人民在讀法條的時候,其實誰會沒事再把立法院公報的法案說明翻出來看?不要說一般人民,我們怎麼能保證每一位基層公務員在執行業務時,都有空去翻立法說明?所以院版刻意沒有把權責機關寫在法條裡面,導致後面提到權責機關時,文字變得非常拗口,我唸一次院版第十二條給你聽,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行所屬部門行動方案後,未能達成所屬部門階段管制目標時,應提出改善措施。前二項成果報告及改善措施,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送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並對外公開。請問在座官員,我唸完這個條文後,有誰可以聽得出來哪個部會要負責?是環保署要負責?還是經濟部?還是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我們辦公室有把這個條文拿給一般民眾看,一般民眾看到院版這個寫法,第一個反應就是沒有把主責機關入法當然就是為了方便政府單位卸責!民眾是這樣反應喔!當然,這是民眾講的,不是我講的,可是我要提醒,連支持我們執政黨的民眾都會這樣講,更遑論普羅大眾!所以我覺得我們有責任在一開始立法的時候,就把主責單位、機關寫清楚,我覺得後續會比較好執行。
另外,我想探討的是在行政院端到底要由哪些單位來統籌、協調?洪申翰委員的版本是行政院設中央氣候變遷行動會報,院版是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來協調、整合。也就是說,洪申翰委員的版本希望以建立會報的方式來進行,院版希望用原本的永續會來執行,我們可以先來探討,如果用院版永續發展委員會來推動到底好不好,本席特別去查過往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的會議紀錄,可說非常簡約,這樣說已經很含蓄,永續會一年一度的委員會議對外公布的會議紀錄都非常的「簡約」,其實是簡陋,直到今年才終於整理出去年執行成果,也是非常的簡陋,外面無從得知這個委員會到底做了些什麼。我想這樣一個總是非常簡陋的委員會,它未來如果要負擔國家淨零轉型的重大方針,還要負責統籌各部會的細節,確定做得到嗎?是不是應該就這個委員會的組成、人員訓練、精實度或開會的密度再做個調整。實際上我們來看,就以行政院科技會報為例,科技會報的會議就比永續會認真多,我隨意擷取了去年科技會報的會議主題,看得出來他們實際上有討論國家的科技方針,我們先不談法律上的定義,我們就實際的狀況,看起來會報的形式好像比永續會好,所以本席支持洪申翰委員的版本,希望以會報的形式來作為統籌、協調。
總結兩點,第一,主責單位是不是要寫入法條裡面。第二,希望以氣候會報的形式來進行。本席提出這樣的意見,希望可以納入未來審法案的意見,大家來充分討論。最後我再提醒,溫管法的大修是個重大的政策,行政院和環保署的動作其實都太慢,院版上個月才送來立法院,院版讀起來還有很多不夠細緻的地方,我們希望大家充分討論,討論出一個最適合的版本,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發言片段: 2
張署長子敬:委員好。我簡單向委員說明,第一,主責單位的分工如果寫到母法裡面,未來如果有任何變動,其實都必須要修法,所以我們才會把它寫到說明裡面,我知道委員和洪委員都很關心這一部分。我們寫到立法說明對行政單位會有拘束,所以我們未來會把它列到施行細則,所以還是有法的拘束,但是細則終究不是母法,所以要修比較容易,機關如果變動、分工有所變動,修細則就可以了,所以我們才這樣處理。永續發展委員會的部分,委員講的是以前的運作模式,因為以前它沒有被賦予這個責任,現在永續發展委員會移到國發會之後,賦予它這個責任,我知道國發會也積極在爭取它的資源、人員等等,它未來的運作模式可以適應它被賦予的功能,它一定會被提升,這是我們現在的規劃,其實可以達到相關的目的。
發言片段: 3
林委員宜瑾:沒關係,我們未來再來討論。
發言片段: 4
主席:請莊委員競程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572
meet_id 聯席會議-10-5-26,19,20,15,23,22-1
speakers ["賴惠員","謝衣鳯","洪申翰","陳椒華","張育美","林淑芬","何欣純","蘇巧慧","江啟臣","蘇治芬","黃國書","黃秀芳","郭國文","高虹安","萬美玲","鄭正鈐","林德福","賴瑞隆","林宜瑾","莊競程","洪孟楷","陳秀寳","吳怡玎","高嘉瑜","劉世芳","范雲","徐志榮","賴品妤","林奕華","吳玉琴","王婉諭","湯蕙禎","陳素月","吳思瑤","羅美玲","管碧玲","張其祿","廖國棟Sufin‧Siluko","孔文吉","楊瓊瓔","邱顯智","邱泰源","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邱志偉","陳瑩","蔡易餘","蔣萬安","蔡壁如","張宏陸","李昆澤","林楚茵","陳亭妃","張廖萬堅","沈發惠","魯明哲","楊曜","邱議瑩","林為洲","翁重鈞","賴香伶","陳超明","劉櫂豪","王美惠","蘇震清","何欣純","鍾佳濱","劉建國"]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2-05-11"]
gazette_id 1117901
agenda_lcidc_ids ["1117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 二) 委員洪申翰等39 人擬具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蘇治芬等25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吳玉琴等21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五條之一、第五條 之二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陳椒華等18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七)委員吳 怡玎等21 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委員蔣萬安等19 人擬具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林淑芬等20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一)委員蘇巧慧等25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陳亭妃等 16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張育美等20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 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洪孟楷等20人擬具「氣候變遷法草案」案、(十五)委員謝衣 鳯等17人擬具「氣候變遷應變及調適法草案」案、(十六)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氣候安全應變 及調適法草案」案、(十七)委員江啟臣等18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及調適法草案」案、(十八)委 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十九)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溫室 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 案」案
agenda_id 1117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