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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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10時1分)本席首先要請問,同時也是剛剛委員所關心的問題,亦即甄試國文老師不考國文卻考英文的荒謬亂象,部長應該知道花蓮有考生反映,他參加國文老師甄試,但是翻開初試的科目,英文卻占了一半,另外一半是教育專業科目,包含教育理念與學習發展,而不是針對國文的專業科目,其他數學老師甄試也是一樣,結果也一樣是考一半的英文,一半的教育理念,完全不考數學,部長您認同雙語政策走到現在,卻出現像花蓮縣教甄這樣的作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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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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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我有特別注意到這一則消息,也覺得以這樣的方式,第一個、是誤解了我們推動提升英語的政策,本來政策並不是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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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本來政策就不是要這樣,甄選國文老師卻考英文,這樣國文會不會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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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要特別強調在選聘老師,因為在基礎的學習上,學生在該領域比如像國文的學習、理化的學習,這一定要讓孩子用它能夠學會的方式,這才是最根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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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聽起來潘部長也不認同嘛!就此,我看到國教署彭署長投書自由廣場宣示教育部的立場,亦即教師選聘應以領域專長為優先,彭署長在該文所講到的理念跟潘部長的理念一致,但是經本席辦公室針對該相關事項詢問教育部決定要怎麼處理?教育部卻回覆說,「這屬於地方自治事務,只能尊重地方作法」,是這樣子嗎?部長可否回應國教署的說法,以及你剛才表示你也不認同花蓮縣教甄的作法,究竟教育部要如何管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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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關於教師甄選,尤其是國中小的部分,這本來也是由縣市政府或學校依照目前的相關法規,的確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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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這點我有疑問,那教育部只能像國教署署長一樣寫文章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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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進一步跟委員報告,昨天我特別請國教署署長正式行文給各個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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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行文給各縣市是針對未來的作法,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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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因為它簡章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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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這樣花蓮縣的已經出去的教甄就收了一個只會教教英文,不知道會不會教國文的老師,這樣花蓮的學生和家長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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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因為它的甄選簡章已經公告,而且報名手續也都已完成了,所以還是要維護考生的權益,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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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所以花蓮會收一批英文很好,但是國文不知道好不好的國文老師?然後英文很好,但不知道數學好不好的數學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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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所以跟委員報告,為什麼昨天我會緊急請國教署行文給22個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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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昨天已經行文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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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已經正式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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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包含花蓮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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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正式行文的意思是,我們必須要讓縣市知道我們對教育現場的執行政策上,不要因為雙語政策而產生誤解,甚至是偏差,這才是教育部應該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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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我很高興教育部昨天行文了。針對花蓮縣已經辦理甄選了,所以不能處理這點,我持保留態度,為什麼?因為我不認同剛剛部長所講的這是教育自治,是地方自治事項,所以無法可管。我想部長應該對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很熟,該要點第十一條提到,主管機關應督導所屬學校辦理教師甄選,經發現違失且查明屬實者,應請改正。部長剛剛說花蓮縣政府的作法是對雙語政策有誤解,但我們的教育理念並不是這樣的,請問這是不是違失?這次的教師甄選是不是已經違失,所以應請改正,並議處有關人員或移送法辦?第十二條提到,主管機關接受各級學校教評會委員辦理之教師聯合甄選,得準用本要點,所以花蓮縣教甄的作法難道不算違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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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從委員所提的條文來看,主管機關對所屬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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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對,準用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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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花蓮縣辦理教甄時考量要選聘什麼樣的老師,就整個政策方向來說,是誤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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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花蓮縣教育局處單位居然能產生這麼大的誤解,我覺得這不是小事,這一定是經過局處首長同意的,對不對?請教育部研究一下這個法條,看看花蓮縣教甄的作法是否符合第十一條的違失,主管機關應該請學校改正,且議處相關人員,好不好?部長可否給教文委員會一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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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可以。但我要向委員報告,所謂主管機關,其實是地方縣市教育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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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若地方縣市教育局處都不認為這有違失的話,那麼教育部就是地方縣市教育局處的主管機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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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所謂的違失,係指在辦理相關事務時涉及人謀不臧,但今天花蓮縣在教師選聘這件事的問題,是因為很重視英文,認為老師要具備英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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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重視英文重視到選聘國文老師不考國文,數學老師不考數學,只考英文,這已經沒有教育理念了,我覺得這是很大的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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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覺得我們應該要對這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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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如果教育部的法律工具不夠,那麼必須先研擬好,以免事情發生了,你們行文給他,萬一他又不聽時該怎麼辦?請教育部給教文委員一份報告,並告訴我們:第一,這件事能否依法追究?第二,未來如果有人不理教育部公文,以致又發生類似的教甄事件時該怎麼處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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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次花蓮縣甄選教師偏重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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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完全不管國文老師是不是會教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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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此,他們有他們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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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也不管數學老師會不會教數學,所以我們不用管他們的說法,部長只要講您認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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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於是否失職,我必須跟委員報告,所謂違失,並非指理念,從理念來認定是否違失是行不通的。不過據此而選聘的老師如果不能秉持專業,做好教育工作的話,那麼這件事的影響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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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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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所以把事務辦壞了與人謀不臧之間屬於不同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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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這是我們解釋的問題,部長可否答應給我們一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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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會把整體瞭解的情形向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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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多久可以給我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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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兩個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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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謝謝部長,本席會繼續追蹤並關心這件事。
接下來本席想關心代理教師員額問題。本席追蹤這議題已經一年半了,但教育部迄今仍無實質進展。蘇院長曾說這件事無須修法,只是教育部必須檢討作法,部長,對不對?為了此事,本席不斷與國教署對話,署長和部長應該都很熟悉。署長上次在處理預算解凍案時曾提到,以學校統計來看,問題其實沒那麼嚴重。但本席以學校統計來看,全臺有三分之二的國中小代理教師超過8%的比例;以縣市來說,問題更嚴重,國小部分有95.5%,國中是82%,這些都是教育部的統計數字,可見問題係長年累積形成的。上次院長說不用修法,但本席持續追蹤後發現,有五個問題較為嚴重的縣市竟把省下來的錢繳回縣庫,不作為教育用途。經教育部追究後,嘉義、雲林、澎湖及連江縣都說將改變,唯獨臺東覺得這樣做有道理,認為把經費繳回縣庫沒問題,教育部則持續溝通協調,這與剛剛那件是很像,難道教育部國教署變成溝通署,還是透過自由時報來做溝通?如係工具不足,那麼本席全力支持教育部修法改變,不要只是扣經費。本席曾告訴國教署長,根本沒扣過經費,連一次都沒有,而且這是多年問題,到現在還有三分之二的學校仍舊違法,代課老師超過8%,以縣市來看問題更嚴重,經過你們追究,臺東縣仍認為繳回縣庫沒問題,所以需要再溝通協調。教育部不是溝通部,如果蘇院長說不用修法即能解決問題的話,那自然沒問題;問題是,你們溝通的速度實在太慢,而立委的時間有限,這問題我都追蹤一年半了!我認為應該修正兩個法:第一,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十三條,增加「用人經費於以後年度僅得用於用人經費」等文字;第二,最近即將修正國教法,所以教育部何不乾脆把代理教師員額管控明訂於國教法中,部長覺得這兩個法修哪一個可以解決問題?部長支持修哪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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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就實務來說,委員也知道這五個縣市的態度,臺東也明確回應會把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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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以最近的資料來看,你們仍在持續溝通協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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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會回來這邊,這是實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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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對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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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提起這議題,讓我們得以就行政來做督導。至於代理代課問題,過去兩年學校因為疫情關係,很多縣市沒有繼續辦理教甄,今年看似已陸續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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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雖然陸續恢復,卻也沒有錄取足額,這是本席辦公室所瞭解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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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現在要看今年的辦理情況而定,因為近兩年確實因疫情之故而停辦了,今年辦理過後,我們會來做盤整。今天行政院會如能順利審議通過國教法,嗣後將送至大院審查,後續審查時,我們會就此再做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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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對於是否修正本席所提及的那兩部法,部長可否給我們一份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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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會從實務上來考量,上次委員質詢後,我也請署長親自去看過,如果未來有所改善並回歸正軌的話,屆時我們會再評估看是否修正經費編列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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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最好是未來不再犯法,而不是讓我們花了這麼多時間來循循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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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提出後,其實多數縣市都遵循了,只剩下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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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只有少部分也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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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如果已經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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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臺東即使經過溝通,我直到今天才聽部長說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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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說到112,我們會從這方面來評估,之後再向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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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關於是否修正上述的兩部法,教育部多久可以給我你們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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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國教法送至大院後還要審議,待法條審議時,委員還可以就此進行討論,所以時程上比較不需要,至於經費編列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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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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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兩週評估過後再向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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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在國教法我也會提出這部分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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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次國教法是整體法條的大幅修正,過程中如果委員認為有需要,我們尊重委員提案,可以據此再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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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OK,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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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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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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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13
speakers ["林奕華","鄭正鈐","萬美玲","范雲","張廖萬堅","陳秀寳","黃國書","王婉諭","吳思瑤","賴品妤","何欣純","林宜瑾","游毓蘭","洪孟楷","吳怡玎","張其祿"]
page_start 509
meetingDate ["2022-05-12"]
gazette_id 1117801
agenda_lcidc_ids ["11178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一)班班有冷氣進度;(二)雙語教育、本土語言教育執行現況與 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78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