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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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11時38分)陳主委好。首先針對台灣之星在北北基通訊斷網的狀況,對於用戶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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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昆澤委員抱歉,現在有點技術的問題,請您稍等一下,時間先幫您保留,也請陳主委稍等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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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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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沒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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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同仁趕快協助排除問題。 |
請李委員昆澤繼續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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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謝謝召委。陳主委,我們來討論一下台灣之星在北北基通訊斷網的狀況,通訊斷網造成許多消費者使用上的問題。台灣之星近年來提出數項優惠方案吸引用戶,如599元的5G吃到飽、299元的4G吃到飽,這些相對其他業者明顯低價的方案。但這次斷網意外,讓大量的用戶權益受損,許多居家辦公、遠端視訊課程的民眾反映,突然斷網造成他們權益很大的損害。 |
我要提醒主委,台灣之星電信有限公司,其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契約第三十三條有說,若因可歸責於台灣之星之事由造成系統或設備的障礙,以致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暫停通信2小時到4小時,應扣減5%的當月月租費,或提供等值的電信服務。請NCC務必要監督業者賠償民眾所受的損失,也要協助業者就臨時停電之相關備援系統,提出精進的措施,以上請主委簡單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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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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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的垂詢,剛才其他委員也都再三提醒過,基本上我們會立即督導電信業者,依照其服務契約立即賠償消費者。原則上是下一期的繳費帳單,我們會要求業者直接扣除,儘量簡化程序,賠償消費者所受的損害。現在的問題是到底有多少損害,這點我們還在清查當中,根據台灣之星的回報,他們說有3萬多戶受到影響,這個數字我們還在查核中。以上是督促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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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這部分要確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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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另外關於設備的部分,我們會要求業者改善並加強演練,不能一停電就產生這麼重大的斷訊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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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主委,其實這些電信業者的網速下降,應該要釐清原因,而且要有完善的通訊。我在會期之初有提醒過主委,如果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合併,NCC必須要維護用戶的權益,確保通訊的品質不受影響。我們看NCC今年第一季行動通訊的申訴報告,台灣之星的申訴是241件,占了19.53%,是第二名;亞太電信的申訴是183件,占14.83%,是第四名。我要提醒主委的是,如果這2間電信業者的合併案成立,台灣大哥大和遠傳電信各自將多出超過200萬的用戶,這2家業者是否有足夠的量能負擔用戶數的增加,維持通訊品質的穩定?現行的台灣之星和亞太電信,已經因為基地台建設密度與信號的涵蓋距離不足,網速都已相對慢的情況之下,即使台灣大哥大和遠傳電信接收他們的基地台,增加的需求是否能夠滿足?請主委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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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在今年會期之初也提醒了很多與本案相關的議題,包括所謂的經銷商和勞工權益,還有剛剛委員提的平均、頻寬問題。就是說它增加了這麼多的客戶,那它的建設尤其是頻寬的部分,是否有辦法維持原來的品質或是更好,equal or better,這是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審議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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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我要提醒主委,目前亞太電信跟台灣之星的網速下降問題,NCC必須去釐清原因,是否因為業者有特別的調整,或僅是因為硬體設備不足所導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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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去查清楚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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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NCC要維護用戶的權益,請主委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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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部分我們會去查清楚,到底是設備不足,還是有其他因素導致速度下降,我們會去處理。而且委員剛剛提到很多的消費者爭議中,通訊品質問題確實是居於首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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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我必須在此督促和要求主委,NCC必須跟合併方的業者,針對合併後的量能需求做出評估。如果評估後發現目前的軟硬體設備未達需求,業者必須提出具體的方案,針對目前的硬體進行擴建,以維持通訊品質的暢通,NCC有去做這樣的評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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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這個議題我們當然也是在評估當中,從消費者權益來講,合併案本來就是要對消費者的權益有所提升,才有可能通過合併。所以未來合併方最基礎的相關設備和頻寬需求,剛剛也有跟委員報告,若個人的平均頻寬沒有提升,這當然是一個重大問題,我們不可能讓它通過。簡單來講,合併案是應該對公眾利益和消費者權益是正面的,是提升的,才有合併的意義。如果沒有的話,我們為什麼要通過這個合併案?所以這本來就是我們審查的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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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好,主委務必要全力督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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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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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NCC有公布一個2022年第一季通訊消費申訴分析報告,主委應該看過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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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看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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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行動通訊的申訴量2022年有1,234件,與去年同期1,276件相比,其實沒有改善的跡象。與通訊品質相關的申訴案件,2022年有771件,占申訴總量的62.48%。比去年2021年同期的690件,占總量的54.08%,申訴量提升,因此主委必須密切注意這些相關的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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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疫情在家上班或學習的關係,確實有通訊品質變慢的情況,我們會要求電信業者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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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沒錯,就是因為疫情的關係,居隔相關的人數有增加的趨勢,大家因為在家裡有工作視訊的會議,或相關的網路作業,通訊品質都關係到人民的生活。我們來看去年5月到7月疫情相對嚴重的時間點,跟通訊品質相關的申訴案件,都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5%以上。 |
在疫情的狀況之下,大家對於通訊品質的要求會越來越高,隨著確診和居隔的人數增加,行動通訊的品質也越發重要,NCC作為主管機關,有責任維護好民眾通訊的權益,減少和通訊品質相關的申訴案件。NCC針對接下來疫情升溫的狀況,要如何求電信業者維護通訊品質,保障民眾的權益?請主委簡單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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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疫情期間我們要求電信業者,譬如以寬頻骨幹的部分來講,相關的疏通作業都必須趕快進行監控,而且要去改善。關於客戶連網的部分,業者必須提供相關的客服諮詢或線上排除,必要時派員到府查修。基本上我們在4月份就已經督促固網業者和行動通訊業者,在疫情期間都要針對上網的服務,尤其是速度和服務品質部分,隨時注意流量管制,採取相關措施,我們會持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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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疫情期間相關的通訊品質,主委要為民眾的權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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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會做好相關的把關,謝謝委員。也請委員保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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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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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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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昆澤委員保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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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謝謝召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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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陳雪生、傅崐萁及蔡易餘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且刊登公報。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盡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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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3-11 |
speakers | ["洪孟楷","趙正宇","陳椒華","劉世芳","陳素月","林俊憲","許淑華","李貴敏","魯明哲","許智傑","游毓蘭","高嘉瑜","孔文吉","劉櫂豪","張其祿","李昆澤","陳雪生","傅崐萁","蔡易餘"] |
page_start | 467 |
meetingDate | ["2022-05-12"] |
gazette_id | 1117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77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11 年度預算 書案 |
agenda_id | 11177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