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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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9時31分)好,剛剛是程序發言,現在進行正式的質詢,監察院秘書長沒有來,所以沒有辦法質詢他,本席感覺很遺憾,但我請問蔡部長,監察院高涌誠委員等二度彈劾陳隆翔檢察官,對這個事件,你有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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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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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對於檢察官依法行事,法務部是站在司法行政的立場,我們當然支持檢察官依法偵辦案件,只要他的作為是依法,我們當然是全力支持。這在108年,他第一次彈劾時,我就表達過這樣的立場,而且呼籲檢察權跟監察權要彼此尊重,因為依照憲法的權力分立的精神,我們各有職掌,應各自行使自己的職權,而且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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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我贊成部長的講法,但是監察院他們似乎不贊成你的講法,因為前幾天高涌誠等幾位監委還出面召開記者會。
接著請教部長,他沒有經過約詢程序就進行二度彈劾,你覺得這符合程序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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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這是監察權的行使,到底有沒有違反他們內部的規則,我想由監察院來說明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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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另外監察院高度介入監察權的行使,會不會違反院際之間的分權,造成違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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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有關違憲的問題,當然這是更高層次的問題,而我所支持的、所保護的是檢察官在偵查犯罪中,只要依法來行使的話,我們就應該予以支持與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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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另外二度彈劾檢察官、檢察體系,依據你接到的訊息,他們的反應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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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檢察官協會有發表聲明,還有一些基層的檢察官也有他們的看法,我想每個人表達他自己的看法,我們都予以尊重,同時法務部也站在檢察行政的監督立場表達過我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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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最後一個問題,這樣會不會造成檢察官以後辦案心有罣礙、會不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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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檢察官都有自主判斷的精神,只要合法、合情、合理,他都會認真地執法,所以不用考慮他們是否會受外界的干擾,畢竟他們平常都是獨立辦案,因此外界的聲音應該只用來做參考,但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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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謝謝部長。
接著請教衛福部石次長,這次國內缺乏快篩試劑,後來衛福部也發了EUA給這些廠商好讓他們進口,請問發放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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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石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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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跟委員說明,這在FDA裡面有一個審查標準,就是由廠商來先提出,所以這些所謂EUA的合法廠商都是事先提出的,第一個、它一定具有藥商的身分,第二個、它有屬於國內製造跟國外輸入兩種,而且都需要檢具相關的資料。如果它是國外的,還要檢附在國外可能已經得到EUA的相關資料,並一併送件來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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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到現在總共發出幾張EUA給廠商讓他們可以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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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家用的27張,不含醫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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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這裡面怎麼會有一家他的前身是小吃店?且沒有任何的實績,也沒有醫藥專業,你們竟然還發給他,為什麼他符合發放EUA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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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因為他所檢具的是進口證明,並不是國內製造,也就是代理進口的概念,所以我們主要審查的是該項產品。第一個、他只要符合藥商的資格,第二個、他所提送的資料是一個產品的相關資料,我們審查EUA是這樣,至於到時候實際會進口多少量,就按照他們自己市場的需要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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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發放EUA有這麼誇張嗎?高登前身是長庚地下美食街的小吃店,資本額只有200萬元,你卻發給他1,700萬劑,進口總金額16億5,000萬元,這樣衛福部會不會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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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跟委員說明,主要第一個是要符合藥商的資格,他是在新北市登記的,所以具有藥商的資格。第二個、我們所審查的是他的產品,所以他提送的是準備要代理進口國外的產品,我們是就這個產品發給他E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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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你要給他EUA,總要先審查申請的廠商有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第二個是他的履約的可行性,他的資本額才200萬元,卻要進口16億5,000萬元的東西,這樣是否做得到?這可以用臺語「用膝蓋想也知道」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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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跟委員說明,這個採購的程序當時我們是邀集有意願投標的廠商,所以我們並沒有先挑選什麼樣的廠商,而是先邀集他們前來開會,亦即已經取得EUA願意來投標的業者,我們先跟他說明我們的規格要求是什麼,之後等他們準備好之後再簽約,所以並不是馬上就已經跟他們簽約,那只是類似像說明會先跟他們說明,我們打算要徵用多少數量,以及我們要求的規格、交貨數量跟時間大概是什麼時候?所以當時所有合格的廠商,就是擁有EUA許可的廠商我們都邀請了,所以他也在被邀請之列,並不是最後我們已經要跟他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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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高登公司自己召開記者會說,並不是他們主動前來,而是衛福部主動邀請他來的。次長,該不會是你請他來的吧?還是部長或是誰請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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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都有發會議通知,只要當時擁有EUA的業者,我們統統都邀請。沒有錯,是我們邀請他們前來開會,但是對所有擁有EUA的業者我們都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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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整個EUA的核准跟招標程序有沒有政治介入?有沒有哪位立委介入?或是有沒有黨政高層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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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沒有,我們完全是按照程序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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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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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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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我們已經有掌握到某個信息,知道有人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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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沒有,是當時有EUA許可證的廠商,我們統統都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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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問題就是前面的EUA是怎麼核發的啊!從上游開始,再來邀請,結論有沒有那麼誇張?何況他前身是小吃店,資本額只有200萬元,還准許它進口16億5,000萬元的快篩劑,這實在會讓人笑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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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曾總召,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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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19
speakers ["陳以信","游毓蘭","曾銘宗","鄭運鵬","陳歐珀","陳玉珍","江永昌","黃世杰","林思銘","林奕華","邱顯智","楊瓊瓔","陳椒華","李貴敏","廖婉汝","孔文吉","邱臣遠","洪孟楷","高嘉瑜","劉建國","周春米","王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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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16"]
gazette_id 11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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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監察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部長、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就「COVID-19 快篩試劑之市場價格與政府採購亂象」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80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