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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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10時1分)其實從剛剛到現在,每個委員都在關心我們要如何落實及確保影視從業人員的安全。3月初發生神仙谷墜谷的憾事之後,文化部跟勞動部對影視從業人員的勞動條件跟環境進行比較嚴格的規範,但是其實原本勞動部就有針對影視從業人員進行勞動檢查,而且根據勞動部的報告,近3年實施162場次的檢查,其中33場次有違規,違規比率達20.37%;這次勞動部有做專案勞動檢查,違規率也高達24.62%,這樣的比率我相信你們自己也覺得很高。我想知道,這次專案檢查的母數裡面,其中有之前多次違規的38家業者,這次是不是一樣也是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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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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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針對專案檢查的部分跟委員說明,剛才委員垂詢的勞動條件,確實我們針對過去5年經常或曾經違規的影視產業來做複查,這次複查65家,有9家重複違反。重複違反的話,依照勞基法規定會加重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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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加重處罰是一個方法,但是你們這些抽查的對象從哪裡來?如果沒有跟文化部申請補助方案,沒有跟公務單位申請拍攝的需要,你們這些抽查的案子從哪裡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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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我們過去的勞動檢查有申訴案和專案,也有從資料庫找出來;今年我們跟文化部進一步合作,文化部影視局也會把今年補助事業單位的劇組名冊給我們,我們會從裡面來做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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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署長,你剛才提到文化部提供給你們申請補助的名冊,你們才有辦法找到它在哪裡拍攝、什麼時候去拍攝,然後去抽查他們的拍攝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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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應該這樣講,文化部是我們的資料來源之一,但是各地方政府,包括我們跟工會合作,也有一些source會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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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剛剛本席有提到,除了有跟公部門申請拍攝需要及跟文化部申請補助以外,其他沒有的其實你們查不到、也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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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不是這樣講。其實事業單位在投勞保時有資料,申請勞保給付的時候,我們也會有行業別的資料,所以不只有文化部給我們的資料,事實上政府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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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本席要強調,很多劇組在拍攝的時候,而你們事先不知道,其實有時候是高危險性的,但我們也不知道可以事先防範,如果沒有發生危險,事情就過了,一旦發生事情就是文化部跟勞動部的責任。目前你們的作法是希望透過宣導、座談、課程的方式,讓業者跟從業人員可以知道法規的相關內容,從而提升自我的勞動意識,也希望雙方可以提高勞動安全的共識,也促進勞工安全衛生的進步,但這樣真的有成效嗎?成效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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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跟委員報告,這是滾動進行的。這次的事件確實告訴所有的相關產業,包括劇組的事業單位雇主,安全衛生是要投資的,投資才能確保風險的控制,所以在這次事件後,我們也跟文化部舉辦高階主管座談,透過業者的自我管理,後續由文化部及勞動部追蹤檢查、稽核、宣導等,這些配套措施能讓安全往前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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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署長,您剛剛提到的高階主管座談也是很必要的,但我有個建議,其他相關的高風險從業人員,比如清潔人員或在高空工作的人,他們都有一些課程,這些課程一定要參加,而且研習滿8小時有一張證書,有證書才能從事相關工作,因此針對比較高風險的影視從業人員,是不是也能規定他們一定要參加研習並獲得合格證,表示他對工作環境以及自我安全意識有足夠的瞭解,才能自我保護?而且每到一個工作場所,他可以判斷這個工作環境對自我的安全係數在哪裡、可以做怎樣的自我防範,或是要求劇組保護他們,你們覺得可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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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您說得非常好。依照職安法規定,雇主必須給予所雇勞工教育訓練,依照不同的工作項目分為3小時、6小時、12小時等,譬如堆高機、高空工作車都必須要專業訓練合格,勞工取得證書後才能工作,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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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就像署長舉的例子,他們必須修習幾小時、有合格證書才能操作器具,對於影視從業人員而言,比較具危險性的工作是不是也可以有類似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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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不同項目、類型已經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跟標準。剛剛委員提到的,一般的教育訓練是法律賦予雇主的責任,雇主若沒有對勞工施予教育訓練,第一次我們會通知改善,第二次再不改善就罰3萬元到15萬元。因為工作者的樣態不同,特別的、專業的、必須職訓的部分,我們會嚴格追蹤、瞭解跟管制,而一般的教育訓練屬於雇主的責任,我們會透過稽查跟檢查的方式,要求雇主必須確實依照法令對勞工施予一般性教育訓練的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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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署長有提到,對於現場的安全防護,你們會透過稽查跟檢查來要求雇主,可是對從業人員本身而言,有時候他並沒有理解到這個工作場所的危險係數到哪裡,如果能透過訓練、講習課程讓他有意識,他就可以提出要求、自我保護,我相信這對從業人員來講也是多一層安全的保護。 |
另外請教蕭政次,所有的委員剛剛都有提到,影視從業人員的工作性質跟人家不一樣,他們的工作性質很特殊、工作時間很長,因為可能要到一個節目拍攝完成之後,所有的劇組人員才能休息、告一個段落。因此在做指引的時候,你們有沒有去瞭解不同的行業性質?甚至在整個影視工作裡面,不同工作組別的工作性質也不一樣,他們的時間要求、工作要求都不一樣,你們訂定的指引有沒有辦法涵蓋到全部?當它可以涵蓋全部的時候,是不是過於寬鬆?當它過於嚴謹的時候,是不是無法適用於每個部門?這部分你們有沒有討論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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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蕭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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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跟委員報告,所謂的定型化契約範本並不是一本通用,並不是像租房子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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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當然不能一本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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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我們會針對各種勞動條件訂定不同的範本,基本上這個範本也不可能統統適用,因為勞動條件有很多種情況,但是我們儘量極大化,為不同的勞動者訂定不同的勞動契約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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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次長剛剛有提到,你們瞭解在同樣的行業別裡面,不同單位的人員所負責的工作全然不同,不管是時間上的配合,或者比較高危險性質工作的配合,他們所需要的指引、所需要的規範內容是不一樣的,所以必須針對不同工作性質制定不同的範本,這部分我相信你們也知道需要做這樣的調整。另外,剛才有委員提到影視從業人員工時過長的問題,由於他們的工作性質與其他行業別不一樣,他們的工作時間必須配合整個劇組,不管是因為超時工作,還是因為工作期間趕行程、趕通告以致於發生事故,我們除了宣導、座談之外,還有什麼方式協助這些從業人員儘量避免這些狀況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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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避免影視從業人員的職災是多方面的,有時候工時太長的原因是壓縮時間,另外也因為製作成本的關係,他們一定要壓縮,這也是一種情況,以各方面來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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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你講到一個重點,有時候製作成本就是一個惡性循環,因為製作成本的關係,所以沒辦法提供這些從業人員比較好的工作環境,又因為沒辦法提供比較好的工作環境,導致他們在比較差的工作環境而影響到品質,因此再造成惡性循環。有關如何提升工作的環境品質部分,我希望文化部、勞動部的相關部門可以一起為他們努力,我的時間到了,這部分我還有一些問題,會後再請教您,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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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謝謝委員,我們會跟勞動部密切合作,提供優良的勞動從業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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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等一下范委員雲發言完之後,休息5分鐘。 |
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不在場)高金委員不在場。 |
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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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2-14 |
speakers | ["賴品妤","萬美玲","林奕華","張廖萬堅","陳秀寳","王婉諭","范雲","吳思瑤","何欣純","鄭正鈐","林宜瑾","吳怡玎","黃國書","邱志偉"] |
page_start | 237 |
meetingDate | ["2022-05-16"] |
gazette_id | 1118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83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高志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列 席就「影視與劇場工作安全應如何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83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