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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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11時)次長好。我們今天關心的就是整個採購弊案。我稱之為「弊案」,當然有我的看法,但我還是有幾個疑點希望您能講出來,讓全國民眾都能了解為什麼快篩試劑的採購是這樣的黑箱重重。國民黨所找出的疑點、也就是高登環球生醫後來不投標,我想請教次長,衛福部是否在4月28日就找廠商緊急召開採購會議?是不是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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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石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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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跟委員說明,我們是在4月28日邀集所有具有國內EUA許可證的醫材公司,當天應該是一場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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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說明會?好。但我發覺獲得緊急採購許可的其中一家廠商:因思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在4月15日就發出合作說明備忘錄,公開募資、徵求合作廠商,號稱要一起合作賺錢。備忘錄中還指出,衛福部4月12日就已召開會議。到底4月12日衛福部是否找了該廠商召開協會議,也就是你剛才講的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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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是4月28日找來所有廠商,當天大概一共有11家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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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但是該備忘錄提到4月12日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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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12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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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有找該公司召開協調會議嗎?或者各家廠商先召開過一次會議,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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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請本部秘書處蔡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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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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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秘書處蔡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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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我向委員說明一下,因思銳事件分為2部分,關於4月12日之前,由於疫情高漲是在4月8日,所以行政院在4月9日就已先找過一家廠商,但當時廠商手上都沒有進貨,因為市場不大,所以我們大概在4月9日與4月12日,我時間記得不太清楚,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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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找來幾家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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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對,都有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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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私下找他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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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不是私下,而是針對有EUA的也都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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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對每一家廠商都加以徵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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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對,也都有來。至於4月12日這份合作備忘錄,由於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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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12日你找了該廠商來,28日就正式、把全部廠商一起找來了,是不是?你的意思是不是這樣?而12日以前是逐家廠商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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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不是,4月12日也徵詢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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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所有廠商一起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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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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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28日也是延續12日的說明會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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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對。但針對該合作備忘錄,我們正請法制人員研析,如果違反相關法規,我們就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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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你們已經請衛福部的法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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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指揮中心的法制組正在研析,如果違反相關法令,我們會移送檢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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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
誠如現在蔡處長所言,在法制面,這項採購案真的有很多問題。衛福部在12日與廠商開了一次協調會,在28日再召開一次協調會,這些廠商就會利用這幾天找金主圈錢。衛福部如果默許這樣的狀況,感覺起來就是黑箱作業、內定廠商,因為衛福部只找了這幾家來。我想請問衛福部,你們到底認不認為這樣的採購程序其實已經違反很多採購法的規定?你們知道嗎?到現在為止,你們知道嗎?當時如果不知道,那現在知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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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不,我還是要向委員說明。第一,這件事是關於COVID-19所產生的即時檢驗醫材,真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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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你們在5月6日已經認定為防疫物資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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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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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但我問的是5月6日之前,你們要採購快篩試劑時的狀況。從前幾年、2020年疫情一開始,我們就一直要求你們趕快採購足量快篩試劑了。疫情爆發之後,到今年4月初,大家已經注意到疫情爆發,也都認為要趕快採購快篩試劑,你們也找了很多國內廠商,希望他們儘速生產。而我的問題點在於你們在4月找這些廠商來,整個採購程序有沒有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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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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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請教你一項法令,看看你們了不了解。根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規定,這項規定你們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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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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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廠商要符合什麼資格,政府才可以授權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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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所以我才向委員報告,這是COVID-19醫材的緊急採購案,前提是符合取得EUA這個條件的廠商才能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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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處長,除了EUA緊急授權以外,還是要符合其他相關法令的規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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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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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不是有了EUA就等於拿到尚方寶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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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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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廠商不需要有財務能力、有履約能力也可以去買嗎?你們還授權這樣的廠商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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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所以我們要先詢問廠商在一定期間是否能交足那些數量,在此之後,我們才在5月4日辦理議約,並請廠商提示公司登記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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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5月4日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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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壽洤:對,就跟所有相關廠商議約,總共有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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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你請坐。
我再請教次長,針對高登這一個案,我要特別提出來。高登的採購案規模高達16.5億元,是非常巨額的採購案。我想,高登可以向國外採購的依據就是5月2日衛福部召開的會議。那麼在5月2日召開的會議中,與會人員決定高登公司可以採購這麼巨額─1,700萬劑快篩試劑的同時,到底有沒有依照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審查其資格?有沒有審查?若沒審查,為什麼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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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會一關一關審查,第一關是審查產品資格以及藥商身分。第二關就會有相關要求,包括何時交貨、有多少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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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該會議中沒有審查該廠商是否符合採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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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是分階段審查。第一階段只是先審查廠商是否具有藥商資格、其產品本身必須具有EUA許可。第二階段會針對我們要求的量與交貨期限審查,最後才會議價。大概是分成這幾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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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這樣聽起來,所以你們完全沒有審查廠商的資格嘛!所以剛才處長才說你們現在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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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那是在後面部分,5月4日就是審查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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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該廠商最後棄標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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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啊!但我們本來就是在5月4日才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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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次長,所以我才說感覺上衛福部缺乏法律專業人才,否則為什麼對於這麼重大的採購案是憑自己的想法採購?也因此才會讓人感覺黑箱、感覺你們在圖利特定廠商。這麼重大的採購案,衛福部可以不用斟酌我剛才講的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你們不斟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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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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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但現在聽你這樣講,你們根本沒有斟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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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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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你們審查的是廠商到底能不能、有沒有獲得EUA,以及有沒有能力向國外廠商採買。
我現在問你一個問題。高登董事長劉緯澤日前提示了一張資料,宣稱獲得韓國原廠授權。那張授權書有沒有提示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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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您指的是4月28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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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他當天開記者會時表示,他在4月28日與你們開會時曾經提示一張資料,因為你們有問他;你剛才也講了,你們審查廠商資格嘛!而他說該公司已獲得韓國原廠授權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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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那是原廠證明,所以我才向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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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有沒有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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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他是預告會在5月4日來議約時提示,但他沒有來,所以就沒有提示,因為他沒來投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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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如果他沒有提示,你們在5月2日怎麼會同意該公司向國外原廠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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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向委員報告,我們原則上要先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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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你們這項採購程序都亂套了!我講實在話,你們不要病急亂投醫。對於根本不符資格的廠商,你們卻先給一張函,表示5月2日就授權廠商向國外緊急採購,結果他拿著這張公文向外兜售、找金主,其實根本沒有能力嘛!一家2012年成立、資本額200萬元的小吃店,到了2020年變身生醫公司時,也沒有增資啊!連它有沒有200萬元,我們都不知道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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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所以我們在4月28日與5月2日訂定相關罰則與驗收條件,而廠商評估之後自知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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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你現在說有罰則與驗收條件,請問,既然還沒與該公司訂約,罰則與驗收條件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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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在過程中曾說明,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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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只是口頭講而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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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不,我們仍在5月2日提示相關履約規格給業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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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請你把你們在4月12日至5月2日之間與該廠商洽定的任何會議紀錄、或是如你剛才講的罰則等任何資料,用書面提供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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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不是,委員應該要說與所有符合EUA的廠商洽定,而不是與高登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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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與每一家洽定的資料都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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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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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你們提出的標準,也就是廠商要投標,到底要符合什麼資格、你們所訂定的規範是什麼、標準是什麼,請提供給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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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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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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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將剛才林委員所要求的資料儘速提供,除了給林委員以外,還要給本會委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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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思銘代):請陳委員以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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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19
speakers ["陳以信","游毓蘭","曾銘宗","鄭運鵬","陳歐珀","陳玉珍","江永昌","黃世杰","林思銘","林奕華","邱顯智","楊瓊瓔","陳椒華","李貴敏","廖婉汝","孔文吉","邱臣遠","洪孟楷","高嘉瑜","劉建國","周春米","王美惠"]
page_start 263
meetingDate ["2022-05-16"]
gazette_id 1118001
agenda_lcidc_ids ["11180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監察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部長、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就「COVID-19 快篩試劑之市場價格與政府採購亂象」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80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