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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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11時3分)部長早。今天想跟您探討有關能源稅和碳稅的議題,在上週衛環委員會等6個委員會聯席,針對氣候變遷法進行審查,保留了27條條文,其中有一個附帶決議,就是要求財政部在三個月內要探討碳稅,提出報告。今天要就這個部分向您請教。但是在請教之前,有一件事我要特別向部長致謝,有關日照交通車和長照交通車的使用牌照稅,經過本席跟賦稅署溝通協調,目前賦稅署已經在5月6日發公文給我們,說社福團體能夠準用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九款後段,所以我要感謝財政部有這樣一個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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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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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委員好。這個也是之前委員提出修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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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是。當時也是我提出修正的,我希望社福團體在這方面可以不受限制,謝謝財政部賦稅署有這樣一個解釋,讓社福團體解套,但是在這個過程裡面,可能有一個部分,我要特別提醒財政部,長照服務法立法之後,還有長照2.0實施之後,確實有一些跟稅法上有衝突的部分,像這個部分只是其中一環。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因為使用牌照稅法裡面定的是已立案的社會福利團體或機構,這個部分在過去其實沒有什麼疑慮,因為都是以非營利組織為主,但是在長服法通過之後,其實有好幾個類型,包括長照機構法人就有財團法人、一般社團法人和公益社團法人,就是所謂的長照機構法人。另外,長服法通過之後,對於居家式跟社區式的服務,也有個人和公司在投入,所以在長服法裡面參與的主體已經變得非常多元,這是不是符合前面在講的專供社會福利團體使用?這個部分可能需要財政部再跟衛福部多溝通一下,在認定方面,未來可能都會有稅法的問題,因為主體已經不一樣了,是不是符合我們當初立法的精神是以非營利組織為主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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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我們會再洽商衛福部,看看可不可以做實務上的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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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好。這個部分可能後續還要再做釐清。對於今天本會召委排定的菸酒稅法修法,特別是解決加熱菸計算數量跟重量的爭議,本席支持財政部的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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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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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我接下來要跟你探討有關碳稅課徵的問題,上個禮拜我們在討論因應氣候變遷法的時候,很多委員都有提到財政部應該主責碳稅的部分,我特別在我的修正動議第五條也提到,有關碳稅的徵收,還是應該要由財政部來協助,而且是要由財政部來訂定,在氣候變遷因應法裡面規定由環保署來訂定碳費徵收的相關規範,可是碳的定價其實包括了碳費跟碳稅,我們的碳費沒辦法完全反映碳定價,所以我們希望在碳稅和碳費上面,兩個不同的部門要能夠分工。徵收碳費的目的就是希望能改變碳排放的外部成本,讓它能夠內部化,然後也能夠導正大家降低石化燃料的使用,真正達到減少碳排放的目的。所以從二氧化碳排放量跟熱值單位來看,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如果煤炭是1的話,那天然氣大概是0.68,滿符合減碳的概念,如果以煤炭的熱量值和碳排放值做為碳排放的標準,汽油、柴油等其他能源的碳排放都低於燃煤的碳排放。 |
財政部在2006年做了能源稅規劃,台綜院也協助你們做規劃,這個規劃很奇妙,你們在這個規劃裡面比較著重的反而是貨物稅的部分,所以逐年增加貨物稅,增幅是從煤炭0.4元,到汽油是10元,10年後貨物稅的總額,煤炭是0.4元,汽油是16.83元。再說到碳稅,10年後煤炭是0.5元,汽油是0.4元,你們的能源稅就是貨物稅加碳稅,可是真正影響的是貨物稅,因為貨物稅占了大部分的稅源,這個部分看起來是很奇怪的,為什麼奇怪呢?關於你們這個能源稅的概念,我特別要跟部長說一下,我希望你在三個月內提出碳稅的規劃,針對你現有的能源稅措施是不是嚴重扭曲了減碳的目標,我要跟你討論,如果用貨物稅加碳稅,得到一個完全不環保的能源稅,這可能不是我們要的。在這個能源稅政策裡面,我們來看看成本,汽油是煤炭的26倍,柴油是煤炭的18倍,連天然氣都是煤炭的1.96倍,這個部分真的不符合碳排跟熱值的部分,反映在貨物稅和碳稅加總起來,反而扭曲了減碳的目標。針對這部分,我們希望能夠跟財政部討論。 |
我們現在看到的是舊版的能源稅,我們還沒有重啟這樣的討論,碳排最高的煤炭稅率最低,柴油、汽油的碳稅率反而高達煤炭的18到26倍,這就是讓大部分民眾來貼補工業的發電,這個反而不合理。所以我們應該重新檢視一下,尤其是我們現在要用天然氣來取代煤炭發電,可是我們的天然氣稅率竟然是煤炭的1.96倍,這個也很奇怪。我們在考慮減少空污和減碳時,碳稅是不是應該要有誘導減碳的效果?我們現在是不是應該摒棄用貨物稅當能源稅的基礎這個概念?如果將貨物稅當作能源稅的基礎,這個部分是有一些問題的。部長,您的看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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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委員剛剛所提到的是2006年提出來的,那個是比較舊的規劃版本,後來都沒有實施,最近因為國際之間對於碳稅的概念基本上還是維持相同的想法,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未來如果真的要實施碳稅或能源稅的話,基本上我們在貨物稅會整體做一個考量,也要配合其他部會,包含能源辦、經濟部、交通部、環保署等相關單位,要徵詢他們的看法。所以我們大概會提出一個評估報告,但是真正的技術性問題,不可能像委員剛才所提到的一公升課多少錢或碳稅課多少錢那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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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這是過去你們的研究報告所提出來的一個做法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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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對。所以這部分我們會率思考,但是整體的國家政策就是2050淨零碳排是碳費先行,然後再來規劃碳稅。所以基本上我們會配合行政院在整個政策上的步驟,再來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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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是。其實環保署在2020年7月份也有委託英國倫敦政經學院做了一個碳定價的研究,碳定價大概就是從2020年的10美元到2030年會漲到100美元,碳定價大概就是碳費加碳稅,稅的部分真的還是要財政部來做,尤其是稅的部分需要法律來明定稅率,在碳稅中立的部分就是要減其他的稅,不能只增加碳稅,然後其他的稅也一起增加,不是在增稅,而是要能夠平衡,或是碳稅要拿去挹注社會福利,但是不是在增加稅的負擔,針對這個部分,包括貨物稅和其他稅,都要納入整體的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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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要做整體稅制的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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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是。針對這部分,財政部是不是也可以跟本席的辦公室來做相關的討論?因為我們有一些意見,希望財政部在三個月內提出碳稅的規劃和報告時,我們可以提出來跟財政部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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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是,沒問題。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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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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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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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5-20,26-1 |
speakers | ["郭國文","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李貴敏","邱泰源","賴惠員","林楚茵","張育美","吳玉琴","張其祿","楊瓊瓔","羅明才","高嘉瑜","鍾佳濱","沈發惠","陳椒華","江永昌","費鴻泰","蔣萬安","余天","莊競程","蘇巧慧","蔡壁如"] |
page_start | 129 |
meetingDate | ["2022-05-16"] |
gazette_id | 1118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80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賴士葆等26人、委員楊瓊瓔等17人、委員蔡易 餘等19人分別擬具「菸酒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 |
agenda_id | 11180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