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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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11時2分)次長好。今天的議程是針對影視與劇場工作安全,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進行專報。今年1月21日的時候,文化部有針對防疫管理措施做第五次的修正,這個修正目前有更新的,請問這個還繼續使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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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蕭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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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委員早。我們有一直在產生修正版,因為疫情的情況,指揮中心一直有新的公告,所以我們就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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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最新的一次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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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最後一次是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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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針對疫情警戒標準這部分,陳時中部長說已經在3月29日就走入歷史了,所以新的部分其實已經跟那個沒有關係了,對不對?我想問一下,我手上有一個影視劇組拍攝防疫措施自我檢查表,請問這個部分還繼續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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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這個我們會跟著滾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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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這個還繼續適用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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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適用,但是裡面有些部分因為有時候速度太快,來不及正式公告,所以我們都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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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怎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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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我們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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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就公告嘛!他們自己要主動去看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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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基本上是這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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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我想請教,因為今天部長沒有來,您就出來接手相關的問題,這下面有一個查檢人員簽章,請問查檢人員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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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我請局長來跟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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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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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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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我們在防疫公告裡面,其實有要求每個劇組要有一個防疫的部門,該防疫部門要有專門的人員來做檢查,等於是他們的專案人員,有一個專門負責人必須來做這樣的自我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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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可是這樣的人,因為很多劇組都沒有固定的僱傭關係,他們只是臨時成軍的,其實局長一定很瞭解這個狀態。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要他們派出人來當檢查人員,如果他們沒有派出來呢?情況會怎麼樣?劇組如果沒有人去扮演這樣的角色,我們有沒有什麼監管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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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目前是這樣,一般縣市的協拍中心他們也都會再看,因為我們要求場地方必須要求他們附上這個自我檢查表,所以場地方通常都會檢查這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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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場地方你講的是室內狀態,可是現在好多劇組都是外拍,上山下海,之前出現2個人的意外,他們就是在外拍的時候出現意外。今天我們在針對所謂的影視與劇場的相關工作安全,我覺得劇場相對容易處理,我理解,我針對的是影視太多外拍的狀態,這麼多外拍節目的時候,你怎麼去落實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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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因為協拍中心處理的不只室內場地,也包括外景,所以如果是跟各縣市的協拍中心申請的,包括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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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你說地方政府要負擔這個部分,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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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就是負責協拍,如果是跟我們申請協拍的單位跟地方申請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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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如果他們在拍攝過程中,是沒有申請的狀態,就沒有辦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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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因為他如果沒有申請,就沒有辦法用我們的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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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現在我要講的不是你們場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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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縣市政府的場地也是相同,就是各文化局主管,包括外面的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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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這次出意外的劇組有協拍單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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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他是鄉公所,所以他不是屬於縣市政府的協拍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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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初擁」劇組這次其實是鄉公所這邊協拍,所以是鄉公所沒有負擔起這個責任,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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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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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因為你說如果是縣市政府協拍,那鄉公所協拍的話是縣市政府沒有負起責任,還是鄉公所沒有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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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如果是跟縣市政府申請,就會由縣市政府來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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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那你剛剛講說他們是鄉公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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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對,因為「初擁」劇組是鄉公所,不是在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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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就沒有人負責了,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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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是鄉公所這邊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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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鄉公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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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對,因為他們是出借場地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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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我為什麼要特別提到這個點,因為之前3月21日的時候,針對「初擁」這件事情有出了2個相關的指引,一個是「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另外一個是「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之指導原則」。這個東西有出來,我們也看到了,事情發生了要趕快補破網,有補總比沒有補好。可是有一些相關的工作者,比方像中華演藝總工會的理事長就表示,在這樣一個指引下來的時候,他們擔心會不會讓他們的工作飯碗不保,因為會影響到投資人的意願。本席知道這是兩難,在勞資過程中我知道這是兩難,在做這個指引的時候,有沒有找資方或工會相關的成員,一起來討論這個相關的指引,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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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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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基本上我們是有找工、協會,然後有找資方跟勞方共同討論過,但我坦白講,當然這也不能代表一定是所有人都同意或認同這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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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理解,所以這是一個共識的過程,坦白說臺灣的影視環境已經非常的艱難了,本席也非常理解這個狀態。工作者的勞安問題很重要,投資人的意願也很重要,所以我們希望對於這個部分,能夠針對更上游的部分凝聚共識,一起來達成這樣的作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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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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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好,我剛剛之所以特別問到劇組的部分,是因為我們收到很多陳情,陳情的內容是說現在有很多的說法跟作法都有極不落實之處。比方說他們就有講到快篩,他們說其實他們根本沒有快篩,從2月開拍到現在,從來都沒有給大家快篩,就是工作人員和演員,他們要自己去想辦法。他們說要看「時常」的定義,就是說要時常快篩,但時常是多久?他們從2月開始到現在,其實都沒有快篩,這就是一個例子。
本席要講的是劇組沒有固定的僱傭關係,你要去追蹤並不容易,也就是因為不容易,現在既然有這兩個相關的指引,那就應該要真正落實保護相關的從業者,讓我們的影劇生態、工作環境能夠更好,這是我們非常希望能夠強化的點,也希望文化部這邊能夠加強要求。尤其是在疫情這麼嚴重的此時,或許他們已經打了疫苗,但在他們工作時仍然還是會很擔心。有一位知名藝人就直接表示,這波疫情讓他最有感的是確診資訊必須透明,因為聽聞身邊許多公司基於各種理由都隱匿不報,甚至要求大家封口。針對這個部分,本席希望文化部能夠繼續追蹤,也期待整個疫情能夠盡快過去,而且希望大家在整個過程中不要受到太大的傷害與影響。
最後再向主席要一點時間。關於臺北書展的部分,剛剛很多委員也都問過,文化部的調查報告顯示超過一半以上的廠商希望不要辦,甚至中華民國出版商業同業公會也直接表示,在他們的會員中有高達九成希望延辦或停辦,臺北市的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也表示,現在舉辦很可能是一個三輸的局面。當所有的參與者都這樣擔心的時候,剛剛李次長提到因為法國的書來了、人也來了,如果是因為他們的書來了、人來了,我們就要這樣硬著頭皮去辦,本席認為這個理由不夠充分。其實很多同仁都問過這個問題,本席只要求一個點,現在對於要退展的人只退還三成的退展位費,有沒有辦法提高?或者有沒有辦法另外給其他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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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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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文化部要面對的是所有的出版產業,所以他們要參展或退展,我們真的都尊重各個出版社的考量,誠如剛剛講的,一定是在諸多的考量之下,如果有出版社人員要退展,文化部一定予以尊重。但是對於他們的退展,我們到底還能不能有辦法再給其他什麼樣的補助,這個部分我們真的也必須要再研議一下,畢竟我們現在就是要全力把6月份的臺北國際書展辦到依然有臺北國際書展這樣的一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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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本席知道臺北國際書展在國際間很有名、也很重要,而且本席也經常參與,但這次的退展是因為疫情的關係,對於原本只退三成的部分是否能夠提高,請文化部去做一個協調,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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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好,我們再與基金會這邊努力看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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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好,並不是他們主動要退展,而是因為疫情的關係,這點務必要考量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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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好,謝謝委員的提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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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謝謝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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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在林宜瑾委員發言完畢後,我們就休息一下。
現在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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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14
speakers ["賴品妤","萬美玲","林奕華","張廖萬堅","陳秀寳","王婉諭","范雲","吳思瑤","何欣純","鄭正鈐","林宜瑾","吳怡玎","黃國書","邱志偉"]
page_start 237
meetingDate ["2022-05-16"]
gazette_id 1118301
agenda_lcidc_ids ["11183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高志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列 席就「影視與劇場工作安全應如何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83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