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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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9時20分)副主委好。1995年以後,大概每年5月1日到8月1日都是中國的休漁期,他們都會嚴禁船隻進入港口作業,為了維護他們本國的漁業資源。每年他們的休漁期,其漁民就會跑到我國的經濟海域打游擊,公然竊取我國漁民放緄(土魠魚漁網)的收獲。雖然每年海巡署都會大力查緝,但還是可以發現就算加強查緝,近幾年海巡署取締中國漁民非法越區捕魚案件數仍節節上升,為了躲避我方查緝,還有中國漁船會加裝一些尖銳的鐵管及鐵製外殼公然衝撞我方的巡防艦,造成海巡人員執法的危險。請問為了維護我國漁民的權益並保護漁業資產,海巡署在每年中國休漁期都會碰到他們非法越界,是不是也一樣加強查緝?對於執法安全,因為怕在執法過程中受傷,我們是不是一樣每年都要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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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海委會蔡副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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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委員好。謝謝委員關切。針對這個部分,我們當然是責無旁貸,每年都一直在增加強度,海巡署除了加強海面目標的監控、強力取締之外,事實上,我們也辦理兩岸協同執法,擴大威力來專案取締。這一方面事實上我們也運用了各項手段,包括加強巡邏、座談、拜訪,並請各轄區漁民如果發現到大陸漁船越界,立即通報海巡署取締。
剛剛委員提到的8月16日休漁期結束之後,海巡署的艦隊就統籌北部、中部跟金馬澎分署的勤務能量,再結合偵防分署特勤人員與國防部離島地區快艇,針對陸船越界的作為,擴大威力來取締,我們希望能夠有效地遏止陸船越界。當然我們現在的船艦是國艦國造,也加強船舶整體的功能、效能跟一些配備,我們的執法能量也越來越好。我們當然是責無旁貸,一定加強取締,除了維護漁民的權益之外,對於海洋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的「永續」,也是海委會責無旁貸在追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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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非法越區捕魚是有增無減且越來越多,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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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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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因為我們今天是討論海洋保育法草案,最主要是為保護海洋生態及海洋生物的多樣性,所以要劃設海洋保護區。因為人類的經濟活動有時候會過度捕撈,以及海洋工程、觀光污染、氣候危機都會影響海洋的生態。過去環保署在89年就提出海洋污染防治法,107年成立海委會以後,主管機關就變成海委會。海洋污染防治法是管制我國海洋污染的主要法源,因為海污法最主要是針對廢水、油污、化學物質以及採礦產生的一些有害物質或者是污染物質進行規範,但是水下噪音污染管制並沒有法源規範。
目前臺灣對於水下噪音的規範,大概只有針對離岸的風力發電廠或水下施工,不得超過160分貝,在環評有一些要求而已。據我們瞭解,目前海洋噪音的管制大概只有針對離岸風電區白海豚受水下打樁機噪音影響,有納入離岸風電環評,但對於航行船舶、海域工程及能源產業所產生的海洋噪音污染,並沒有統一規範。
根據研究,海洋噪音污染的來源大概有三個,包括船舶航行時所產生的噪音污染、海域工程所產生的噪音污染及能源產業所造成的噪音污染,這些都會影響海洋生物,也有一些文獻可以參考。譬如90%的研究發現噪音,對於鯨、海豚、海豹等海洋哺乳動物都有重大危害,對於魚類、無脊椎動物也有影響,科學家發現這些噪音持續傷害海洋生物的健康,所以我們希望海委會是不是能夠把水下噪音的規範納入海洋污染防治法?因為從海洋污染防治法沒有看到,請針對臺灣海域範圍內各式海洋生物可以承受的水下噪音污染進行調查,並提供調查報告,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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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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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另外,按照美國及歐盟對船舶的航行噪音規範,海委會也應該提出水下噪音的規範政策或修法,落實海洋生物保育的政策目標。因為我們的海岸線1,500多公里,像桃園有海管處,可以就近在海岸線上協助海委會進行污染防治。如果沿海各縣市都有這樣的機構來管理,保育署才有辦法落實污染防治,副主委或者署長是不是有這樣的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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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謝謝委員提出一些非常精闢的見解跟建議。事實上,水下噪音對海洋生物有影響,不只是白海豚而已,所以各國對水下噪音都有規範,如同剛剛委員講的,我們現在也是以160分貝的噪音值為極限,不能增加。海委會、國家海洋研究院及海保署目前正在建立所謂的背景值,在沒有施工、沒有工程的前提下,針對一些船舶的航行,做背景值的偵測,長期監測調查就可以建立出規範與指引。海洋保育法第十三條規範,我們可以會商其他目的主管機關來公告相關的管制、禁止及應該遵循的事項。所以水下噪音防制這塊一定要落實,尤其保育類動物跟人類一樣較敏感,承受的有限,這部分海委會一直在關注,未來會建立一些指引。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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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是。大海像母親一樣,讓她無限去容忍,對於海底生物是很大的傷害,影響她的繁殖和生存,這都是要特別注意的,所以盡快的把噪音防制也納入好不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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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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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羅委員美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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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5-18
speakers ["張宏陸","管碧玲","湯蕙禎","羅美玲","李德維","賴香伶","莊瑞雄","王美惠","鄭天財Sra Kacaw","林文瑞","吳琪銘","孔文吉","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翁重鈞","游毓蘭","洪申翰","邱志偉","鄭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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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16"]
gazette_id 1118001
agenda_lcidc_ids ["11180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管碧玲等22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海洋 保育法草案」案
agenda_id 11180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