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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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11時7分)副主委及署長好。我們參加海洋大會,當時我們的團長是環保署署長張子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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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海委會蔡副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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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委員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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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我們這邊比較誇獎說我們是以臺灣的名義正式參加,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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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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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以前都是用NGO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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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我們以前參加的都是在場邊的會議而已,我們沒有正式的,都是用民間的代表,之前兩屆都是由黃署長用學者的身分參加,今年在帛琉,因為我本身也是團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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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哪個黃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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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我們海保署的黃署長,前面兩屆在挪威跟印尼,是由黃署長用教授名義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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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現在帛琉是我們的邦交國,帛琉跟我們關係很要好,本來就應該以我們的國名參加,帛琉是我們太平洋島國的邦交國,我們以中華民國臺灣身分參加也沒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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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沒錯,但是因為這是一個國際會議,國際會議都有國際會議的慣例,它只是由帛琉當主辦國舉辦,事實上這個是整個國際會議,比如前兩屆,一屆在挪威,一屆在印尼,從2014年開始,今年是舉辦第七屆,在每一個地方,事實上還是有OOC整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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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對,我們還是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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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所以這只是在帛琉舉辦,帛琉這次對我們已經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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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還是要按照國際慣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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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對,所以還要照國際慣例來做,所以這次給我們參加,事實上我們也都有上臺報告,這是過去完全做不到的,這次我和張署長都有上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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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我們是以環保署署長的名義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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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他有上去講我們臺灣海廢治理的情形,我也受邀上去講臺灣對海洋安全的承諾,這都是過去沒辦法做到的,所以這一次在帛琉,事實上我們的績效也很好,我們做了一個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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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好,請副主委看一下,這次我去蘭嶼訪問,聽取海巡署的簡報,4月28日在蘭嶼召開的,海保法劃為海洋保護區或海洋庇護區,對於在蘭嶼外海作業的漁民、也就是蘭嶼島上的漁民有外海3浬的限制,對於捕飛魚會有什麼影響?劃為海洋庇護區會不會因此禁止他們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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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海洋保育法第八條寫得很清楚,就是尊重原住民傳統使用,這點在原住民基本法也有規範,海洋基本法也都有。所以對於3浬有什麼規定,我們都尊重原住民,也已有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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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海洋庇護區劃定之後,會不會對蘭嶼族人捕飛魚造成影響?從2月到7月,除了沒有動力的漁船以外,禁止採捕飛魚,會不會有影響?說明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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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海委會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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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向文: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設計或規劃海洋庇護區時都會與地方民眾諮商,特別是剛才提到的原住民。我們也可以分區設定,所以基本上應該不會影響他們傳統的作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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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對於海洋保育法,環保團體、動保團體固然可能有什麼要求,但也不要忘記,還有原住民族基本法。你們要保障蘭嶼的飛魚文化嘛!他們建議3浬內除了沒有動力的漁船筏之外,均禁止採捕飛魚,但他們抗議有外界漁船在屏東到蘭嶼之間採捕飛魚,也是常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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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對,只要遵守這個規定,也就是用傳統使用方式都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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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是傳統漁船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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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傳統方式當然沒問題,但動力船當然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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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我現在是擔心海洋保育法修正之後,對於蘭嶼3浬外捕魚、也就是飛魚文化會有什麼影響,這點要向原住民清楚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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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好,這點沒問題,我們會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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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另外是漁業署與能源局管制地區。內政部今年預告要做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有2個區域,分別是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與漁業署主管的32處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護區,將列為二級管制,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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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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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問題是我們現在要發展太陽能光電,但碰到白海豚,太陽能光電開發就通過不了,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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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內政部營建署把原屬一級的重棲區域調降為二級,不影響野動法的執行,白海豚重棲也不會受影響,因為我們還是會依據野動法第八條與其施行細則第六條來執行,所以基本上對海洋重要棲地的維護、守護不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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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但是會影響能源局開發外海地區的再生能源發電!只要看到幾隻白海豚,就不能列為光電園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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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也不是這樣,而是要經過一些緊密的評估。野動法並非完全禁止,而是必須送件,說明對於重棲地區的影響,例如為了維護白海豚的生存、生態,要怎麼做減輕措施或維護措施,統統要說明,且相關措施要考慮不能危害到牠。施行細則規定的項目一共有7項,都寫得很清楚,而對於這一項,要由海委會海洋保育署許可,所以基本上不衝突,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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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但之前有幾個案子,能源局因為當地發現白海豚,案件就不行了、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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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針對白海豚,海委會已公告重要棲息地的範圍,在這個範圍之內必須做相關的評估、說明,再送到海委會審視、評估,許可之後才能做,沒有衝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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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你們說OK,但營建署與海岸管理法都不OK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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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那是屬於開發那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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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而且農委會主管的野生動物保育法也不OK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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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主任委員清標:農委會是針對陸域部分。至於海域部分,由於還是有野動法在,所以基本上不成問題。營建署將保護區調降為二級,對野生動物沒什麼影響,因為動保法還在,沒有調整,降級只是營建署在評估開發利用行為時要如何給予許可的作為。所以要再重複一次,與野動法沒什麼關係,我們照樣依法執行,基本上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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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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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翁委員重鈞質詢完畢以後休息5分鐘。
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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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5-18
speakers ["張宏陸","管碧玲","湯蕙禎","羅美玲","李德維","賴香伶","莊瑞雄","王美惠","鄭天財Sra Kacaw","林文瑞","吳琪銘","孔文吉","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翁重鈞","游毓蘭","洪申翰","邱志偉","鄭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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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16"]
gazette_id 1118001
agenda_lcidc_ids ["11180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管碧玲等22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海洋 保育法草案」案
agenda_id 11180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