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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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0
賴委員品妤:(11時28分)就在方才立法院三讀通過了權利回復條例草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修正案,兩部對臺灣轉型正義工程至關重要的法案,但我必須很直接的說,這是七折八扣後的破碎條文,我實在沒有辦法完全支持,因此在部分條文表決時投下了棄權,也請支持者們諒解。
轉型正義法案的核心價值,來自最基本的人權保障,也代表著接受不同程度壓迫的弱勢族群應該受到的保護和補償,這幾年我在推動轉型正義工程時,為了要提出自己版本的權利回復條例,與受害者及其家屬多次來回討論。在過程中,我看到他們對於過去國家暴力迫害的恐懼,對於過去獨裁者政府欺凌的無力;在法案審查的過程中,我不斷地強調,我們應該儘可能地給受害者最完整的補償,我認為國家應該盡最大的誠意去歸還當事人原有的權利,無法歸還也應盡最大的努力去彌補、去撫平受害人心中的傷痛與恐懼。然而我版本的第六條針對生命、自由損害提出的比照冤獄賠償標準,對照院版的採用基數表,以及第十四條對於財產返還要求原物返還或市價全額賠償,對照院版的折價賠償,我的版本是對於受難者權利最基本的堅持,很遺憾地看到院版打折再打折,成為今天三讀的版本。
這幾年許多的受難者前輩陸續逝去,逐漸凋零,在他們有生之年已經看不到正義被伸張,而這樣一部屈就現實而打折的法案,更非他們用盡生命倡議推動所期盼看到的成果。在轉型正義的工程上,我們應該積極面對,謹慎、負責推動每一項工程,包含還原真相、權利回復、威權清除、不義遺址認定。身為民意代表,廣義執政團隊的一員,對於尚在世的受難者們,對於整個臺灣民主化的未來,我們應該更勇敢一點負起更多責任,給予他們基本的回應。轉型正義最終的目的,始終是和解,這條路雖然漫長,但請大家謹記自由民主得來不易,接下來我們會保持信心,持續對話,請大家一起走下去。
發言片段: 1
主席:謝謝。接下來請邱顯智委員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接下來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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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5-12
speakers ["蔡其昌","邱顯智","陳以信","黃世杰","陳玉珍","曾銘宗","賴品妤","李德維"]
page_start 179
meetingDate ["2022-05-17"]
gazette_id 1117101
agenda_lcidc_ids ["1117101_00003","11171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171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