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359
發言片段: 0 |
---|
張委員育美:(10時6分)部長好。今日審查醫師法的修正草案,關乎後疫情時代通訊診察的藍圖,經濟部工業局2021生技產業白皮書分析,跨域技術的結合是全球生技產業未來的發展趨勢,後疫情時代重視科技防疫與零接觸,遠距醫療將成為新的焦點;而我國擁有卓越醫療技術,並具備良好的ICT量能,有利我國朝向數位醫療發展。不過報告同時指出我國在遠距醫療項目發展上也碰到劣勢,因為交通太方便、便利性太高,地方又不大,所以很有可能樓下的7-ELEVEN隔壁就是診所,或是樓下就是診所,這就缺乏遠距醫療應用與產業發展的契機。過去一年中,為因應疫情發展,已暫時鬆綁通訊診療的規定。請問部長,去年疫情平穩時,民眾使用通訊診察的成效如何呢?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陳部長時中:張委員好。其實去年也有使用,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的人來使用,事實上是有帶來一些便利性,不過去年使用的量沒那麼大;今年的量比較高,因為確診的人比較多,所以使用量比較高。 |
發言片段: 3 |
張委員育美:所以去年使用量不大哦! |
發言片段: 4 |
陳部長時中:對。 |
發言片段: 5 |
張委員育美:部長,過去通訊診察的瓶頸在於取樣,受限於實體領藥,偏鄉民眾縱使選擇通訊診察,依然要跋山涉水去拿藥品。請問部長對於電子處方箋的規劃進度如何? |
發言片段: 6 |
陳部長時中:電子處方箋方面,我們一向…… |
發言片段: 7 |
張委員育美:去年要親自去拿藥嘛!那今年呢? |
發言片段: 8 |
陳部長時中:處方箋電子化是沒有問題的。 |
發言片段: 9 |
張委員育美:OK,好。既然沒問題,那我要請問你,對於數位落差的年長者,要如何解決通訊診察及取藥的問題?像是老人家沒有辦法用這些,要怎麼辦?年輕人又不在身邊,要怎麼辦呢? |
發言片段: 10 |
陳部長時中:委員問的這個問題確實很關鍵,解決數位落差唯一的方法就是我們提供更方便的軟體,老人家也要多學習,就像我這樣,也應該要多學。 |
發言片段: 11 |
張委員育美:你不是老人家啊! |
發言片段: 12 |
陳部長時中:我是高齡者。就是要雙向,沒辦法只有單向,一方面要發展比較方便、比較好用的方式,最好是用說的就好,這個部分是要技術面來support;另一方面,以前沒有在用、不習慣用的人也要習慣來用,這兩方面接起來,才能將這件事情做好。 |
發言片段: 13 |
張委員育美:部長,謝謝。 |
講到數位落差就要提到,指揮中心在5月12日起,實施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等對象,經過醫師以遠距或視訊診療確認快篩陽性結果即為確診的相關政策。請問部長,對於居隔單上所力推的健康益友app,你知道在App Store的評分是多少嗎?最高分是5分,你知道這個app幾分嗎? |
發言片段: 14 |
陳部長時中:沒有啦!現在這個評分沒有很公平。 |
發言片段: 15 |
張委員育美:我覺得很公平,因為它1.6分,表示滿意的人很少,為什麼呢?我要講給部長知道。不僅民眾反映健康益友app註冊困難,因為進去之後還要驗證、開通等等,要等很久,而且合作院所也很少,因為醫師也認為操作不方便,所以後來乾脆用LINE了,但是LINE比較有資安上的問題,醫師常常用LINE,但其實使用在醫療用途不方便,因為無法跟內建的掛號機制等串連。請問部長是否能再說明一下,為什麼一定要單獨指定健康益友app呢?可以用LINE啊!也可以用其他軟件,不要指定特定軟體,可以嗎? |
發言片段: 16 |
陳部長時中:好,可以。 |
發言片段: 17 |
張委員育美:好。不要指定特定軟體,因為每家醫院有自己的資訊,它可以選擇跟誰合作,或用LINE也可以,這樣的話,你們可以規範資安相關的基本要求;你也曾說過要修改現行相關指引或隔離書中獨厚健康益友app的文字描述,請問何時要修正呢?羅副指揮官曾經說過要修改相關指引或隔離書中的文字,我們要求他修改這些,不要獨厚健康益友app,可以開放多元的方式。 |
發言片段: 18 |
陳部長時中:有沒有獨厚我不知道,但是委員的建議很好,就是要多元,也可以讓大家更方便,我們可以來檢討,有的話就來改,沒有的話就鼓勵。 |
發言片段: 19 |
張委員育美:很多醫療院所也是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所以部長同意嘛! |
發言片段: 20 |
陳部長時中:對,當然同意,多元的工具讓大家方便使用,這個我們來努力。 |
發言片段: 21 |
張委員育美:是啦!只要對民眾來說方便就好。因為只能使用健康益友app的話,病人一直很難進去,所以醫師用得很少,是這樣。 |
最後請教一下,因應大規模的社區疫情,指揮中心鼓勵醫院開設防疫門診,同時為保全醫療量能,也將改變目前確診者集中收治的模式,也就是說過去是專責病房,現在可能就可以轉向地區醫院就地收治,分在各層級醫院,以前可能比較要求區域醫院級以上要百分之幾作為收治病房,對嗎? |
發言片段: 22 |
陳部長時中:對。 |
發言片段: 23 |
張委員育美:現在因為大家都加入防疫,所以放在各層級,請問這樣的轉變,對於才剛加入的各層級醫院,會不會調整現行的獎勵、津貼標準呢?因為也要給他們獎勵啊! |
發言片段: 24 |
陳部長時中:都會。 |
發言片段: 25 |
張委員育美:我是幫所有加入的醫院發聲,因為以前的專責病房是區域醫院級以上,現在好多醫院都加入了。 |
發言片段: 26 |
陳部長時中:請司長說明一下。 |
發言片段: 27 |
張委員育美:司長,所有醫院、中小型醫院都加入了,是嗎? |
發言片段: 28 |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劉司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9 |
劉司長越萍:是往這個方向,所以昨天上午也找了協會稍微做初步的溝通,討論有關津貼、獎勵的部分如何可以更接地氣。以上。 |
發言片段: 30 |
張委員育美:好。我再講一遍,現在是擴充到所有中小型醫院,全部的醫療都來防疫了,本來就在防疫,但現在變成就地收治,政策改變了,這是對的。 |
發言片段: 31 |
陳部長時中:對,當然。 |
發言片段: 32 |
張委員育美:最後,大家在開防疫門診,你知道防疫門診及PCR等等,大家都在排隊,很多醫院加入就趕快設置戶外門診,好像戰地門診一樣,還搭布棚等等。請問有沒有辦法給他們一些補貼呢? |
發言片段: 33 |
陳部長時中:有,這是社區篩檢站,我們本來就有相關費用。 |
發言片段: 34 |
張委員育美:不是,那是社區篩檢站,現在是醫院自動投入,而且這麼多人在排隊,很多醫院,還有馬偕醫院也是一樣,外面還另外搭了更多帳篷。 |
發言片段: 35 |
陳部長時中:在醫院旁邊搭的…… |
發言片段: 36 |
張委員育美:不是,這不是社區篩檢站,是醫院哦! |
發言片段: 37 |
陳部長時中:也有人申請社區篩檢站的。 |
發言片段: 38 |
張委員育美:有,都有,社區篩檢站是政府的,可是我現在講的是很多醫院都加入,他們很多都不在乎,先搭了再說,你看大家積極加入防疫,全部的醫療人員那麼支持、那麼投入防疫工作,是不是投入的費用也要補還給他們呢? |
發言片段: 39 |
陳部長時中:這兩個要稍微考慮一下,一個就是在外面設的社區篩檢站,或者在比較近的地方、不是在院內設的,我們都會給錢,這沒問題。 |
發言片段: 40 |
張委員育美:不在院內,院內是密閉的,很多人就在外面,因為有空間、停車場等,以這些來設的,我講的是這些。 |
發言片段: 41 |
陳部長時中:我知道,那個可以呀! |
發言片段: 42 |
張委員育美:現在它們都沒有跟你申請啦!我看到好多醫院都在外面設…… |
發言片段: 43 |
陳部長時中:你叫他們來,我們來處理,你跟他們說沒問題…… |
發言片段: 44 |
張委員育美:如何叫他們來?一個一個是嗎? |
發言片段: 45 |
陳部長時中:全部來呀!有在外面設的都可以。 |
發言片段: 46 |
張委員育美:有設的就把照片、發票給你是嗎? |
發言片段: 47 |
陳部長時中:報上來嘛! |
發言片段: 48 |
張委員育美:報上來,好。 |
發言片段: 49 |
陳部長時中:我們這個補助有一項開辦費,還有個別費用…… |
發言片段: 50 |
張委員育美:對!防疫門診開辦費、PCR檢查開辦費等等這些,我覺得合理,因為大部分的醫療院所不會在乎你有沒有給它這些,它就先做了,那我站在民意代表的角度,我覺得要幫它們,包括剛剛第一個講到,才投入的一般中小型醫院;另外還有防疫門診、PCR篩檢等。因為你看前幾天下大雨不是嗎,對不對?所以很多人就搭棚等等,謝謝部長體恤民意。 |
發言片段: 51 |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52 |
主席:謝謝張委員。請莊委員競程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252 |
---|---|
meet_id | 委員會-10-5-26-16 |
speakers | ["林為洲","徐志榮","吳玉琴","蔡壁如","王婉諭","賴惠員","蘇巧慧","洪申翰","張育美","莊競程","陳瑩","黃秀芳","邱泰源","楊瓊瓔","邱顯智","林奕華","洪孟楷","賴士葆","陳秀寳","陳椒華","楊曜","賴香伶","游毓蘭","廖國棟Sufin‧Siluko","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張其祿","孔文吉","蔣萬安","高虹安","劉世芳","邱臣遠","蔡易餘"]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05-18"] |
gazette_id | 1118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82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繼續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委員謝衣鳯等19人擬具「醫師 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委員吳怡玎等16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徐志榮等17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六)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一)行 政院函請審議「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案。(三)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菸害 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 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 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菸害 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二)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明文等17 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六)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 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七條 之一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一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三)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委員 羅致政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台灣民眾黨 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一)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 「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傳染 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一)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 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莊競程等21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 林為洲等17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林 奕華等16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
agenda_id | 11182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