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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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10時43分)謝謝主席。部長,我先就現在一些基層的問題請教你,也請衛福部的行政程序可能要再簡化一下。現在民眾如果確診的話,可能會透過線上回報、填寫一些資料,填寫完之後,基層就會透過這個系統通知他可能的密切接觸者,透過這樣的線上回報,從中央到地方,可能又經過了兩、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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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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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委員好。現在會比較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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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現在有比較快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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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現在比較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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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因為昨天還有一位民眾跟我陳情,線上回報已經是兩、三天前填的資料了,然後他要求衛生局要給他通知書,也就是居隔單,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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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這部分不需要這麼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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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對,衛生局不敢開,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這個人這幾天有沒有居家隔離,所以就會有時間差啦!我不知道針對行政程序或流程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再簡化?或是中央通知地方的流程是不是可以加速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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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關於這個部分,這兩天會有大幅的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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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這兩天?因為昨天又有一位民眾跟我陳情,我跟他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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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這兩天都有大幅的進步,其實我們也是沒日沒夜在整理這個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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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我知道這件事情是很辛苦的,可是民眾如果真的碰到這樣的事情,其實他們也是很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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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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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所以我們希望從中央到地方的這個流程是不是可以再加速?然後到民眾拿到居隔單的話,這個流程是不是可以再簡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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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已經簡化到很簡化了,現在居隔單變成由中央直接發,沒有再經過地方政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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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是,從何時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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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現在就在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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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現在已經開始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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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是,現在有一個最困難的事情,就是裡面有失聯的人,失聯的人中央政府的系統沒有辦法處理,所以失聯的人變成地方政府要再去找。今天中午我也會特別講,就是所有驗PCR確診的人一定要把電話寫正確,光那支電話錯誤就讓我們忙翻天了,以前大概有5、6成不對的,這兩天宣導後大概剩下2成錯誤的,但是2成還是很嚴重,如果今天確診的有6萬人或7萬人,占2成就一萬多人,這些因為電話號碼錯誤失聯的人,衛生局很難找到人,所以今天中午我要求篩檢站一定要核對過電話號碼,也希望民眾能夠配合,因為這一步錯了,我們整體的工作都忙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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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真的,基層的這些同仁真的是非常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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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我們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同仁也一樣,都忙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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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中央和地方政府這些同仁,真的都非常辛苦,做到三更半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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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以後只要電話號碼寫對,居隔通知單我們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電腦系統就直接發送出去,不用再給地方政府去弄,現在地方政府在忙的就是失聯的這些人,所以呼籲大家,電話號碼一定要寫對,要不然真的沒有比較好的方法,你聯絡的地方寫錯了,我要怎麼去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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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好,OK,從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直接將通知單發給居家隔離的人,我覺得這中間的流程又簡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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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我們現在要做的是,居隔單直接由中央發下去,大家合作把中間失聯的這些人變少,這樣工作效率就能提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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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是,好,謝謝部長!接下來我想問一下,就是急、重症跨區轉診調度的機制,我相信這幾天很多人看到,幼童染疫之後就這樣不幸的去世,很多人又開始討論轉診的制度是不是有一些問題?衛生局解釋,應該也沒有去延誤到。我想請部長針對跨區轉診調度,目前是不是可以有更快的一個方式?另外,我看到目前很多北病南送,像剛剛也有委員特別提到,未來兒童確診的部分,急重症者如果也需要住院的話,如果北部的醫院已經不夠了,是不是也要南送到中、南部的醫院?我擔心的是這樣子,未來針對這些兒童的加護病房,是不是會再調整、再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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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我們會增加調度量,直接增加病房恐怕會有困難,這個時間要增加病房、撥一個區出來,幾乎是做不到的。但是讓它的調度量能夠增加,把成人病房隨時調換變成小孩子在用的;第二個,我們現在跨區的是有,因為現在雙北地區的醫療量能比較緊,所以有時候會跨區支援,至於南送到目前還沒有,不過未來如果多的話,也是要啟動。整體的病房來講,空床大概有50%;但以雙北地區而言,空床大概就只有30%,30%空床有時候就比較難調度,不是沒有,但是比較難調度,要再找一下。所以我會把調度的效率提高,那天最主要啟動EOC來幫忙,讓大家的訊息直接看得到,轉院能夠轉得更快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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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好,其實大家都很擔心,尤其這些幼童都沒有打疫苗,所以未來這個部分可能要再加強,轉診的時間可能還需要再縮短啦!剛剛部長有特別強調我提的地方居隔單的部分,謝謝部長!這個應該可以解決很多人的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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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我們也非常希望趕快把它做好,到現在應該會愈來愈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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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好,辛苦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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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
休息 |
繼續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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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邱委員泰源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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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6-16 |
speakers | ["林為洲","徐志榮","吳玉琴","蔡壁如","王婉諭","賴惠員","蘇巧慧","洪申翰","張育美","莊競程","陳瑩","黃秀芳","邱泰源","楊瓊瓔","邱顯智","林奕華","洪孟楷","賴士葆","陳秀寳","陳椒華","楊曜","賴香伶","游毓蘭","廖國棟Sufin‧Siluko","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張其祿","孔文吉","蔣萬安","高虹安","劉世芳","邱臣遠","蔡易餘"]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05-18"] |
gazette_id | 1118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82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繼續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委員謝衣鳯等19人擬具「醫師 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委員吳怡玎等16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徐志榮等17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六)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一)行 政院函請審議「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案。(三)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菸害 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 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 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菸害 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二)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明文等17 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六)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 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七條 之一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一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三)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委員 羅致政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台灣民眾黨 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一)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 「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傳染 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一)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 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莊競程等21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 林為洲等17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林 奕華等16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
agenda_id | 11182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