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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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10時49分)次長好。針對今天會議的主題「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十六條之一修正草案」,這是由溫委員玉霞提案,從你們的報告來看,今天所有的法案你們都不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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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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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我們有支持第八條第十四項及第二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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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要跟你討論的主要是第十六條之一修正案,溫委員的版本可以說是補上當初修法時的小漏洞,可以挽救少數教職員無法與他人一樣衡平享有請領退休金的權利,這次修法可以說是彌補之前私校教職員借調為擔任政務人員為國服務或因病留職停薪的問題,這類人員在民國93年至107年期間除不適用原有的私校退撫制度外,也被排除政務人員退撫條例的適用,所以這段期間等同沒有職業退休金的保障,而且他們留職停薪前所累計的私校退休年資也不應因具有現職私校教職員身分而被抹煞,等於沒有任何的退休照顧,也沒有辦法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九項辦理退休金回存的權益。 |
上屆立法委員柯志恩等16人曾提案增訂第十六條之一,准許私校教職員借調,無須回任私校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其留職停薪前之私校教職員年資退休金,這項規定在108年5月1日發布施行。但是根據這條條文,增訂前已滿65歲之私校留職停薪教職員卻沒有辦法得到照顧,仍未顧及施行前具有四類資格情形的教職員,影響該類人員的權益甚大。我想108年漏未規定保障到該條文增訂前已滿65歲之私校留職停薪教職員,這明顯是當時沒有想到的漏洞,這是一個疏漏。這次溫玉霞委員提案修法,就是為了彌補這樣的漏洞,讓108年所漏未保障的教職員追溯適用,我想這和108年修法時保障私校留職停薪教職員已滿65歲無須回任即可退休的精神是一樣的。在此想請教次長,教育部反對的理由到底是什麼?我看到你們說要維持原來的法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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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在108年5月1日修正的時候,當時確實是針對留職停薪期間如果符合屆齡退休者在屆滿65歲之日起五年內可以辦理退休,當時私校相關條例也是按照公校相關條文來訂定,而在公立學校的部分並沒有追溯的規定,108年在討論的時候也沒有提到要追溯適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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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沒有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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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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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就是沒有想到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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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當時並沒有針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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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因為人數不多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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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當時的人數確實不多,但當初在討論的時候並沒有說要追溯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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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次長,你認為現在這樣的修法是不是在彌補這個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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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一方面在108年5月份修法的時候,當時也有衡平考量這樣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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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衡平考量?是怎樣的衡平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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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再加上因為公立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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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您的衡平考量是什麼?我聽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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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因為公立學校的部分也沒有追溯的規定,所以當時108年這個條例在修正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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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想公立學校有公立學校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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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所以基本上,就一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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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們今天修的是私立學校教職員的退休撫卹制度,所以我個人覺得這個沒有所謂您剛才提到法律上衡平的問題,我反而覺得教育部是一個主管機關,對於教職員的退休權益應該給予更多支持,要更加保障他們,所以站在照顧這些教職人員的立場上,您覺得教育部不應該支持這個修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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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基本上,委員有這樣的提案,我們尊重委員的看法,不過,就教育部的部分,剛剛也做了說明,當時在108年修的時候就沒有追溯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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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就是沒有,所以要趕快把這個洞補起來啊!人數不多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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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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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這個對整個退休金制度改革來講、就現在的改革來講,這不會影響原有退休人員的權益啊!所以我真的搞不懂,為什麼教育部不支持這個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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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這裡面除了剛剛提到的公私衡平這樣的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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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想這個衡平的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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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這裡面大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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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次長,這個已經沒有在實質考量對教職員的退休保障,沒有去考量到啦!對於這一點,如果只從法律上一直講衡平,這是形式上、好像教條式的考量,本席建議你們回去後在立場上稍微再想一想,站在照顧教師權益的教育主管機關的高度上,我希望你們能夠支持,請把這個意見帶回去給部長,這個真的要支持啦!我也希望所有立法委員同仁們都能夠支持這個修法,讓這個法案能夠在這個會期結束前三讀,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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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這個部分我們併同來做一個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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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回去重新考量、審慎考量啦! |
第二個問題,隨著疫情逐步邁向高峰,校園的確診數也一直增加,到昨天為止,全國確診學生已突破九萬多人,停課校數也高達2,133所,光是4月20日到5月14日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小學生染疫就高達25,985人,教育部已經宣布大學可全校遠距教學至本學期末,反觀高中、國中、國小卻出現不同學段有不同的標準,按照教育部5月8日宣布的停課標準,國小及幼兒園部分,如果確診個案曾於兩日內到校上課,所屬班級學生和教師暫停實體課程3天,國中、高中階段則是照確診者的座位九宮格同學放3天防疫假,不實施全班停課,觀察各級學校的現場,我們發現有不少問題亟待解決,全教總也提出他們的看法:防疫政策一國多制,地方政府跟中央CDC還有教育部有各自的防疫規定,而且教師兼辦醫衛社政,疲於奔命,所以全教總要求儘快檢討、釐清權責,讓教師回歸學校的教學本務。另外,反覆停課,線上實體難兼顧,所以為因應疫情的變化,停課標準雖然有相應調整,但也造成學校停課、復課輪替速度加快,造成教學現場極大的困擾。所以我想請問次長,截至今天為止,未來教育部對於這些,不管是學生家長或者全教總的看法,尤其「3+4」的居家隔離防疫政策已經從昨天開始改成「0+7」,老師也適用,引發家長的恐慌,不敢將小孩送到學校去,所以大家都在說政府到底在做什麼?國教行動聯盟家長王瀚陽直言對政府的防疫思維「很無言」,強烈質疑防疫政策一直放寬,感覺上是要國人趕快染疫,度過疫情高峰後趕忙去選舉,所以改成「0+7」的防疫政策,教師若為密切接觸者,現在的政策是打滿三劑、快篩陰,老師就可以到校上課,將造成家長很不放心讓小孩到學校上課,影響學生的學習,所以他們建議教育部應該維持教育人員仍然是「3+4」的隔離政策,請問次長要如何回應家長們的憂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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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不管是之前的「3+4」或者是從17日開始的「0+7」,學校的教職員工還有學生,都必須居家隔離或是居家自主管理7天之後,才能夠回到學校,所以不至於像剛剛提到的,3天就回到學校裡面,這是第一個;第二,剛剛委員有特別關心到學校上課的情形,因為各個縣市還有各個學校,甚至各個班級的情況是不一樣的,所以基本上,教育部雖然律定一個原則,但是也讓各個學校或各縣市政府能夠有一個彈性空間來處理,同時,剛剛提到有關採用授課方式的部分,教育部在5月17日也有正式修正相關授課方式的實施標準,針對教師確診或者是居隔人數過多,造成課務沒辦法安排,或者是請防疫假的學生人數過多,老師沒有辦法同時安排線上跟實體的部分,也可以暫停實體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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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5月17日已經訂定了相關停課與否的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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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是的,有修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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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次長,這個看似有給各個學校彈性,但感覺上就是甩鍋給各個學校,所以我還是希望你們要把整個停課與否的標準訂得很明確,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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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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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不在場)高金委員不在場。 |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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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5-36,22-3 |
speakers | ["陳以信","曾銘宗","鄭運鵬","游毓蘭","賴品妤","溫玉霞","吳斯懷","鄭正鈐","萬美玲","陳秀寳","王婉諭","林奕華","林思銘","吳思瑤","黃世杰","劉建國","江永昌","林宜瑾","周春米","范雲","蔡易餘","何欣純","陳椒華","張廖萬堅","孔文吉","李德維","黃國書","吳怡玎","陳玉珍","楊瓊瓔"] |
page_start | 409 |
meetingDate | ["2022-05-18"] |
gazette_id | 1118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80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併案審查(一)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吳斯懷等16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 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學 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 (四)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80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