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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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2時7分)次長好。自從指揮中心宣布0+7,所以現在金管會及評議中心的申訴不斷,都被罵爆了。請教指揮中心在宣示0+7的時候,有沒有考量到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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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石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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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陳委員好。考量到保險的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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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就是防疫險的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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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主要都是在防疫上去考量,不應該讓保險來影響防疫政策的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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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為什麼很多人都會認為,指揮中心是在為保險公司解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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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不會,我們是從防疫上的需要去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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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沒有,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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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保險不是我們所考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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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是,剛剛賴士葆委員有問,譬如從國外回來、已經打過三劑的國人還要再居隔7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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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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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如果他回來的時候,快篩是陰性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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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他是居家檢疫。因為從過去的資料都可以看得到,雖然落地採檢是陰性,但是過去確診的還是有一些會在7天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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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你們很小心在處理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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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7天內還是會被驗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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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他還是要再居隔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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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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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現在3+4為什麼那麼快,沒有足夠的評估就馬上改為0+7?這樣的評估標準好像落差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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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因為一方面我們的國人都是在同一個社區,二方面病毒株都是同一株,跟國外進來的不同,國外還有其他變異株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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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有加上這個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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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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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瞭解。再請教次長第二個問題,現在發隔離單的法規依據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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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傳染病防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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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第四十八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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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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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們發的隔離單有不同嗎?譬如,格式是不是都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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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我們現在的隔離單有幾種,都是叫指定處所的隔離,但是有的是開居家的,有些是在醫院的,還有檢疫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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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如果是居家隔離都是同一種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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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居家隔離有兩種,一種是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另外一種是居家隔離治療照護的部分,會有確診者和居隔者兩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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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居家隔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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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確診者發的是居家隔離治療的通知書,另外,他的密切接觸者發的是居家隔離通知書,有這兩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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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與他同住者是發居家隔離,居家隔離只有一種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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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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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如果他有買防疫險,而他被居家隔離了,譬如3+4,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他就符合隔離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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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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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12歲以下小孩被匡列隔離,需要家長照顧,因此而發居家隔離通知單,有這種情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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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那個是照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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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收到的也是居家隔離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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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應該是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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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都一樣,現在爭議就在這裡,他可能需要照顧被匡列隔離的小孩或失能老人,所以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他也必須要隔離,因為他要照顧小孩及老人,這樣也算隔離,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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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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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現在要拜託指揮中心,你們在開會的時候能夠明確地讓金管會知道,這個也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發的居家隔離單,讓他們在防疫險上要有保障,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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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好,應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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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拜託指揮中心講清楚,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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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次長崇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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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休息30分鐘後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
休息 |
繼續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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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楊委員曜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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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6-16 |
speakers | ["林為洲","徐志榮","吳玉琴","蔡壁如","王婉諭","賴惠員","蘇巧慧","洪申翰","張育美","莊競程","陳瑩","黃秀芳","邱泰源","楊瓊瓔","邱顯智","林奕華","洪孟楷","賴士葆","陳秀寳","陳椒華","楊曜","賴香伶","游毓蘭","廖國棟Sufin‧Siluko","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張其祿","孔文吉","蔣萬安","高虹安","劉世芳","邱臣遠","蔡易餘"]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05-18"] |
gazette_id | 1118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82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繼續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委員謝衣鳯等19人擬具「醫師 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委員吳怡玎等16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徐志榮等17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六)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一)行 政院函請審議「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案。(三)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菸害 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 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 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菸害 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二)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明文等17 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六)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 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七條 之一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一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三)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委員 羅致政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台灣民眾黨 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一)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 「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傳染 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一)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 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莊競程等21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 林為洲等17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林 奕華等16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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