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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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11時18分)次長好。早上本席在提案說明時,你也非常用心聽,所以本席就直接來問,請問內政部是否支持我們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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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邱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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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次長昌嶽:委員好。早上的提案內容主要是針對公共危險場域專業消防人員分工的部分,我覺得這個部分如果沒有消防設備人員專業的管理制度存在,很容易發生問題,所以我們很期待消防設備管理法能夠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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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因為已經延宕太久了,我們有一個默契,希望能夠儘速完成三讀,把消防設備建置完成,讓社會大眾在預防方面能夠更安心,一旦發生事情,也能夠更加放心,能夠救治完成。謝謝,我們也希望主席台這邊今天能夠好好處理。
防災、救災、救護消防人員非常辛苦,尤其防疫目標目前已經從清零進行到與病毒共存,在CDC政策改變之後,我相信消防人員是非常非常的辛苦。目前為止,我們的消防人員大概有1.6萬人左右來支援救護,是不是這樣?人數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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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蕭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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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委員好。感謝委員關心我們消防人員,目前的救護量是以往的1.25倍,各縣市評估救護量如果超過以往的兩倍,就會造成地方量能的不足,所以對於已經接近臨界值的縣市,像目前的臺北市和新北市,我們已經請國軍支援,國軍有一百多部救護車可以進駐支援,昨天已經進駐臺北市和新北市了。地方量能假設不夠的時候,國軍這邊有準備好,隨時進駐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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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所以你們有盤點這個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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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已經都盤點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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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實際上從目標是清零到現在,我預估消防量能絕對是不夠,因為只有1.6萬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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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我們還有民營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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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本席就要說,除了國軍以外,你現在談到的民間救護車,你們盤點以後,統計出來的量能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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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民營救護車有43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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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只有三、四百部,可是就算有三、四百部,也不可能全部給你用,那現在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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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第二個梯次我們來處理,但是更源頭的就是說,我們受理報案的時候,這個患者是輕症、中症還是重症,我們要先分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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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本席之所以提這個議題,次長和署長都在這邊,我就是希望提醒你們,必須去盤點,超前部署,因為巔峰期還未到,CDC有時候告訴我們是在5月中,後來又告訴我們在5月底,現在又告訴我們在6月中,現在確診人數累計將近100萬人,但是CDC也告訴我們,到最尖峰時,確診人數或許會達到三、四百萬人,所以現在救護的量體是絕對不夠。本席要求,一定要好好去盤點,不管是國軍,不管是民間,趕快去聯繫。
接下來本席要提出一點,依照嚴重特殊傳染病振興方案的規定,每部救護車載運一名病患,就發3,000元給共同執勤的救護人員,現在確診人數增加,你們的錢也沒有了,次長竟然在上個月通知相關單位全部停止,不予受理,那誰要跟你們做這件事?現在CDC的政策一改再改,以前是嚴格管理,所以你們規定消防人員救護時要穿防護衣,現在防護衣到底夠不夠?消防人員到底要不要穿?在緊急狀況,你們要把消防人員顧著,他們是在救人的,不能連救人的人都沒有安全的措施,這是很離譜的一個作為。這是第一點,要釐清楚。
第二點,以前政府說,叫人家跑一趟,共同協勤的可以領3,000元,現在叫人家停止來申請,只叫人家趕快去做,這個政府怎麼會這樣子呢?立法院通過這些預算,是一毛不刪,是不分藍綠,大家共同支持的,次長,這該怎麼辦?這麼離譜的事情!我們的消防人員協助護送病患,卻連發獎金都有問題,這太離譜了!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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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次長昌嶽:跟委員報告,第一個,防疫獎勵金是編在特別預算,目前的金額是一億一千多元,累計到3月底,已經動用八千五百多萬元,4月份的缺口都還有差400萬元,不是說拒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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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因為缺口有400萬元,你就叫人家停止受理,你怎麼可以這樣?你應該趕快去跟行政院要錢啊!怎麼可以這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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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次長昌嶽:我們部長非常關心,我們有解決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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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什麼方案?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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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次長昌嶽:我們一定挺消防人員挺到底,不可能不發防疫獎金,絕對會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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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們確認一定會發,請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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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次長昌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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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那為什麼你4月份不發呢?現在是5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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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次長昌嶽:因為正在籌錢,經費預算有一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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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正在籌錢」這句話聽在人民的耳朵,真的是都長刺了,我告訴你。你不用客氣啦!署長,今天這些錢是依法要給所有消防人員的,哪有這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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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委員放心,我們已經得到長官支持,防疫獎勵金一定會發,4月底是因為我們還缺400萬元的缺口,所以我們現在不是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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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第一個,一定會發,速度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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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一定會發,這沒有問題。不夠的部分,5月、6月這個部分,目前已經獲得長官支持,也一定會發,這個部分,縣市的執行都已經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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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我們是依法去看,次長,不用客氣,不是算月份,你們說疫情到6月份會截止,沒有人會相信,對不對?所以你要超前部署,你要做概算,預估有多少,次長,你有這個責任,你們部長有這個責任,要跟行政院講,協勤一趟的獎勵金依法就是3,000元,要發給人家啊!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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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次長昌嶽:報告委員,我們有評估過,疫情最高峰大概到10萬人次,我們預估大概有兩、三億元的防疫獎勵金缺口,這個部分我們正在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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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我來算是超過3億元,所以你應該要趕快跟行政院講,3月超過的數額要趕快歸建回來,給消防署去發,因為在第一線的消防人員真的好辛苦,你們到地方去看,你們也知道,你們也會很心疼,他們一方面也很怕,但一方面又不能怕,還是要趕快去救護,你們連一個救護獎金都延宕,這是很離譜的事情。
好,我們今天有一個結論,第一個是一定會發,依法一定會發。第二個,你們也積極跟行政院爭取,趕快將金額核發下來,將應當發的獎金發給救護人員,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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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次長昌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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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好,趕快加油,好不好?拜託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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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次長昌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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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羅委員美玲代):請林委員文瑞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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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5-19
speakers ["張宏陸","洪孟楷","楊瓊瓔","湯蕙禎","游毓蘭","邱顯智","林岱樺","高虹安","羅美玲","王美惠","鄭麗文","莊瑞雄","賴香伶","管碧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文瑞","翁重鈞","鄭天財Sra Kacaw","吳琪銘","李德維","張廖萬堅","陳椒華","陳秀寳","陳明文"]
page_start 253
meetingDate ["2022-05-19"]
gazette_id 1118201
agenda_lcidc_ids ["11182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消防法」:(一)繼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 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 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 繼續審查委員張育美等17 人擬具 「消防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六)繼續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7人擬具「消防法第三 十七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繼續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消防法第七條及第 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繼續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九)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 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陳明文等21人擬具「消防法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 三) 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 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消 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七)審查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林俊憲 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消防設備人員法」、「消防設備師暨 消防設備士法」、「消防設備士法」:( 一)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案、 ( 二) 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6 人擬具「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案、( 三) 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8 人擬具 「消防設備師暨消防設備士法草案」案、(四)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消防設備人員法草 案」案、(五)審查委員賴惠員等16人擬具「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8 人擬具「消防設備師暨消防設備士法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9人擬具「消防設備人員 法草案」案、(八)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案、(九)審查民眾黨黨團 擬具「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案、(十)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案、 (十一)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設備士法草案」案;三、 審查人民請願案計3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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