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736
發言片段: 0 |
---|
江委員永昌:(11時53分)謝謝主席。部長,我本來要問最低工資法的問題,但是因為沒有院版,所以我今天先不問,不問不表示放過你,這叫無言的抗議,你要回去記清楚! |
部長,你知道居隔單現在已經塞車?我的選區中和衛生所一天才能開30張,公所也有很多其他考量因素開不出來。你去看網路上非常多留言都是問拿不到居隔單怎麼辦,公司不准請假。剛剛有委員問你,你還說沒關係,拿不到居隔單,可以拿健保app或數位證明,你剛剛是這樣回答,請問這上面有居隔通知嗎?現在人家不是問你確診,不是問你診斷證明,而是要拿居隔單去請假,公司不准假,因為我還沒拿到居隔單,因為系統塞車了!都沒有人向勞動部申訴,還是你們已經裝聾作啞了?現在網路上這個批判是最大的,請回答。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可否請業管單位來說明? |
發言片段: 3 |
江委員永昌:糟糕了!勞動部長不知道這個問題! |
發言片段: 4 |
許部長銘春:因為剛剛…… |
發言片段: 5 |
江委員永昌:你不要以為只有防疫之亂,還有保單之亂…… |
發言片段: 6 |
許部長銘春:我剛剛是說,如果他確診了,還沒有拿到居隔通知…… |
發言片段: 7 |
江委員永昌:確診就要去治療或是在家照護;現在是跟確診者密切接觸的人,而密切接觸者也限縮到是同住家人,你根本都沒有跟上!誰在跟你講確診者?現在都是跟你講居隔者!真是糟糕!你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
發言片段: 8 |
主席:請勞動部條件司黃司長說明。 |
發言片段: 9 |
黃司長維琛:報告委員,現在他的家人如果是確診者,就會收到確診者的那個通知…… |
發言片段: 10 |
江委員永昌:現在那個部分塞車,公司又不准假,怎麼辦? |
發言片段: 11 |
黃司長維琛:因為確診者本身拿到通知了,他的家人就可以拿確診者的通知告訴他的雇主,因為他的同住家人…… |
發言片段: 12 |
江委員永昌:現在就是這個部分出現時間差,你想要拿到家人的確診證明或是自己的居隔通知,今天可能拿不到,可是你今天就要上班了,你知道嗎? |
發言片段: 13 |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剛剛也講了,其實這個是雙方要體諒,請假證明可以後補…… |
發言片段: 14 |
江委員永昌:這不是體諒的問題,你現在要告訴所有的企業;我真的很想知道,哪個企業因為員工拿不到居隔單就不准假?把它講出來!如果所有的員工都知道,所有的企業都知道,現在是大疫當前,大家不要太計較,以後再來補資料,這樣或許沒事,可是現在網路上寫了一大堆,所以本席就問你們,有沒有人去投訴說哪個企業不准假,因為還沒有拿到居隔單?這是個大問題啊! |
發言片段: 15 |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的意思是…… |
發言片段: 16 |
江委員永昌:你還在雙方合意? |
發言片段: 17 |
許部長銘春:我現在要講的是,如果真的是因為照顧確診者,而他還沒有收到居隔通知書,企業不准假,我覺得這個情形可能會有,所以我們現在就是呼籲企業應該要讓勞工可以後補…… |
發言片段: 18 |
江委員永昌:我覺得現在就是道德良心…… |
發言片段: 19 |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 |
發言片段: 20 |
江委員永昌:你讓我講完,你們趕快跟企業說先准假,讓員工以後再去補這些居隔資料…… |
發言片段: 21 |
許部長銘春:是啊! |
發言片段: 22 |
江委員永昌:趕快出來站出來呼籲,而不是跟他商量。 |
發言片段: 23 |
許部長銘春:沒問題…… |
發言片段: 24 |
江委員永昌:不是沒問題,是大問題!本席繼續問你,現在除了正式拿到官方的居隔單、官方的確診證明以外;你剛剛在回答前面委員問你快篩陽的問題,本席現在拿一支給你看,你知道那是我篩自己的快篩試劑嗎?那個道德風險的問題要怎麼辦?現在立法委員辦公室都有一、兩個助理確診,他今天跟委員請假沒有來,你怎麼知道他拿的那支是他自己的試劑,還是他的家人的?所以這個道德風險要怎麼辦? |
現在大問題來了,前面防疫指引比較嚴格的時候,包括企業的員工要進公司,還有防疫指揮中心的王必勝他們不是都去快篩什麼的,但是現在要跟病毒共存,雇主的問題來了,我跟員工講要快篩,你說雇主要負責快篩的費用,對吧?可是當雇主付了快篩費用,如果員工說不要快篩,他為什麼要戳鼻孔?請問他有沒有權利選擇? |
發言片段: 25 |
許部長銘春:雇主不能強迫他快篩,我們講的前提是…… |
發言片段: 26 |
江委員永昌:糟糕了,糟糕了!因為你只顧慮到那一個不願意快篩的員工,可是雇主要顧慮到那個員工以外的其他員工。今天有員工不願意快篩,已經不是付不付費的問題,這個員工來上班,他可能有症狀,自己又不以為意,他可能會造成風險─傳播給這個企業的其他勞工,讓其他勞工跟著受害,所以,不是只有那一個不願意快篩的勞工有他的基本人權,其他跟他在同一個職場領域工作的勞工怎麼辦?那個存在的風險要怎麼去顧? |
發言片段: 27 |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對於職場的防疫,也有相關的指引怎麼樣去避免受感染,包括…… |
發言片段: 28 |
江委員永昌:我現在就問你,這個員工不接受快篩怎麼辦?我們除了考量那個不願意接受快篩的勞工,也還要考量到其他的勞工…… |
發言片段: 29 |
許部長銘春:所以大家做好防疫措施,指揮中心也沒有規定說,他除了一些…… |
發言片段: 30 |
江委員永昌:所以我就問勞動部怎麼看待這個事情,你要想的事情很多,千萬不要像金管會!金管會這下糟了,一個防疫保單就把整個防疫打成這麼亂。你管勞工很多事情,勞工他如果不是確診者的親密接觸者,可能是他小孩的學校班上有人確診,現在他也沒有被列入親密接觸者,因為現在是要同住家人才會被列入,但是家長會擔心,所以孩子就回家,那孩子回家的話,家裡要有人照顧,請問父母跟著請假的這一種陪同假,能不能請?你思考好了沒? |
發言片段: 31 |
許部長銘春:他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
發言片段: 32 |
江委員永昌:他的孩子不是確診者喔! |
發言片段: 33 |
許部長銘春:我知道,但是…… |
發言片段: 34 |
江委員永昌:你去看防疫照顧假的定義,我再繼續問你,現在有兩種選擇可以選,一種叫做「3+4」,一種叫做「0+7」,雇主有沒有權力跟勞工講說:「抱歉,現在工作做不完,你就選擇『0+7』,每2天篩一次,還是來公司。」還是雇主會說:「抱歉,你現在很危險,你跟密切接觸者是同住家人,你還是選擇『3+4』,先在家裡待3天,然後後面4天篩檢再來。」雇主有沒有權力跟勞工這樣講?勞工有沒有義務一定要聽雇主?這會影響到其他勞工啊!這已經不是勞工跟雇主之間的關係,而是其他勞工啊!還有「3+4」那4天的快篩劑是誰要出錢?「0+7」的那7天,每2天的快篩劑誰要出錢?你有沒有想過?你們要想的事情恐怕還多的嘞! |
發言片段: 35 |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因為防疫的措施一直在變…… |
發言片段: 36 |
江委員永昌:我儘量問,你們後面趕快去想。現在還沒有進入高峰期,我再繼續問你…… |
發言片段: 37 |
主席:好,時間的關係…… |
發言片段: 38 |
江委員永昌:就業服務法當中,對於外國人如果有不實的檢查紀錄,也是不可以提出,會罰喔!那本國人呢?現在雇主可不可以說:「抱歉,你要疫苗打滿第三劑,你才可以來上班。」,雇主有沒有這個選擇權?或者雇主說:「我要確實看你疫苗有沒有打滿幾劑。」或是「我要確實看你的檢體或快篩是不是真的。」,雇主有沒有這種權力?這很糟耶!以後會衍生很多的問題,已經都在醞釀中了。 |
發言片段: 39 |
主席:問題很多啦!江委員,抱歉,時間的關係…… |
發言片段: 40 |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謝謝你提供這些問題,整個疫情的防疫措施因為一直在變,那我們會把相關的問題,以及它可能衍生的問題,我請業務單位儘快把它弄清楚,然後把…… |
發言片段: 41 |
江委員永昌:防疫措施勢必滾動調整,麻煩你們趕快加油,配合防疫指揮中心,而不是跟著一起在指責防疫指揮中心。 |
發言片段: 42 |
許部長銘春:我們沒有指責。 |
發言片段: 43 |
江委員永昌:跨部會大家趕快合作、趕快努力。 |
發言片段: 44 |
許部長銘春:我們不會指責,我們會跨部會努力。 |
發言片段: 45 |
江委員永昌:剛才本席所提的問題,趕快去處理。 |
發言片段: 46 |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47 |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
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76 |
---|---|
meet_id | 委員會-10-5-26-17 |
speakers | ["林為洲","王婉諭","江永昌","范雲","吳玉琴","賴惠員","莊競程","蔡壁如","洪申翰","張育美","徐志榮","蘇巧慧","陳瑩","游毓蘭","林德福","黃秀芳","洪孟楷","賴香伶","陳椒華","廖國棟Sufin‧Siluko","蔣萬安","邱泰源","楊曜","楊瓊瓔","邱志偉","邱顯智","謝衣鳯"] |
page_start | 67 |
meetingDate | ["2022-05-19"] |
gazette_id | 1118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83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勞動部就「因應 COVID-19 疫情蔓延,如何保障勞工勞動權益及如何具體防治職場霸 凌」、「如何因應2028年後勞保年金破產危機」、「如何達成蔡英文總統所提基本工資三萬元之 夢想」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一)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工會法第四十五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工會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時代力 量黨團擬具「工會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工會法增訂第四十 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審查(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最低工資法草案」案、(二)委員江永 昌等17人擬具「最低工資法草案」案、(三)委員徐志榮等25人擬具「最低工資法草案」案、(四)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最低工資法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最低工資法草案」案、 (六)委員蔣萬安等18人擬具「最低工資法草案」案、(七)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最低工資法草 案」案、(八)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最低工資法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83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