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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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11時53分)院長、各位大院同仁。這一次國安法的三讀,我們知道近年來,因為兩岸情勢日益嚴峻,不僅共機繞臺、軍事演習頻繁,而且更傳出多起中國利用挖角我國高科技人才的方式,竊取我國跟本土科技產業的技術,已經危害到我國產業的競爭力,也影響我國科技產業在國際上的地位。 |
在這一次的國家安全法及稍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之三讀,也是希望能夠遏止境外勢力,利用不正當的方式取得或竊取足以影響我國產業競爭力及經濟發展的核心技術,同時也重新再定位兩岸人民的關係及限制,當然也藉由赴大陸地區人員的審查,也可以把假借外資進入本國投資的樣態給予規範,來維護產業及國家的安全。當然我們是認同這樣的修法精神,所以這次民眾黨的版本也是以此方向提出。不過,我們在審查及我個人在詢答的時候,也曾經提出國家核心的關鍵技術到底如何去定義?政府為了降低關鍵技術的外流,管制關鍵技術人才赴大陸,是不是也造成技術人員不願冒著未來可能違法的風險,而寧願出走的可能,這也可能會進一步限制我國科技產業發展的未來性。 |
所以未來法規對於關鍵技術的定義或者檢核,以及我們政府部門如何平衡國家安全跟產業發展競合之間,相關主管機關必須要更用心、更審慎評估,使我國關鍵技術不致外流,同時也能確保產業發展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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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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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0-5-13 |
speakers | ["游錫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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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2-05-20"] |
gazette_id | 1117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75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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