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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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9時43分)部長早安!部長,我先請教一下,請問你有沒有注意到日本在5月11日的時候正式通過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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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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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委員好,我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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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你知道相關的內容大致上是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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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比較細節的部分,我沒有很仔細看,但是它是從以前只有規範國防安全的部分,現在是針對經濟安全的部分,也認為需要去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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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現在在印太經濟架構中,剛剛部長在回答時表示我國是被排除啦!但部長在答詢的時候也表示我們只是首輪遭排除,這是否表示我們希望再朝這個方向努力,希望在次輪(第二輪)的時候能夠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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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還是很有意願來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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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我們還是很有意願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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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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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我現在的問題是,到底我們應該做什麼樣的準備?因為日本在5月11日通過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現在拜登在日本,美日準備要啟動印太經濟架構,事實上,所謂的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它等於是在預先做相關的準備,其實這也不是日本獨創的政策,美國、歐盟都有先行的法案,為了因應美中的衝突、COVID-19的疫情、俄烏戰爭後國際局勢的變化,近期美日倡議的印太經濟架構裡面,等於是民主同盟國家共同確保供應鏈的安全,這在經濟安全保障法裡面是一個很重要的基礎,我先請教部長,請問你怎麼看近期各國的經濟安全保障立法?臺灣有沒有相應的、相關的立法計畫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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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委員提到的這幾個國家,確實都是因為看到疫情期間供應鏈的斷鏈而產生擔憂,再過來就是針對這些關鍵原材料的擔憂,擔心會有取得不到的問題,後續當然還有相關重要的物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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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我們有沒有相關的立法計畫?因為在印太經濟架構裡面,你說我們想要加入,但我們首輪被排除了,現在我們想要在次輪加入嘛!所以我們總得為了要加入來做準備吧?我舉個例子來具體討論一下,日本經濟安保法裡面有兩個重要的部分,一個就是物資安定供給的確保,其實部長也有提到供應鏈的強韌化嘛!這是非常重要的,包括強化生產基礎、供給源的多樣化、特定重要物資替代物品的研發等等之類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是,必須建立重要物資的儲備,因為包括我們之前在疫情裡面的口罩國家隊、疫苗國家隊、快篩國家隊等等重要物資的國家隊,都是透過一個特別條例去處理嘛!我們怎麼樣把這些物資儲備盤點出來,並且制度化?平常要怎麼去預做準備?在日本的經濟安保法裡面,它就有規定基本方針是怎麼,然後指定特定的重要物資,由各部會的物資總管大臣去訂定各種重要物資的供給等等之類的,包括民間業者要怎麼去對它支援,如果透過支援民間業者難以建立足夠儲備的時候,政府要出面等等之類的,就這個部分,其實是很重要的一環。第二個就是,確保基礎設施服務的安定供給,其實美國總統也有相應的行政命令,其實這有點類似一種反滲透的概念,防止來自國家外部,透過引入重要設備來妨害基礎服務的安定。這些基礎服務設備,包括基礎設施、重要民生服務資料等等之類的,只有指定特定產業對象在引入重要設施時,比如說中華電信要引入5G設備,它必須要提供一個重要的設備,如果要把這個重要設備委外管理的時候,必須要提交計畫書給政府來進行審查,如果被認定有風險的話,應該依審查結果去變更或是終止計畫。
同樣的,在日本的安保法裡面,它列出的審查對象包含了14類,電力、石油、天然氣、自來水、鐵道等等,一共14類,審查的時候,對象事業在重要設備導入或委託、維持管理時,需要提出一個計畫書等等,它就有一個很詳細的規定。我覺得現在我們的作法通常都是這樣,像經濟部投審會,基本上就是在投資的時候做審查嘛!如果是進一步,也就是投資進來之後,它如果要引進一個重要的設備,在這樣的經濟安全法裡面,它就有相應的規定。部長,就這個部分,基本上我們也是非常的著急,如果我們要加入印太經濟架構,因為現在包括日本、韓國、美國、新加坡、澳洲、紐西蘭,甚至包括越南、菲律賓等等,看起來都會加入,如果我們要在次輪時能夠加入這個印太經濟架構裡面,我們事實上應該要儘速建立一個經濟安保制度,請部長回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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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委員剛才的報告大概分成兩個面向,一個面向是關於供應鏈相關的物資,另外一個就是國內的重要物資,或者重要基礎設施,不管是在安全的維護,或者資安的維護上。事實上,針對這兩個部分,政府最近做了非常多的討論,這也是因為看到大家都受整個疫情跟俄烏戰爭等等的影響,所以都有在盤點各式各樣的議題,但確實沒有到要立一個法的地步,但是對於這些議題,我們其實都有在行政院下面做非常重要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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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對,因為有的狀況像口罩國家隊,這個就是在特別條例下面做的,如何將物資的穩定透過制度化來做?包括您講的供應鏈的部分。本席有兩個訴求:第一,請經濟部彙整日本、美國、歐盟與其他重要國家之經濟安全保障相關法規,盤點臺灣目前法規相較各國不足之處,然後預做準備;第二,針對臺灣目前法規的不足,提出如何因應的規劃。希望經濟部在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到本委員會和本席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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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經濟部可以就我們這樣理解的部分來提出報告,這個議題其實我們有在院的層級做討論,這個報告我們也會給院裡面了解、給委員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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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沒有問題,我國現行的法規範跟現在日本、美國、歐盟跟其他重要國家之法規範的落差,我們要怎麼樣去提出?相較來講,我們不足之處到底在哪裡?這是第一個;第二個,針對這個部分,我們要如何提出因應的規劃,為將來加入印太經濟架構預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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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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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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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9-23
speakers ["謝衣鳯","林岱樺","陳亭妃","邱顯智","楊瓊瓔","蘇震清","陳明文","高虹安","孔文吉","蘇治芬","賴瑞隆","游毓蘭","何欣純","李貴敏","邱志偉","邱議瑩","林思銘","劉建國","呂玉玲","林楚茵","王美惠","邱臣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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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23"]
gazette_id 1118301
agenda_lcidc_ids ["11183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經濟部部長就「餐飲業者行銷補助及紓困特別預算延長一年」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83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