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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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11時3分)請教部長,今天審查刑法的部分,特別增訂「性影像」的定義以及增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影像罪」的章節。我們發覺臺灣每5名女性就有1個人可能會受到親密關係的暴力,所以數位性暴力的發生也隨著科技資訊的發達而增加,我們必須要接地氣,因此今天的修法非常的重要。就像昨天有一個人拿了行動電源接了線,在捷運上面就往裙底照,他站在女生後面,女生根本不知道,還好有人救了他,拍拍他肩膀告訴他發生什麼事,才讓那一位被繩之以法,這種情況讓民眾很害怕。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性影像」當中並沒有強調照片、影音,我要跟相關單位及部長來討論的是,因為現在聲音也具有可以辨識身分的特質,如果只有抓「性影像」,卻沒有抓聲音,那就會有很多的漏網之魚,對於被害人的保障,我覺得絕對是不夠的,所以我希望影音、聲音的部分應該要加入,請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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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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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委員的指教非常有道理,聲音要不要納進來,大家還可以再討論,因為這個範圍很廣,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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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有道理就是要納進來啊!你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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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處罰要不要另外訂,還是要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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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你贊成這個方向,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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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方向我贊成,但是要不要具體納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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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因為我們怕掛一漏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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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這個可以考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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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掛萬漏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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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要不要跟「性影像」放在一起,還是要單獨,這個都會考量,因為還有刑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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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所以方向是贊成的,待會我們在討論的時候,再來好好討論。
接下來本席要請問的是宣導的部分,上次本席也跟你說過預防犯罪的部分要怎麼樣去宣導,我們發覺發生這樣的案件後,只有不到兩成的被害人會去報案,這是讓我們很難過的,不到兩成去報案,那你要怎麼樣去保護他呢?我們也有去找他為什麼不報案的原因,因為他怕後續的司法程序會讓他更難過,這是一個;第二個,他會怕曝光,一報案就曝光,雖然我們說X檔案,但還是有空隙會曝光。就像這幾天他去申請一個保護令,馬上又被抓走了,所以不可能不曝光的,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被害人會怕受到二次傷害,那我們要怎麼樣去加強這一方面的法制、偵查及保護服務?你怎麼樣讓被害人可以尋求到協助的管道?本席認為還有很多人不知道這樣的情況是可以讓法律來保護他的,還有很多人不知道、不瞭解這樣的法律面向,所以本席希望這個部分能夠多做宣導。
本席記得在921的時候,我自己的協會也一直在做X檔案,我們發覺為什麼會越來越多,當然我們不希望,但是真的碰到的話,我們就要協助他,為什麼呢?因為他如果聽他朋友說這個協會在做什麼,他就會有一個安心感,所以他敢曝光。我們做個總結,不到兩成的人會去報案的這種情況,就導致我們應該要有所宣導,讓他們知道這個法律面是可以怎麼樣來協助他的,以及這個管道是怎麼樣的,本席認為這個有宣導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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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的指教,在宣導方面,我們政府還有民間團體可以一起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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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加油,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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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現在有各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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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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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讓被害人敢勇於出來,但是我們有適當的保護,不會讓他再曝光。在技巧上,除了法務部所屬的單位之外,還有內政部警政署、相關的民間團體,大家一起來討論,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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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整個結盟起來,才能夠讓角落的人可以看到、可以瞭解他可以得到保護,好不好?宣導的部分請趕快加油。
最後本席要跟你討論一個問題,有關我們中部地區的大型贓物庫,我要謝謝法務部,因為這是從民國58年就已經在中山路旁。我們終於在上個禮拜達成共識,找一個政府的土地給我們中部7縣市來做倉庫,特別感謝法務部也全力支持。部長,既然全力支持之後,往後我們找到新的地方,你一定要採數位、科技、物流化的管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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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是,我們已經往這方向在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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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現在穿著舊衣服,要去改衣服,每一年都花了幾百萬元、上千萬元在改,還是永遠改不了,因為是從民國58年到現在。終於我們看到了契機,有找新的地方,未來在增設的部分,一定要誠如剛剛本席所說的,現在已經科技化到這樣的程度,你只要拿你的手機連線就知道東西在哪裡,怎麼會發生海洛因遺失的事情呢?這會丟臉的。當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有新的地方、要移到新的地方,一定要做好物流等級數位的設備,才不會讓贓物又遺失,也不會讓管理的人傷透腦筋。部長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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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是,我們非常同意,尤其我們已經利用現代科技做贓證物的管理,像RFID,臺中地檢署就做得很好。現在大型贓物庫也要減少源頭,很多東西可以儘速處理就不要堆積在贓物庫,以避免發生弊端的可能,我們各方面都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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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結論就是未來贓物庫要推動科學化的管理,讓管理規範有精進,才能更加輕便、可以好好管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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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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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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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20
speakers ["黃世杰","游毓蘭","何欣純","劉世芳","范雲","高虹安","張其祿","邱顯智","陳以信","鄭運鵬","江永昌","林德福","周春米","陳歐珀","曾銘宗","楊瓊瓔","吳玉琴","陳椒華","劉建國","林思銘","高嘉瑜","洪孟楷","林楚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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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23"]
gazette_id 1118401
agenda_lcidc_ids ["1118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及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法務部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20案;二、併 案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委員李貴敏等19人、委員葉毓蘭等18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林 昶佐等19人、委員高嘉瑜等17人、委員葉毓蘭等16人、委員賴士葆等17人、委員蘇巧慧等28人、 委員王定宇等18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林德福等19人、委員高嘉瑜等25人、委員羅致政等 18人、、委員莊瑞雄等18人、委員洪孟楷等20人、民眾黨黨團、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 員林楚茵等18人、委員何欣純等17人、委員劉建國等17人、委員劉世芳等22人、委員王美惠等18 人、委員洪孟楷等16人、委員范雲等22人、委員洪孟楷等16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相關條 文修正草案計27案;三、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九條之四條 文草案」案;四、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時代力量黨團、委員劉世芳等16人、委員邱臣遠等 16人、民眾黨黨團、委員蘇治芬等26人、委員羅致政等17人、委員賴瑞隆等16人、委員湯蕙禎等 17人、委員李昆澤等17人、委員陳秀寳等18人、委員莊瑞雄等17人、委員陳明文等18人、委員伍 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7人分別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計14案; 五、併案審查(一)委員陳亭妃等16人及(二)委員周春米等18人分別擬具「行政罰法第五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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