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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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11時16分)我想直接請部長和局長回應我剛才所提臨時提案的部分,我的兩個理由很簡單:第一、我們的數位發展部即將成立,但外面的民間社團和公司搶資安或專業人才非常兇。我跟部長提供一個資料,一個退休的警官到銀行擔任資安長,年薪可以高達500萬元。我希望年輕優秀的人留在法務部、調查局和警政單位,所以我才會提供這個資料,請部長思量一下如何處理專業加給。
我直接提供一個訊息讓部長瞭解,國防部在三、四年前成立資通電軍,當時我有和國防部長和行政院人事總長協調如何處理專業加給的部分,當時專業加給分為菁英級、專家級等共五個層級,這些評比當時其實都已經出來了,包括要如何取得專業證照,或者是在相關的專業科技評比取得共同的認證,這樣才能留才,有才幹的人留不住的話,有再怎麼大的辦案能力,都沒有辦法在數位世界裡面防範犯罪,這可以給部長參考一下。像菁英層級從專精菁英到專家級的加給從一個月5,000元到5萬元都有。至於取得什麼樣的證照,包括思科、國際資安聯盟、商務認證的都有,所以已經有一個很明確的評比出來,並不是口說無憑。王局長對此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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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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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局長俊力:首先非常感謝劉委員對本局資安同仁薪資和專業加給的重視,這幾年來我們的資安人力確實非常缺乏,108年1月1日資安管理法通過後,所有的政府公部門都要設立資安專責單位,人力需要的比較多。金管會在去年要求110年所有上市上櫃公司要設資安長和資安單位,因此人才趨近於需求飽和的狀態,非常的不足。我們實際從事辦案的資安人員工作負荷又特別重,根據統計,110年我們接到的駭侵件數有68萬4,419件,他們的負荷是非常重的。當工作壓力重,位階不能相對的有些調整的話,要留住人才或招募人才確實會產生困難。
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我們成立資安站之後,行政院人事總處為了讓我們應急,先給我們10個增聘人力去聘請資安分析師,但去年我們招募的結果,因為薪資過低,只有129.7萬元,後來一個都沒有招募到,我們將這個情況向人事總處報告,他們也同意調高薪資,因此,對劉委員的提案我們非常贊同。我們也知道行政院人事總處針對所有辦案單位的資安人力有一個統整的計畫,我們也會就此計畫做一研擬向人事總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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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請部長回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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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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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非常感謝委員的大力支持,因為留住資安人才確實是我們必須努力的,如果能以這樣的方式讓他們留在公部門,對國家、社會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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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是否能請部長努力促成這一件事?剛才局長提到的情況,我們也多有耳聞。上次我提到國防部網路作戰的部分,其實在106年6月27日、7月1日就正式生效了。剛才我特別提到內政部警政署在上個月也從署裡報到部裡,如果法務部不報上去的話,好的資安人才都會被別的公部門或民間單位搶走,這樣的話,國家未來要處理網路司法辦案會有很大的缺失。不能要人家加湯、加料、加麵又加肉,就是不加錢,這不是很奇怪嗎?部長是不是可以在比較快的時間內完成評估?如果需要修法,我們就配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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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一定會努力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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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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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20
speakers ["黃世杰","游毓蘭","何欣純","劉世芳","范雲","高虹安","張其祿","邱顯智","陳以信","鄭運鵬","江永昌","林德福","周春米","陳歐珀","曾銘宗","楊瓊瓔","吳玉琴","陳椒華","劉建國","林思銘","高嘉瑜","洪孟楷","林楚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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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23"]
gazette_id 1118401
agenda_lcidc_ids ["1118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及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法務部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20案;二、併 案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委員李貴敏等19人、委員葉毓蘭等18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林 昶佐等19人、委員高嘉瑜等17人、委員葉毓蘭等16人、委員賴士葆等17人、委員蘇巧慧等28人、 委員王定宇等18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林德福等19人、委員高嘉瑜等25人、委員羅致政等 18人、、委員莊瑞雄等18人、委員洪孟楷等20人、民眾黨黨團、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 員林楚茵等18人、委員何欣純等17人、委員劉建國等17人、委員劉世芳等22人、委員王美惠等18 人、委員洪孟楷等16人、委員范雲等22人、委員洪孟楷等16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相關條 文修正草案計27案;三、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九條之四條 文草案」案;四、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時代力量黨團、委員劉世芳等16人、委員邱臣遠等 16人、民眾黨黨團、委員蘇治芬等26人、委員羅致政等17人、委員賴瑞隆等16人、委員湯蕙禎等 17人、委員李昆澤等17人、委員陳秀寳等18人、委員莊瑞雄等17人、委員陳明文等18人、委員伍 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7人分別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計14案; 五、併案審查(一)委員陳亭妃等16人及(二)委員周春米等18人分別擬具「行政罰法第五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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